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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北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宜都双城路加油站)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加入收藏
被处罚单位:湖北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宜都双城路加油站地址:宜都市姚家店镇长岭岗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 职务:总经理违法事实:该加油站于2021年11月29日将法定代表人由尹晓康变更为田宇,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5日)内,主要负责人

  被处罚单位:湖北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宜都双城路加油站

  地址:宜都市姚家店镇长岭岗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该加油站于2021年11月29日将法定代表人由尹晓康变更为田宇,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5日)内,主要负责人变更之后,该加油站未按规定在自变更之日(2021年11月29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处罚决定:该加油站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加油站给予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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