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宜昌市破产管理实务工作座谈会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余焕春、宜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张雄兵、三峡公证处主任严继宁等应邀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会议就目前管理人协会会员普遍关心的宜昌市破产案件受理、统一选任管理人标准和程序、加大破产案件受理审理力度、完善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管理人入出库流程、规范管理人报酬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坦诚的沟通和交流。
严继宁介绍了省内武汉、黄冈、黄石、襄阳等地公证机构参与管理人办理破产管理案件流程的经验和做法,希望能在宜昌借鉴并加以推广,服务宜昌营商环境建设。
张雄兵提出,希望市中院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受理,统一各级法院选任管理人标准和程序;加大破产案件受理审理力度,建立执行转破产制度;允许管理人联合竞标,让更多合格管理人具备办理破产案件资质,让更多会员单位能迈出进入破产管理人行列第一步,在实际操作中掌握和提升管理能力;规范管理人报酬标准,在最高院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不设定最高限额,充分调动管理人积极性。
余焕春指出,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应加强对会员的规范和管理,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监督,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作用,加强破产管理人报酬保障资金,加强协会对管理人报酬资金提成、管理人账户规范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同时,协会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专题调研,适时举办业务论坛、沙龙等,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
最后,与会人员就省高院下发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分级与管理人考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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