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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 “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的编制说明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19 加入收藏
一、编制背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生态保护和水质改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突出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守好一库碧水,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2021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丹江口库区三省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省级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2022年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22〕388号),将印发省级实施方案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秘三字〔2021〕933号、秘三阅〔2022〕57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并分别征求了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意见。6月8日,我委召开主任办公会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在充分吸纳地方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二、编制依据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省级编制提纲(2021-2025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发改地区〔2021〕1745号)、《“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上位规划文件。三、编制过程一是资料收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委及时通知十堰市、神农架林区抓紧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要求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二是方案起草。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省级编制提纲》,我委在综合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分别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修改完善。2022年3月送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直11个部门征求意见。6月8日,省发改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题审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四、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二十二条: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3条。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目标。规划到2025年,我省丹江口库区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16条。包括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生态风险防控、协调推动经济发展和水源保护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主要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补齐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大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入库河流氮磷控制。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是巩固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成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主要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水源区水华防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协调推动经济发展和水源保护主要是开展神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大力推动水源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等。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共3条。主要是明确《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是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要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指导督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项目、技术支持,确保方案落实落地。该方案的主要特色,一是实施分区管控。国家规划将丹江口水源区划分为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和水质影响控制区,并打破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以乡镇为边界,将水源区划分为20个控制单元。我省《实施方案》将水质巩固类、总氮总磷控制类、水土流失类以及风险防控类等11个作为优先控制单元,要求责任主体按照流域分区管控、精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分析各优先控制单元特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组织编制优先控制单元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方向和治理任务。二是将总氮总磷控制作为治理重点。通过十多年的治理,丹江口库区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标准,十堰市五河治理也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神定河、泗河、官山河等入库支流回水区秋季易发生水华,剑河回水区、浪河回水区藻类密度较高等环境风险。控制水源区富营养化、确保水库水质稳定达标、有效控制水环境风险将是“十四五”期间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因此,《实施方案》将加强入库河流氮磷控制作为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的重点。三是充实了项目库。《实施方案》注重与相关上位规划和其他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相衔接,通过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优化,建立了项目库。项目库共包含水污染治理类、生态保护与修复类、水资源保护类、环境风险防范类等工程项目共192个,总投资约172亿元。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由我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印发实施。

一、编制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生态保护和水质改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突出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守好一库碧水,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2021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丹江口库区三省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省级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20224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22388号),将印发省级实施方案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省政府秘三字2021933号、秘三阅〔202257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并分别征求了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意见。68日,我委召开主任办公会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在充分吸纳地方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省级编制提纲(2021-2025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发改地区〔20211745号)、《“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上规划文件。

三、编制过程

一是资料收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委及时通知十堰市、神农架林区抓紧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要求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二是方案起草。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省级编制提纲》,我委在综合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分别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湖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修改完善。20223月送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直11个部门征求意见。68日,省发改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题审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个部分二十二条: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3条。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目标规划到2025年,我省丹江口库区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16条。包括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生态风险防控、协调推动经济发展和水源保护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主要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补齐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大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入库河流氮磷控制。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是巩固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成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主要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水源区水华防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协调推动经济发展和水源保护主要是开展神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大力推动水源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等。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共3。主要是明确《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是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要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指导督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项目、技术支持,确保方案落实落地。

该方案的主要特色,一是实施分区管控。国家规划将丹江口水源区划分为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和水质影响控制区,并打破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以乡镇为边界,将水源区划分为20个控制单元。我省《实施方案》将水质巩固类、总氮总磷控制类、水土流失类以及风险防控类等11作为优先控制单元,要求责任主体按照流域分区管控、精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分析各优先控制单元特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组织编制优先控制单元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方向和治理任务。二是将总氮总磷控制作为治理重点。通过十多年的治理,丹江口库区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类及以上标准,十堰市五河治理也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神定河、泗河、官山河等入库支流回水区秋季易发生水华,剑河回水区、浪河回水区藻类密度较高等环境风险。控制水源区富营养化、确保水库水质稳定达标、有效控制水环境风险将是“十四五”期间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因此,《实施方案》将加强入库河流氮磷控制作为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的重点三是充实了项目库。《实施方案》注重与相关上位规划和其他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相衔接,通过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优化,建立了项目库。项目库共包含水污染治理类、生态保护与修复类、水资源保护类、环境风险防范类等工程项目共192个,总投资约172亿元。

下一步工作打算

《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由我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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