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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栏目:伍家岗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6 加入收藏
2016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一、伍家岗区教育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实施办法。(二)、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016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一、伍家岗区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实施办法。

(二)、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方案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教育援助;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学校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教师继续教育。

(六)、统筹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小学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年检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对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全区教育机构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

(十一)、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造建设项目筹划、申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拟定、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指导督促全区学校的后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图书资料、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伍家岗区教育局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共有21个,纳入预算管理单位中,行政机关1个,二级单位2个(伍家岗区教育教学研究所和伍家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小学11个,初中6个预算管理单位总人数1757人,其中在职1041人、离退休716人。

2016年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不仅包括伍家岗区教育局机关的人员工资、办公运转等开支,还包括学校和二级单位全部人员的工资、办公运转、教育教学等运转经费。预算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伍家岗区教育局机关

12

伍家岗区伍家岗小学

2

伍家岗区教育教学研究所

13

伍家岗区李家湖小学

3

伍家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14

伍家岗区白沙小学

4

伍家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15

伍家岗区花艳小学

5

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

16

宜昌市第六中学

6

伍家岗区大公桥小学

17

宜昌市第十中学

7

伍家岗区实验小学

18

宜昌市第十一中学

8

伍家岗区万寿桥小学

19

宜昌市第十四中学

9

伍家岗区杨岔路小学

20

宜昌市第十五中学

10

伍家岗区中南路小学

21

宜昌市第十七中学

11

伍家岗区宝塔河小学

 

 

三、2016年伍家岗区教育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总要求,以建设教育强区为奋斗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从严治党为坚强保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教育更好地促进人民幸福,为伍家岗区建设新“四区一中心”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 推进文化建设夯实党建根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文化积淀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学精神、讲规矩、促发展”学习教育活动,凝聚党员群众智慧,积淀党建学习文化。以党建“五个清单”和“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为抓手,落实责任追究,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自身建设积淀组织文化。创新基层组织服务模式,进一步探索联校机制,畅通支部学习帮带机制;构建服务大网络,发挥党员名师、骨干教师作用,加强学校、社区共建,拓展“三微”服务渠道,凝聚多方力量积淀党建团队文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推动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学习、教育、管理、监督系列化,积极做好校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

2. 强化执纪问责促进廉政建设。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各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坚决查处教师有偿家教等“三乱”违纪行为,持之以恒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准则》《条例》规范,力防“四风”问题反弹。加强监督检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教育发展环境。以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为契机,大力推树市级、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3. 筑牢防护屏障维护安全稳定。以提升平安校园创建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大“三防”建设力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校舍、消防、校车、危化品、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搭建校园内保监控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校园及周边良好秩序。

(二)、坚持创新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4. 启动全区教育现代化创建工程。制定《伍家岗区教育现代化创建方案》,启动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现代化建设。

5. 全力推进新区学校建设。把握宜昌市大城建设机遇,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加快推进新区学校建设。协调落实新区校点布局和规划定点,实施新区学校新建及旧城区学校改扩建工程。2016年,实施东艳路小学新建,伍家岗小学、花艳小学迁建。完成白沙小学改扩建,确保暑期完工。完成市三十中建设,确保秋季投入使用。做好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整体划转至我区三十中学办学的各项工作。启动岳家冲小学、联合中小学、东站路小学、城东小学、火光中学新建前期工作。稳步实施《伍家岗区薄弱学校建设规划》,完成李家湖小学、杨岔路小学、实验小学改扩建规划方案。

6、抓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努力打造规范后勤、满意后勤、平安后勤、绿色后勤。规范学校各项服务性工作,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和租赁管理。开展校园绿化美化,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维护,协调食药部门,按“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7.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科学制定《伍家岗区教育信息化“十三五”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伍家教育城域网平台、伍家教育网站集群系统、教育决策指挥视频系统、资源管理系统及单点登录系统的建设。采取政企合作模式,开发数字校园管理平台。继续实施“班班通”更新配备工程及学校录播教室建设,启动学校创客工作室建设,整体扩容学校网络带宽,优化改造部分学校校园网。着力打造“智慧校园”,推动市六中作为全国百所 “数字化校园”试点顺利通过验收。积极开展区域整体层面的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大力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推选有条件学校申报全省“数字化校园”的试点。组织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新型教育技术的学习培训,举办“希沃杯”全区“班班通”应用竞赛,组织开展全区教育信息化优秀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

