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1年,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进行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了“省级层面既未对磷石膏综合利用进行系统研究,也未对相关地市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为29%,远低于国家有关部门50%的要求”的问题。2021年9月24日至25日,省委书记应勇赴宜昌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推动我省磷石膏资源综合治理和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坚持系统化治理、集群化布局、绿色化转型、高端化发展,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1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牢属地责任,切实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一反三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意见》,结合宜都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主要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1004号)
3.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办发〔2021〕33号)。
4. 宜昌市经信局《宜昌市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宜市经信〔2021〕43号)
5. 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 规划》(宜府发〔2021〕13号)
6. 宜都市人民政府《宜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都政办发〔2021〕3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磷化工产业系统化治理、绿色化转型、高端化发展,着力提升现代化水平、产业技术水平、绿色制造水平和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进磷石膏资源全面利用,实现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突出重点,补强短板,走符合宜都实际的磷石膏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新路,推进宜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明确了主要目标
我市现有3个磷石膏库,总占地面积3057.55亩,另根据磷石膏库安全管理要求初期坝下游流经区域约1500亩,不能建设生产生活设施,合计影响湖北宜都化工园区用地空间约4500亩,制约了化工园区的空间发展。目前磷石膏库堆存量均已接近饱和,贮源公司磷石膏资源集中库预计2023年底建成投用。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情况,根据《意见》明确了以下目标:
1.逐步腾退现有磷石膏库占用土地,释放化工园区发展空间,从2022年起集中对3个现有磷石膏库的存量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2.工业化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规定“到 2025 年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73%”,《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 规划》规定“到 2025 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60%”,《宜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规定“到 2025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70%”。2021年我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已达到63.77%,根据宜昌实施方案要求“确保三年之内实现当年产生的磷石膏当年全部综合利用、历年结存的磷石膏力争五年内全部消化”,明确了我市“2024年底全面实现当年产生的磷石膏当年全部综合利用,2028年底实现磷石膏存量消化清零”的目标。
3.通过对存量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的方式逐步销库,新产生的磷石膏集中堆存至即将建成的贮源公司集中资源库,到2024年底实现产、消动态平衡。
(三)明确了全面提升磷石膏综合治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1.我市无磷矿资源,主要从磷酸生产工艺方面对进行改进,减少磷石膏产生量,提高磷石膏质量。
2.省委省政府《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但结合宜都市实际情况,贮源公司磷石膏资源集中库的库容大、堆积体高,属于二等库,在设计中充分利用了磷石膏在饱和酸性条件下易胶结固化特性,能够确保堆存后安全稳定,在完善防渗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但磷石膏在水洗净化之后不再具有胶结性,且易产生扬尘,净化后堆存存在较大安全环保风险。
现有3个磷石膏库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拟通过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的方式集中力量逐个消纳现有磷石膏库存量,逐步腾退现有磷石膏库占用土地,减少磷石膏库数量,释放化工园区发展空间,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进入贮源公司磷石膏资源集中库堆存,实现新产生磷石膏和存量磷石膏的产、消动态平衡。
3.为了吸取中央环保督察在黄冈、襄阳等地督察发现的磷石膏相关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对现有磷石膏库持续加强安全环保治理,降低我市磷石膏库的安全环保风险,提高防范能力。
4.提升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我市磷酸设计生产能力171万吨/年,若满负荷生产可副产磷石膏约855万吨/年,目前全市具备磷石膏制成品生产能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达到13家(楚星石膏粉、鄂中建材厂、力达环保、兴发化工、兴兴环保、美畅环保、华睿科技、红岩环保、永鑫环保、新洋丰肥业、融洲新材料、超盛环保、泰山石膏),综合利用能力714.3万吨。根据宜昌要求,2025年我市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量将达到1300万吨,按70%开机率测算,2025年应匹配建设的综合利用装置能力要达到1800万吨/年。
目前我市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分散布置,分散利用磷石膏,无法形成合力集中销库,不便于土地、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企业间物质流、横向关联性不紧密,企业生产运行成本较高。根据磷石膏产业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磷石膏产业布局,统一规划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项目用地,集中建设磷石膏产业示范园,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集中保障生产要素,集聚发展销库。
