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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加入收藏
——以优质法律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兴城、能级跨越、争当龙头”战略决策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宜昌市司法局立足职能,主动对接我市投资50亿元以上的27个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截至9月底,共为重大项目建设方解答法律

——以优质法律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兴城、能级跨越、争当龙头”战略决策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宜昌市司法局立足职能,主动对接我市投资50亿元以上的27个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截至9月底,共为重大项目建设方解答法律咨询170件,开展法治体检26次,审查重大合同11份,法律知识培训2600人次,参加合同谈判8次,调解矛盾纠纷19起,出具法律意见书27份,上门服务107人次,电话、QQ、微信服务97件次,赢得了项目建设方的普遍好评。

  一、高位谋划,精心组织

  市司法局坚持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奋力为宜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法律保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找准服务方向。市司法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服务宜昌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市发改委咨询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名单及开工情况。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邀请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一同走访调研全市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实地察访重大项目主要法律服务需求,并听取项目建设方意见。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全市重大项目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重大项目各自的特点挑选出相应法律服务领域中的资深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组成14个公益法律服务团,其中市直公益法律服务团5个,负责对接服务12个重大项目;县市区公益法律服务团9个,负责对接服务15个重大项目。三是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根据近年来开展“千名律师进千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经验,《方案》既明确了公益法律服务团共性的法律服务内容,即提供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治体检、审查重大合同、开展法律培训、参加合同谈判、调解矛盾纠纷以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同时增加了由重大项目建设方提需求,公益法律服务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个性化服务内容,重大项目建设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上门服务、坐班服务、定项服务、线上服务等不同的服务方式。

  二、主动对接,上门问需

  为全面了解掌握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需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采取“六个一”方式对接全市重大项目,即开展一次走访调研,掌握重点项目概况及建设进展;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项目建设方对公益法律服务的要求和意见建议;进行一次法治体检,全方位梳理重大项目建设中易发、多发法律风险点;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公益法律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建设方实际需求和具体要求,明确公益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组建一个专班,根据每个重大项目需求不同,组建由不同特长的律师参加的公益法律服务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一个公益法律服务微信群,邀请项目建设方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入群,畅通线上线下公益法律服务渠道。今年4月,全市14个公益法律服务团分别由市县两级司法局负责人带队前往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对接,目前,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建设项目表示暂无法律服务需求外,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功对接了26个重大项目,为下一步的深化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三、有呼必应,及时高效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军多次强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就是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是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务必要做到“项目有需,服务必应”。公益法律服务团按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和本土优势,为重大项目建设送去及时、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硅基新材料项目负责人向公益法律服务团提出“我们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的需求。公益法律服务团团长刘道炎当即带队前往项目基地,与项目负责人就企业需求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在详细了解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后,当场拟定三个具体服务措施:一是迅速安排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就项目建设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于三日内向项目建设方反馈法律意见;二是由项目建设方确定时间,公益法律服务团为项目职工开展一次劳动法基本知识讲座;三是就个案问题,公益法律服务团指派律师提前介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向坐班服务。在公益法律服务团的协助下,硅基新材料项目遇到的问题圆满解决,项目建设有序、平稳推进。

  东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高端电池铝箔建设项目的法务人员通过微信群向重大项目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专班反映,“我们有一个近2亿元的涉外大型设备采购合同需要专业的涉外律师开展法律审查”。专班负责人、市司法局副局长闫友森立即联系项目建设方问清情况,迅速指派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潘爱国律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殷书国律师加入公益法律服务团,为涉外大型设备采购合同开展法律审查。项目法务人员将涉外大型设备采购合同中英文电子版通过微信发了过来,公益法律服务团与两名涉外律师及时碰头,共同研讨,在当天深夜便将《涉外大型设备采购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发送给了项目法务人员,获得了项目建设方真挚的谢意和充分的认可。

  公益法律服务团在走访中得知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项目建设方正在为一件场地租赁合同纠纷犯难。经了解,项目建设方因受疫情影响及工程施工规划调整等原因,向场地出租方提出解除《场地租赁协议》并据实补偿费用的请求。因场地出租方主张的补偿费过高,项目建设方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项目建设方的诉请。公益法律服务团组织了我市民商领域的资深律师对项目建设方的场地租赁协议纠纷一案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充分论证,及时向项目建设方出具《宜昌市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团法律意见书》,详细分析了该案的法律关系,找出诉讼的焦点,列明了应当补充收集的证据清单,并指出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为项目建设方有序有力推进二审诉讼程序理清了思路。

  四、严明纪律,无事不扰

  市司法局将重大项目公益法律服务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公益法律服务团提出“三个严禁、三个不得”纪律要求,确保重大项目公益法律服务“不跑偏、不变味,不增加项目负担”。即严禁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借服务之机“拉私活”“抢生意”;严禁以公益法律服务团名义收案收费;严禁接受礼品礼金和任何形式的宴请。不得延误、怠慢重大项目法律服务需求;不得擅自前往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宣传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重大项目额外负担,切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法治店小二”。半年多以来,全市各公益法律服务团严守廉洁纪律,真诚提供服务,获得了重大项目建设方的一致好评。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基地负责人代冉对公益法律服务团团长高明说到“公益法律服务团为企业送来了‘及时雨’,宜昌的营商环境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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