8. 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加大经费投入,依法保证“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落实,为教育发展提供财力支撑。抓住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建设政策和机遇,积极争取专项建设资金。加强教育经费和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水平。

9. 强化教育督导。贯彻实施《教育督导条例》,成立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区政府专、兼职督学和挂牌督学换届工作。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启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网上数据监测体系,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和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启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复评工作,对部分幼儿园办园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或复评,指导1-2所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开展教师队伍、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督导。

10.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校)。完善教育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建市级、省级依法治教示范校。

11. 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优化机关科室职能,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教育宣传,积极应对舆情。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统战、关工委、工会、共青团、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系统档案、保密等工作。继续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坚持协调发展, 促进区域教育结构优化

12.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注重学校内涵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凸显办学特色。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网上数据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推进联校办学,实现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

13. 提高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水平。提高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水平。加快推进全区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成立“伍家岗区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统筹全区学前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创新公办资源提供渠道和提供方式,加快公办幼儿园发展。完成1-3所符合无偿移交条件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移交工作,举办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建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效机制,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大力扶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对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财政性补助资金扶持力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管力度。审定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运行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探索集团化办园,对新增公办幼儿园实行集团化管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幼儿园区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成立保教指导小组,加大对各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训,强化规范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14. 健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学生的认定、建档工作,建立资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落实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经费,为特殊学生提供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教育和服务。

15. 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做好民办教育年检工作,将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和风险控制纳入重点年检内容。

(四)、坚持优化队伍,促进教师整体素质提升

16. 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培养培训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7. 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双驱动。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师专业培训力度,重点实施名优培训和培养,建立区域性教师专业荣誉制度,推树新名师、新专家。做好首届名师工作室考核表彰工作。

18. 深化教师交流机制。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完善青年教师服务交流机制和教师晋级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名师交流引领机制和教师校际交流机制,扩宽教师交流的边界。

(五)、坚持强化质量,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

19.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学校德育品牌建设,开展区优质德育品牌评选活动,参加宜昌市第二届德育品牌示范校评选活动。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宜昌市第十五届青少年科技节。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注重对少先队、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管理、支持和服务,全面实现社团走班活动,推进学生社团的自我组建、自我管理,完善社团评价机制。

20.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探索学科核心素养落实到日常教学活动中的方式和途径。聚焦课堂,推动课堂结构改革,打造生态课堂和生成课堂。加快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深度融合,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逐步加大标准化考试和网上阅卷的覆盖面。进一步落实课程计划,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等课程的管理,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

21. 推进学校体卫艺工作。落实“阳光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一小时。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体检工作。大力推进“足球进校园”活动。改进美育教学,提高体育、艺术“2+1项目”的参与率、普及率。举办区第十二届小学生篮球联赛、第四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二届中学生足球赛及第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举办2016年伍家岗区“长江钢琴杯”青少年钢琴比赛。继续加强体艺特色学校创建,开展区体艺特色学校评选活动。加强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和近视眼防控等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国防教育。

22. 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树立绿色质量观,积极参加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测试,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提高学业质量的成本意识,推动学业负担状况评价进入到学业质量评价体系中。执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积极推进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23. 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树立新型家庭教育观,普及家教知识,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加强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发挥关工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成立班、级、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建立中小学班级诊断会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办好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学校讲师团,开发“家长课程”。幼儿园继续推进“家园共建”活动。

24. 加强教育科研工作。落实“幸福教育”课题结题工作,稳步推进第二轮“一师一优课”活动,举办信息技术背景下全学科优质课比赛。加强学业发展与评价研究,继续探索校际均衡发展和中小学衔接的方法和途径研究。

(六)、坚持共享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5.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认真实施《扶贫攻坚教育保障专项方案》,制定《伍家岗区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26. 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招生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择校行为、有效控制班额人数。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困难学生入学保障制度。

27. 实现学生资助全覆盖。按省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要求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积极探索学生资助工作新思路,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管好用好各类资助资金,使辖区贫困学生得到更好的帮助。

四、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根据我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2016年预算收入合计19697.03万元,支出合计19697.03万元。