5.推进磷石膏建材产品利用。自2019年以来,我市每年制定方案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我市工程领域的应用,但产品用量极少,多数以外运为主。以2021年为例,湖北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兴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磷石膏建材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累计消耗磷石膏143.55万吨,占综合利用总量的42.41%;1-12月,全市有宜都市独立工矿区再就业服务中心、西湖棚户区等13个项目使用磷石膏产品,仅消耗磷石膏8841.86吨,仅占比0.61%。
磷石膏建材在工程领域应用情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材类型 | 使用量 | 消耗磷石膏(吨) |
1 | 宜都市独立工矿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 石膏砂浆 | 32.24吨 | 43.52 |
2 | 枝城西湖棚户区 | 石膏砌块 | 344.72立方 | 517.08 |
石膏砂浆 | 34.23吨 | 46.21 | ||
石膏粘接剂 | 118.94吨 | 160.57 | ||
3 | 松宜矿务局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 石膏砌块 | 270.3立方 | 405.45 |
石膏粘接剂 | 3.66吨 | 4.94 | ||
石膏砂浆 | 31.13吨 | 42.03 | ||
4 | 清河棚户区还建小区 | 石膏砌块 | 100.8立方 | 151.2 |
石膏粘接剂 | 2.1吨 | 2.84 | ||
5 | 高坝洲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石膏砌块 | 20.4立方 | 30.6 |
石膏粘接剂 | 2.7吨 | 3.65 | ||
6 | 红花套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石膏砌块 | 9.6立方 | 14.4 |
石膏粘接剂 | 0.24吨 | 0.32 | ||
7 | 姚家店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石膏砌块 | 9.6立方 | 14.4 |
石膏砂浆 | 1.56吨 | 2.11 | ||
石膏粘接剂 | 0.24吨 | 0.32 | ||
8 | 五眼泉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石膏砌块 | 9.6立方 | 14.4 |
石膏粘接剂 | 0.3吨 | 0.41 | ||
9 | 青林寺特产超市 | 石膏砌块 | 21.6立方 | 32.4 |
10 | 高坝洲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 石膏砌块 | 14.4立方 | 21.6 |
石膏粘接剂 | 0.5吨 | 0.68 | ||
11 | 湖北金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都华府八期) | 石膏砌块 | 67.2立方 | 100.8 |
石膏粘接剂 | 2吨 | 2.7 | ||
12 | 宜都华府建设项目 | 石膏砂浆 | 12.02吨 | 16.23 |
石膏粘接剂 | 2吨 | 2.6 | ||
石膏砌块 | 273.6立方 | 410.4 | ||
13 | 化工园九号路 | 道路水稳层 | 7556吨 | 6800 |
合计 | 8841.86 |
(四)明确了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核心举措
根据省委省政府《意见》及《宜昌市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北宜都化工园区“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的要求,依托湖北宜都化工园,推动磷化工产业集群化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示范区和磷化工绿色发展全产业链集群。坚持创新驱动、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推动磷化工企业绿色转型。延伸磷化工产业链,突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化发展。
(五)明确了政策扶持适用对象、执行标准
1.支持磷化工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的力度和技术瓶颈的突破,支持创新平台创建,支持技改升级,将磷化工全产业链科技创新、技改纳入现行的奖补政策给予支持。
2.根据省委省政府《意见》,省统筹专项资金1亿元,宜昌市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磷化工高质量发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和创新平台建设。宜昌方案提出,2022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合计按不低于省分配专项资金金额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市县配套安排金额比照省对地方配套安排方式执行,支持当地磷石膏综合治理和磷化工高质量发展。
宜昌全市磷酸产能304万吨,满负荷生产可副产磷石膏1520万吨,占全省的 41.62%,2021年宜昌市副产量1243万吨,宜都市2021年副产量530.79万吨,占宜昌市副产量的42.7%。鉴于2020年和2021年我市均设置了500万元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从2022年开始,我市再增加100万元,每年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政策扶持。
(1)明确“当年投资新建成的无害化处理磷石膏项目,按照磷石膏投资额平均分配奖补50万元”。
(2)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及使用给予450万元的奖励支持。
参照2020年宜昌市、宜都市奖补标准,对下列两类对象实施奖励:
①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宜昌市2020年平均奖补6.68元/吨,宜都市2020年平均奖补2.8元/吨,宜都市2021年平均奖补2.52元/吨,宜都市2020年和2021年均奖励企业350万元,为继续支持企业生产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仍奖励350万元。
②市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原政策奖励磷石膏工程应用50万元。为鼓励支持磷石膏建材产品在工程领域的使用,增加5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3)物流运输补贴100万元。2020年起,宁通物流公司大力支持磷石膏产品船运工作,在码头设置了专用泊位,其磷石膏产品装船成本约6.8元/吨,实际仅收取1元/吨的装船费用,枝城港2022年5月也设立了磷石膏专用泊位,2022年1-月5月全市通过码头外运的磷石膏制成品已达140万吨。为了发挥水运优势,设立磷石膏产品集散中心及专用泊位,鼓励企业继续积极支持磷石膏产品外运,每年给予我市支持磷石膏外运的码头100万元物流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四、其它说明
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及使用的奖补对象为:
1.在我市注册并消化我市磷石膏的生产企业。
2.使用我市磷石膏建材产品的本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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