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政策执行】关于加强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22 加入收藏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决做到统一指挥、及时预警、有序应对、高效联动,强化临机处置,果断避险转移,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减轻暴雨洪涝灾害损失。(二)适用范围湖北省省域建制县(市)以上城区,遭遇极端强降雨的处置应对。本文所指极端强降雨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时间内突发的超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的强降雨,发生概率小,影响范围大,预报监测难。各地应结合本地防灾抗灾能力,界定极端强降雨阀值,明确应对机制的触发条件。(三)编制目的本意见旨在对事发地自极端强降雨预警信息发出后至事件结束,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指挥部署、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等工作进行规范,将预警信息作为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做到响应及时、部署有序、联动高效。二、应对部署(一)组织指挥1.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防汛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高效协同,各相关单位全面参与。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工作由本级防指指挥长统一指挥,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结合分管领域和责任区域在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强化责任网格化,实现分区、分街道、分社区全覆盖,落实、落细、落小各级防汛责任。2.县级以上城市应根据本地特点明确防范极端强降雨指挥机构和职责分工,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工作。3.极端强降雨预警发布后,预警区域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前部署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各类责任人应迅速进岗履职。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案要求,由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本级本行业的处置应对工作。(二)监测预警1.监测预报。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极端强降雨天气的监测预报,对可能发生的极端灾害性天气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并强化跟踪监测,滚动预报预警。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及时向本级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气象、水文、山洪、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情况。2.预警发布。各地要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气象部门要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提高预警的精准度,及时发布预报时段、量级、落区。各类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按照职责要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健全完善极端暴雨及其诱发的各类次生灾害和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布、滚动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不断创新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探索联合发布机制,提高重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辨识度。3.叫应机制。为确保预警信息准确送达,不留死角,形成闭环,须建立直达基层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启动叫应机制的预警信号等级,当发布对应等级或以上的预警信号时,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向发布主管部门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未及时反馈的,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到基层党政领导及关键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三)临机研判1.临机研判是指收到极端强降雨预警后,第一时间由本级防指组织主要成员单位进行研判。主要对极端强降雨发生概率、量级、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部署应对措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2.临机研判的组织。临机研判由预警区域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形势研判要准、应对部署要实。临机研判应在收到预警信息后2小时内完成,研判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四)响应触发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制定极端强降雨应对机制触发阀值。建立应急行动与预警关联机制,将极端强降雨预警作为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做到响应前置,牢牢把握灾害防范主动权。做好响应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等级响应采取的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到响应分层级、指挥分层级、行动分层级。(五)应急联动收到预警信息后,各级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和本级职责,先行组织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人员进岗、技术准备、设备装备检查、队伍前置和物资准备等,提前做好应对灾害发生准备,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灾害应对工作。各地职责分工与本意见如有不相符的,应结合本地实际,对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1.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临机会商,调度重点防范地区,部署防范工作,视情决定采取“三停”(停工、停业、停课)措施,适时要求关闭地下空间、疏散受威胁区群众,必要时派出督导组、专家组前置重点地区指导防范工作。2.气象部门。加密跟踪监测强降雨天气系统发展情况,强化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提高降雨预报量级和范围精准度,持续滚动更新预报结论,并向本级防指和相关单位通报。3.水利(水务)部门。根据降雨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排涝措施,科学调度水工程调蓄洪水。强化易渍易涝点的监控,实时通报渍水情况(如渍水监控由其他部门负责的地区,由责任部门负责)。加强技术会商,及时研判汛情发展趋势,做好灾害进一步发展的应对准备,向本级防指提出决策建议。4.应急管理部门。随时调度灾害发生地区工作开展情况,部署灾害防范应对工作,24小时不间断关注灾害发展。及时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救灾安置和灾情统计上报。5.住建(城建)部门。要求受危胁区域的建筑工程适时停工撤离人员,组织好深基坑、在建工地排涝。对受灾风险较大的老旧小区发布通知,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及时转移人员(备注:由于各地职责分工有差异,住建、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分工,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6.城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网疏通和跟踪排查,重点部门安排专人盯守。做好地下通道、道路积水点的清理,及时处置阻水挡水弃物。及时关停地下空间。7.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积水路段、桥隧的交通管控和疏导的准备工作。保证车辆运行安全和主要交通干道畅通。8.教育部门。按防指要求组织停课,安置滞留师生,组织留校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加强对幼儿园、小学等未成年人集中区的指导帮扶,及时提请防指协调救援队伍协助开展救援和转移工作。9.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区范围和周边山丘地区地质灾害防范。10.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道路维护和保通,根据防指指令及时封闭危险道路,及时组织地铁线路停运,撤离疏散管辖范围内的受困群众。按要求做好转移疏散的运力保障。通知运输单位及时停运。11.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关停旅游景点,撤离疏散群众。12.海事部门。组织船舶禁限航,并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13.通信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营单位。加强预报影响区域的通信设施检修,做好应急通信准备,确保灾害应对时通信畅通。加强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广播,多渠道开展灾害防范教育宣传,引导公众主动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14.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救援队伍。及时研判本行业和管辖范围的防洪风险,做好应对灾害的相关准备。相关抢险救援和排涝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15.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及时通过喇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手段向辖区居民发出预警和避险转移预通知,提醒公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避险转移和防灾避灾准备,必要时提前组织群众转移。当夜间或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通过敲锣打鼓、上门叫醒等一切手段组织转移。组织辖区采取“三停”措施。(六)响应中止本轮强降雨基本结束,城市渍涝清除,灾情得到控制,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经本级指挥部领导同意后中止应急响应。三、工作要求(一)各级高度重视。各级防指要高度重视城市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极值思维、极值应对,完善工作机制,抓细抓实防范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城市防洪安全。(二)强化隐患排查。各级防指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行业部门,针对城市强降雨可能导致的道路桥隧、地铁、地下空间、易渍易涝区、在建工程深基坑、老旧小区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地势较低和布设在地下室的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全面排查,落实保障措施;对养老院、幼儿园、学校、机场、车站等人员集中区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避险转移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危化企业、工贸冶金企业加强生产安全管理,严防次生灾害。定期检查疏通城市排水管网,做好排涝设施的维护保养。(三)强化预案修订。各级防指要按照国家防总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落实极端暴雨情况下防范应对措施,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县(区)防指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社区以及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重点针对极端暴雨情况下人员转移避险,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转移条件、转移路线、避险点及责任人,并公之于众,广泛开展培训、宣传和演练,提升群众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四)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灾害监测与预警的精准度,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加强全省各县(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和暴雨雨型的修编及应用,确定各地不同历时、不同重现期的极端强降水指标。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尤其是基层应急力量建设,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就近开展自救互救。加强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指导各基层单位和关联企事业单位就近储备一定数量的挡水、排水和破拆等材料和工器具。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升各级指挥人员、抢险救援队伍的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的能力,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五)强化各类保障强化水、电、气供应及通信保障,各级指挥部办公室与供水、供电、供气及通信保障等相关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保障人民生活、生产基本所需。切实保障汛期泵站用电安全,确保防汛用电不受影响;运用无人机、应急通信保障车等新型装备快速组网,保障紧急情况指挥畅通。(六)强化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制定防汛责任人明白卡,使各级各类责任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加强督导检查,严肃依法依规追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决做到统一指挥、及时预警、有序应对、高效联动,强化临机处置,果断避险转移,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减轻暴雨洪涝灾害损失。

