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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第14号
栏目:伍家岗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4 加入收藏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拟征收火光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伍家岗区2022年度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面积0.1417公顷,其中:农用地0.1414公顷(未占用耕地)、建设用地0.0003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布局及规模将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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