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充分发挥商务、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2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落实《商务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充分发挥商务、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商财函〔2021〕547号),充分发挥商务、供销系统优势,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商务、供销系统职能,聚集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合作,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按照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统一部署,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的特色和优势,以流通提升、开放合作、就业拓展为重要切入点,做好商务帮扶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并将供销合作社作为完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重要载体,在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协作和支持,统筹资源推动农村商务发展。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加强与商务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共同建设美丽宜居社会主义新农村。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商务、供销系统加强沟通协作,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合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强化县域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改造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倡导充分竞争。推广十堰、荆门等地物流配送有益经验,争取到2025年,全省县域范围内均建设有一定规模、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综合超市、乡镇基层社,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的商贸服务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有序发展共同配送和连锁经营,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物资集散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二)做好农产品市场建设。商务、供销系统合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改造和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建立政府出资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共同出资建设、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的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电子标签、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供销农批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信息发布、质量追溯、价格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等服务功能。持续优化建设布局,通过独资、参股、合作、加盟等方式,建设襄阳新合作食品城、谷城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一批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三)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商务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持续推进“荆楚优品”工程,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纳入“荆楚优品”目录,组织“荆楚优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示展销活动。组织纳入“荆楚优品”的农副产品参与“老字号产品”联展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主体设立农副产品展销柜台,利用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供销系统要积极拓展集采集配、中央厨房等新型业态,上中下游整体发力,打造“种养殖基地+地头冷库+农批市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中央厨房+市民餐桌”的数字化运营链条。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入驻“832”平台和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建立“832”平台供销社区域性云仓。(四)抓好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点和仓储物流配送设施等资源,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协同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商务部等9部门开展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行“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商贸、社会快递企业合作,积极补齐偏远农村物流配送短板,提升配送效率。供销系统要加快推进农资配送网络终端化、服务一体化,提高农资流通配送服务效率,鼓励建设大型自有区域配送中心,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新型农资配送网络体系。(五)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商务、供销系统要围绕特色产业、聚集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预冷、储藏保鲜等设施,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冷库、区域冷链分拨中心、通关保税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上行+下行”产销网络,在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销地网络”,在湖北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产品产区建设冷链物流“产地网络”。建立冷链综合服务平台网络,搭建冷链物流资源共享的冷链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移动式冷库应用,发展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六)持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商务、供销系统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协同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发挥各自优势,鼓励相关县市合作共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包括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支持湖北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实施“数商兴农”,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供销e家、村邮站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事。(七)加强应急保供。商务、供销系统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掌握保供企业米、面、油、肉、蛋、奶、蔬菜、主要副食品等重点商品相关信息,在防汛防控和节假日,及时了解涉疫区和重点商业区市场供应情况,做好市场研判,发现市场波动,及时预警。加强猪肉、蔬菜等重点物资储备、调配。指导保供企业加强产销衔接,拓展货源渠道,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投放和周转库存,做到供应不断档、商品不脱销。依托县域现有农产品批发场、仓储中心、商超、专业合作社、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供销荆选”和“832平台”平台等,建立县域生产生活物资应急储备中心,着力打造集应急储备、加工、物流、运输、配送、终端供应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突发情况下粮油、肉禽蛋奶、果蔬等居民生活物资和农资供应。(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商务、供销系统要加强联合合作,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引导规范再生资源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以村镇和街道社区为重点,结合各地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城乡回收网点,或对现有回收网点实施标准化改造。依托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加盟、租赁等方式,对社会回收网点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规范整合,扩大网络覆盖面。按照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和回收量,在中心乡镇和城市近郊新建或改造一批专业化、绿色化、现代化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立绿色分拣中心,健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两网融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延伸到农村,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九)培养乡村实用型人才。商务、供销系统充分利用各自在乡村的教育培训资源,联合开展对农村企业、基层社、“三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联合开展对基层商务、供销干部、“三支一扶”供销合作岗位大学毕业生、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理事长、业务骨干、农村电商人才、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等培训培养,突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等契合乡村振兴热点、重点问题培训。鼓励实施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等县域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直播带货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推广农村商业网络公开课,共享培训资源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十)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商务、供销系统积极支持省茶业集团、湖北供销粮油集团等社属重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FHC上海环球食品展等重大国际性线上线下展会。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商标注册、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拓宽进出口渠道,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发挥湖北“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和鄂企聚航平台作用,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农业优势品牌和产品,推动湖北农业产业链企业对接合作、抱团出海,提升农业“走出去”整体竞争优势,推动我省棉纺织品、茶叶、柑橘、食用菌、小龙虾、稻米、酵母等特色农产品出口。指导和支持我省中莫联丰农业产业合作区建设,力争将园区打造成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投资、研发服务为一体的湖北农业产业聚集发展平台。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点,摆上议事日程,深入研究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指定各自牵头单位、联系人,切实加对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二)强化协同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协同、政策支持,积极协助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培育推介。供销合作社系统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及时与商务主管部门沟通工作情况、共享信息资源。(三)狠抓工作落实。商务主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要强化乡村振兴责任担当,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统筹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工作,结合推动长远发展与解决当前问题,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与政策性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四)总结推广经验。跟踪掌握系统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示范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1月20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主管部门、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落实《商务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充分发挥商务、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商财函〔2021547号),充分发挥商务、供销系统优势,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商务、供销系统职能,聚集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合作,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按照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统一部署,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的特色和优势,以流通提升、开放合作、就业拓展为重要切入点,做好商务帮扶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并将供销合作社作为完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重要载体,在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协作和支持,统筹资源推动农村商务发展。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加强与商务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共同建设美丽宜居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商务、供销系统加强沟通协作,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合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强化县域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改造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倡导充分竞争。推广十堰、荆门等地物流配送有益经验,争取到2025年,全省县域范围内均建设有一定规模、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综合超市、乡镇基层社,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的商贸服务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有序发展共同配送和连锁经营,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物资集散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