(二)适用范围

湖北省省域建制县(市)以上城区,遭遇极端强降雨的处置应对。本文所指极端强降雨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时间内突发的超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的强降雨,发生概率小,影响范围大,预报监测难。各地应结合本地防灾抗灾能力,界定极端强降雨阀值,明确应对机制的触发条件。

(三)编制目的

本意见旨在对事发地自极端强降雨预警信息发出后至事件结束,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指挥部署、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等工作进行规范,将预警信息作为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做到响应及时、部署有序、联动高效。

二、应对部署

(一)组织指挥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防汛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高效协同,各相关单位全面参与。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工作由本级防指指挥长统一指挥,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结合分管领域和责任区域在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强化责任网格化,实现分区、分街道、分社区全覆盖,落实、落细、落小各级防汛责任。

2.县级以上城市应根据本地特点明确防范极端强降雨指挥机构和职责分工,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3.极端强降雨预警发布后,预警区域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前部署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各类责任人应迅速进岗履职。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预案要求,由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本级本行业的处置应对工作。

)监测预警

1.监测预报。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极端强降雨天气的监测预报,对可能发生的极端灾害性天气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并强化跟踪监测,滚动预报预警。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及时向本级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气象、水文、山洪、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情况。

2.预警发布。各地要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气象部门要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提高预警的精准度,及时发布预报时段、量级、落区。各类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按照职责要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健全完善极端暴雨及其诱发的各类次生灾害和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布、滚动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不断创新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探索联合发布机制,提高重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辨识度。

3.叫应机制。为确保预警信息准确送达,不留死角,形成闭环,须建立直达基层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启动叫应机制的预警信号等级,当发布对应等级或以上的预警信号时,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向发布主管部门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未及时反馈的,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到基层党政领导及关键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临机研判

1.临机研判是指收到极端强降雨预警后,第一时间由本级防指组织主要成员单位进行研判。主要对极端强降雨发生概率、量级、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部署应对措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2.临机研判的组织。临机研判由预警区域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形势研判要准、应对部署要实。临机研判应在收到预警信息后2小时内完成,研判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

(四)响应触发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制定极端强降雨应对机制触发阀值。建立应急行动与预警关联机制,将极端强降雨预警作为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做到响应前置,牢牢把握灾害防范主动权。做好响应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等级响应采取的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到响应分层级、指挥分层级、行动分层级。

