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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7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493号案    由: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 郑家喜(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内    容: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基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      近年来,结合产业精准扶贫,我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成果显著,每个县都有主导产业,92%的贫困户参与了产业发展,67%的脱贫人口主要通过产业带动实现增收脱贫,产业扶贫成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涉及面最广、带动人口最多的脱贫方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渡时期,我们在总结提炼产业扶贫成就和湖北经验的同时,亟须分析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产业发展投入重“硬”轻“软”      目前,各地产业扶贫的发展阶段不同,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一些地方将特色产业发展的投入重心集中在通路、通水、通电、兴建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导致后续产业发展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开展品牌建设、新品种引进与改进、抵抗病虫害以及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资金供给不足。      2.产业发展重规模轻品牌      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对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对于地方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监管不够,大量的手工作坊,滥用地方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鱼目混杂,极不规范,严重阻碍了乡村特色产业品牌的建设与发展,扶贫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强。      3.产业融合度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滞后      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村特色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度低,农产品加工业仍以初加工为主,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较少,在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方面需要提升档次。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大多处在探索阶段,规模小且发展还不成熟,仍需加强培育并进一步发展壮大。      4.产业发展人才匮乏,乡村管理力量薄弱      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缺乏生产经营性,青壮劳动力外流严重,且返乡回乡下乡创新创业的意愿不高。部分脱贫人仍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振兴、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同时,一些地方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失衡、文化水平低、市场意识淡薄,后备干部不足,乡村基础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突出。      5.产业衔接政策供给不充分,基层工作协调难度大      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但我省对接国家层面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不完善,基层具体实践缺乏政策指引。加上我省目前省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部门之间的具体工作职责尚未充分明确,基层部门面对上级行业部门多,工作协调难度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考察调研产业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针对我省目前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优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硬”“软”环境      财政投入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覆盖、向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覆盖,完善产业发展所需的“路、电、水、网、气”,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搭好台”,减轻特色产业经营主体的资金“包袱”。同时优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软”环境,要在行政审批简化、税收政策优惠、科学市场监管、金融贷款服务等方面优化制度设计,倾斜政策供给。      2.推广乡村特色产业母子品牌模式,强化品牌市场监管      探索建立脱贫地区区域公共品牌和强化地理标志的建设管理标准体系,推广“区域公共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形成一批“乡”“老”“土”字号乡村特色产业品牌,通过标准化、品牌化将产业增值收益留在脱贫地区。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区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监管,严格控制品牌的使用权限。      3.促进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在脱贫地区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流通、消费全产业链条。进一步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食品装备、冷冻仓储等企业向脱贫地区有序转移,打造分工合理、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的特色产业集群。同时要充分利用脱贫地区特殊地理、自然及文化条件,以“特色农业+”模式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适合脱贫地区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4.“内育”与“外引”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产业发展人才      “内育”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大规模挖掘和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扎根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加强这一类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成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头雁”。“外引”就是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党政人才下乡创业和服务三农,引导外出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大中专毕业生等人才返乡创业,吸引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资本的新乡贤返乡投资创业。      5.完善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        建立可持续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巩固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夯实农户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机制,三是健全产业扶贫风险防范与监测机制,四是探索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的有效衔接机制。      6.制定和完善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尽快完善市县基层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文件与规划,强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明确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与工作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部门“三定方案”的设计准备,按照中央要求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此外,要强化政策执行监督,将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到党政干部评议考核体系中。    办      法:   B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3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大力扶持特色产业。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5%,持续加大产业投入力度。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过渡期内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指导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富硒茶叶、道地药材、高山蔬菜等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考核力度,将特色产业发展情况作为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二、继续实施消费帮扶。配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持续开展消费帮扶;重点结合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推进消费帮扶,协同相关部门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指导原28个国定贫困县乡村振兴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832平台”供应商推荐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三、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指导各地将带动效果好、适宜当地发展的产业项目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不断优化项目库结构。加强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跟踪监测,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4日            主管领导  蔡党明          联系电话 027-87235563                       经办人姓名  李红良        联系电话 027-87233709    邮政编码  430071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493