(二)做好农产品市场建设。商务、供销系统合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改造和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建立政府出资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共同出资建设、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的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电子标签、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供销农批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信息发布、质量追溯、价格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等服务功能。持续优化建设布局,通过独资、参股、合作、加盟等方式,建设襄阳新合作食品城、谷城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一批农产品产地、销地市场。

(三)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商务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持续推进荆楚优品工程,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纳入荆楚优品目录,组织荆楚优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示展销活动组织纳入荆楚优品的农副产品参与老字号产品联展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主体设立农副产品展销柜台,利用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供销系统要积极拓展集采集配、中央厨房等新型业态,上中下游整体发力,打造种养殖基地+地头冷库+农批市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中央厨房+市民餐桌的数字化运营链条。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入驻“832”平台和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建立“832”平台供销社区域性云仓。

(四)抓好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点和仓储物流配送设施等资源,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协同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商务部等9部门开展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行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商贸、社会快递企业合作,积极补齐偏远农村物流配送短板,提升配送效率。供销系统要加快推进农资配送网络终端化、服务一体化,提高农资流通配送服务效率,鼓励建设大型自有区域配送中心,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新型农资配送网络体系。

(五)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商务、供销系统要围绕特色产业、聚集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预冷、储藏保鲜等设施,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冷库、区域冷链分拨中心、通关保税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上行+下行产销网络,在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销地网络,在湖北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产品产区建设冷链物流产地网络建立冷链综合服务平台网络,搭建冷链物流资源共享的冷链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移动式冷库应用,发展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

(六)持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商务、供销系统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协同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发挥各自优势,鼓励相关县市合作共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包括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支持湖北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实施数商兴农,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供销e家、村邮站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事。

(七)加强应急保供。商务、供销系统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掌握保供企业米、面、油、肉、蛋、奶、蔬菜、主要副食品等重点商品相关信息,在防汛防控和节假日,及时了解涉疫区和重点商业区市场供应情况,做好市场研判,发现市场波动,及时预警。加强猪肉、蔬菜等重点物资储备、调配。指导保供企业加强产销衔接,拓展货源渠道,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投放和周转库存,做到供应不断档、商品不脱销。依托县域现有农产品批发场、仓储中心、商超、专业合作社、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供销荆选“832平台平台等,建立县域生产生活物资应急储备中心,着力打造集应急储备、加工、物流、运输、配送、终端供应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突发情况下粮油、肉禽蛋奶、果蔬等居民生活物资和农资供应。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商务、供销系统要加强联合合作,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引导规范再生资源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以村镇和街道社区为重点,结合各地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城乡回收网点,或对现有回收网点实施标准化改造。依托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加盟、租赁等方式,对社会回收网点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规范整合,扩大网络覆盖面。按照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和回收量,在中心乡镇和城市近郊新建或改造一批专业化、绿色化、现代化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立绿色分拣中心,健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两网融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延伸到农村,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

(九)培养乡村实用型人才。商务、供销系统充分利用各自在乡村的教育培训资源,联合开展对农村企业、基层社、三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联合开展对基层商务、供销干部、三支一扶供销合作岗位大学毕业生、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理事长、业务骨干、农村电商人才、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等培训培养,突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等契合乡村振兴热点、重点问题培训。鼓励实施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等县域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直播带货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推广农村商业网络公开课,共享培训资源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十)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商务、供销系统积极支持省茶业集团、湖北供销粮油集团等社属重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FHC上海环球食品展等重大国际性线上线下展会。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商标注册、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拓宽进出口渠道,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发挥湖北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和鄂企聚航平台作用,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农业优势品牌和产品,推动湖北农业产业链企业对接合作、抱团出海,提升农业走出去整体竞争优势,推动我省棉纺织品、茶叶、柑橘、食用菌、小龙虾、稻米、酵母等特色农产品出口。指导和支持我省中莫联丰农业产业合作区建设,力争将园区打造成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投资、研发服务为一体的湖北农业产业聚集发展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点,摆上议事日程,深入研究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指定各自牵头单位、联系人,切实加对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协同、政策支持,积极协助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培育推介。供销合作社系统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及时与商务主管部门沟通工作情况、共享信息资源。

(三)狠抓工作落实。商务主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要强化乡村振兴责任担当,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统筹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工作,结合推动长远发展与解决当前问题,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与政策性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四)总结推广经验。跟踪掌握系统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示范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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