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7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一、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一)《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二)检查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

  (二)检查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是否违反省、市负面清单情况等;

  (三)检查内控制度规范建设和执行情况、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学习和业务培训开展情况、开评标现场管理规范情况、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和完整性情况等;

  (四)检查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运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共完成集采项目74个,预算金额20976.59万元,成交金额18364.94万元,节约资金2611.656万元,节支率12.45%。完成网上商城订单4543笔,成交金额21616.72万元,节约资金2192.86万元,节支率9.21%。

  存在的问题:一是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采购公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涉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电子化平台功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合法性、规范性,重点解决评审因素未量化问题。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优化采购执行流程。

  (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积极为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宜昌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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