案    由: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郑家喜(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    容: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基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
      近年来,结合产业精准扶贫,我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成果显著,每个县都有主导产业,92%的贫困户参与了产业发展,67%的脱贫人口主要通过产业带动实现增收脱贫,产业扶贫成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涉及面最广、带动人口最多的脱贫方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渡时期,我们在总结提炼产业扶贫成就和湖北经验的同时,亟须分析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产业发展投入重“硬”轻“软”
      目前,各地产业扶贫的发展阶段不同,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一些地方将特色产业发展的投入重心集中在通路、通水、通电、兴建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导致后续产业发展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开展品牌建设、新品种引进与改进、抵抗病虫害以及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资金供给不足。
      2.产业发展重规模轻品牌
      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对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对于地方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监管不够,大量的手工作坊,滥用地方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鱼目混杂,极不规范,严重阻碍了乡村特色产业品牌的建设与发展,扶贫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强。
      3.产业融合度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滞后
      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村特色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度低,农产品加工业仍以初加工为主,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较少,在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方面需要提升档次。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大多处在探索阶段,规模小且发展还不成熟,仍需加强培育并进一步发展壮大。
      4.产业发展人才匮乏,乡村管理力量薄弱
      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缺乏生产经营性,青壮劳动力外流严重,且返乡回乡下乡创新创业的意愿不高。部分脱贫人仍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振兴、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同时,一些地方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失衡、文化水平低、市场意识淡薄,后备干部不足,乡村基础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突出。
      5.产业衔接政策供给不充分,基层工作协调难度大
      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但我省对接国家层面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不完善,基层具体实践缺乏政策指引。加上我省目前省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尚未出台,部门之间的具体工作职责尚未充分明确,基层部门面对上级行业部门多,工作协调难度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考察调研产业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针对我省目前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优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硬”“软”环境
      财政投入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覆盖、向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覆盖,完善产业发展所需的“路、电、水、网、气”,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搭好台”,减轻特色产业经营主体的资金“包袱”。同时优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软”环境,要在行政审批简化、税收政策优惠、科学市场监管、金融贷款服务等方面优化制度设计,倾斜政策供给。
      2.推广乡村特色产业母子品牌模式,强化品牌市场监管
      探索建立脱贫地区区域公共品牌和强化地理标志的建设管理标准体系,推广“区域公共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形成一批“乡”“老”“土”字号乡村特色产业品牌,通过标准化、品牌化将产业增值收益留在脱贫地区。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区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监管,严格控制品牌的使用权限。
      3.促进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在脱贫地区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流通、消费全产业链条。进一步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食品装备、冷冻仓储等企业向脱贫地区有序转移,打造分工合理、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的特色产业集群。同时要充分利用脱贫地区特殊地理、自然及文化条件,以“特色农业+”模式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适合脱贫地区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4.“内育”与“外引”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产业发展人才
      “内育”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大规模挖掘和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扎根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加强这一类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成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头雁”。“外引”就是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党政人才下乡创业和服务三农,引导外出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大中专毕业生等人才返乡创业,吸引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资本的新乡贤返乡投资创业。
      5.完善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 
      建立可持续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巩固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夯实农户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机制,三是健全产业扶贫风险防范与监测机制,四是探索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的有效衔接机制。
      6.制定和完善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尽快完善市县基层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文件与规划,强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明确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与工作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部门“三定方案”的设计准备,按照中央要求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此外,要强化政策执行监督,将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到党政干部评议考核体系中。
    

办      法:


   B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3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大力扶持特色产业。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5%,持续加大产业投入力度。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过渡期内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指导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富硒茶叶、道地药材、高山蔬菜等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考核力度,将特色产业发展情况作为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二、继续实施消费帮扶。配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持续开展消费帮扶;重点结合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推进消费帮扶,协同相关部门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指导原28个国定贫困县乡村振兴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832平台”供应商推荐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三、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指导各地将带动效果好、适宜当地发展的产业项目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不断优化项目库结构。加强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跟踪监测,加强项目入库审核,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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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领导  蔡党明          联系电话 027-87235563                       经办人姓名  李红良        联系电话 027-87233709
    邮政编码  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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