(五)应急联动

收到预警信息后,各级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和本级职责,先行组织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人员进岗、技术准备、设备装备检查、队伍前置和物资准备等,提前做好应对灾害发生准备,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灾害应对工作。各地职责分工与本意见如有不相符的,应结合本实际,对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

1.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临机会商,调度重点防范地区,部署防范工作,视情决定采取“三停”(停工、停业、停课)措施,适时要求关闭地下空间、疏散受威胁区群众,必要时派出督导组、专家组前置重点地区指导防范工作。

2.气象部门。加密跟踪监测强降雨天气系统发展情况,强化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提高降雨预报量级和范围精准度,持续滚动更新预报结论,并向本级防指和相关单位通报。

3.水利(水务)部门。根据降雨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排涝措施,科学调度水工程调蓄洪水。强化易渍易涝点的监控,实时通报渍水情况(如渍水监控由其他部门负责的地区,由责任部门负责)。加强技术会商,及时研判汛情发展趋势,做好灾害进一步发展的应对准备,向本级防指提出决策建议。

4.应急管理部门。随时调度灾害发生地区工作开展情况,部署灾害防范应对工作,24小时不间断关注灾害发展。及时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救灾安置和灾情统计上报。

5.住建(城建)部门。要求受危胁区域的建筑工程适时停工撤离人员,组织好深基坑、在建工地排涝。对受灾风险较大的老旧小区发布通知,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及时转移人员(备注:由于各地职责分工有差异,住建、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分工,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

6.城管部门。做好排水管网疏通和跟踪排查,重点部门安排专人盯守。做好地下通道、道路积水点的清理,及时处置阻水挡水弃物。及时关停地下空间。

7.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积水路段、桥隧的交通管控和疏导的准备工作。保证车辆运行安全和主要交通干道畅通。

8.教育部门。按防指要求组织停课,安置滞留师生,组织留校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加强对幼儿园、小学等未成年人集中区的指导帮扶,及时提请防指协调救援队伍协助开展救援和转移工作。

9.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区范围和周边山丘地区地质灾害防范。

10.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道路维护和保通,根据防指指令及时封闭危险道路,及时组织地铁线路停运,撤离疏散管辖范围内的受困群众按要求做好转移疏散的运力保障。通知运输单位及时停运。

11.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关停旅游景点,撤离疏散群众。

12.海事部门。组织船舶禁限航,并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13.通信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营单位。加强预报影响区域的通信设施检修,做好应急通信准备,确保灾害应对时通信畅通。加强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广播,多渠道开展灾害防范教育宣传,引导公众主动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

14.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救援队伍。及时研判本行业和管辖范围的防洪风险,做好应对灾害的相关准备。相关抢险救援和排涝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15.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及时通过喇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手段向辖区居民发出预警和避险转移预通知,提醒公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避险转移和防灾避灾准备,必要时提前组织群众转移。当夜间或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通过敲锣打鼓、上门叫醒等一切手段组织转移。组织辖区采取“三停”措施。

(六)响应中止

本轮强降雨基本结束,城市渍涝清除,灾情得到控制,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经本级指挥部领导同意后中止应急响应。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高度重视。各级防指要高度重视城市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极值思维、极值应对,完善工作机制,抓细抓实防范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城市防洪安全。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级防指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行业部门,针对城市强降雨可能导致的道路桥隧、地铁、地下空间、易渍易涝区、在建工程深基坑、老旧小区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地势较低和布设在地下室的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全面排查,落实保障措施;对养老院、幼儿园、学校、机场、车站等人员集中区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避险转移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危化企业、工贸冶金企业加强生产安全管理,严防次生灾害。定期检查疏通城市排水管网,做好排涝设施的维护保养。

(三)强化预案修订。各级防指要按照国家防总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落实极端暴雨情况下防范应对措施,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县(区)防指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社区以及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重点针对极端暴雨情况下人员转移避险,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转移条件、转移路线、避险点及责任人,并公之于众,广泛开展培训、宣传和演练,提升群众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灾害监测与预警的精准度,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加强全省各县(市、区)暴雨强度公式和暴雨雨型的修编及应用,确定各地不同历时、不同重现期的极端强降水指标。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尤其是基层应急力量建设,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就近开展自救互救。加强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指导各基层单位和关联企事业单位就近储备一定数量的挡水、排水和破拆等材料和工器具。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升各级指挥人员、抢险救援队伍的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的能力,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各类保障

强化水、电、气供应及通信保障,各级指挥部办公室与供水、供电、供气及通信保障等相关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保障人民生活、生产基本所需。切实保障汛期泵站用电安全,确保防汛用电不受影响;运用无人机、应急通信保障车等新型装备快速组网,保障紧急情况指挥畅通。

(六)强化督导检查

指导各地制定防汛责任人明白卡,使各级各类责任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加强督导检查,严肃依法依规追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