  2、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伍家岗区教育系统2016年预算总收入1969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97.0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占100%。

  3、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伍家岗区教育系统2016年预算总支出19697.0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969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2.46%;项目支出7393.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7.54%。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伍家岗区教育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03.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日常公用经费2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9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6%

①工资及福利支出7439.32万元

  按编办核定的在编人员、人事局核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基本工资共需1983.93万元;津贴补贴按标准计算共需614.77万元;绩效工资2984.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55.78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2.17万元

  按核定标准计算,离退休费3178.3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6.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7.31万元。

③公用经费支出402.0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按核定标准:行政机关人年0.6万元、小学生均0.06万元/人,初中生均0.08万元。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需136.22万元,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2.5%计算需34.91万元。

项目支出7393.52万元

  (2)、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

①教育(205)19216.2万元,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12303.51万元和项目支出6912.69万元。

  ②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190万元,反映教育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90.83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部门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2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3.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1.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54万元。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19697.03

一般公共服务

0

事业收入

 

公共安全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教育

19406.2

其他收入

 

科学技术

0

 

 

文化体育与传媒

0

 

 

社会保障和就业

0

 

 

医疗卫生

290.83

 

 

节能环保

0

 

 

城乡社区事务

0

 

 

农林水事务

0

 

 

交通运输

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

 

 

住房保障支出

0

 

 

储备事务支出

0

 

 

其他支出

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9697.03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9697.03

上年结转

0

结转下年

0

收入总计

19697.03

支出总计

19697.03

 

(三)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按功能分类)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19697.03

一、本年支出

19697.03

19697.03

 

一般公共服务

 

 

 

(一)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

19697.03

(一)基本支出

12303.51

12303.51

 

外交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7439.32

7439.32

 

公共安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62.17

4462.17

 

教育

19406.2

19406.2

 

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拨款

 

3、日常公用支出

402.02

402.02

 

科学技术

 

 

 

 

 

(二)项目支出

7393.52

7393.52

 

文化体育与传媒

 

 

 

 

 

1、运转性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2、发展性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

290.83

290.83

 

 

 

(三)上缴上级支出

 

 

 

节能环保

 

 

 

 

 

(四)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储备事务支出

 

 

 

 

 

 

 

 

 

其他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收入总计

19697.03

支出总计

19697.03

 

 

支出总计

19697.03

19697.03

 

 

(四)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19697.03

12303.51

7393.52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0106

财政事务

 

 

 

 

 

 

 

2010601

行政运行(财政)

 

 

 

 

 

 

 

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

 

 

 

 

 

 

 

2010607

信息化建设(财政)

 

 

 

 

 

 

 

2010608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5

教育支出

19406.2

12303.51

7102.69

 

 

 

 

205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90

 

19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0.83

 

290.83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90.83

 

290.83

 

 

 

 

 

(五)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9697.03

12303.51

7393.52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0106

财政事务

 

 

 

 

2010601

行政运行(财政)

 

 

 

 

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

 

 

 

 

2010607

信息化建设(财政)

 

 

 

 

2010608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5

教育支出

19406.2

12303.51

7102.69

 

205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90

 

19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0.83

 

290.83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90.83

 

290.83

 

 

(六)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2016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2303.51

12072.62

230.8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439.32

7439.32

 

30101

基本工资

1983.93

1983.93

 

30102

津贴补贴

614.77

614.77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855.78

1855.78

 

30107

绩效工资

2984.84

2984.8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02

 

402.02

30201

办公费

47.18

 

47.18

30202

印刷费

3.2

 

3.2

30205

水费

23.4

 

23.4

30206

电费

34.16

 

34.16

30207

邮电费

9.5

 

9.5

30211

差旅费

2.1

 

2.1

30213

维修(护)费

3.7

 

3.7

30215

会议费

0.2

 

0.2

30216

培训费

11.78

 

11.78

30229

福利费

34.91

 

34.91

30232

工会经费

136.22

 

136.2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

95.67

 

95.6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62.17

4462.17

 

30301

离退休费

3178.32

3178.32

 

30302

离退休公用部分

26.54

26.5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57.31

1257.31

 

 

(七)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4.8

1、因公出国(境)费

10.1

2、公务接待费

5.7

3、公务用车费

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八)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教育支出: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教育局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教育局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七)医疗保障支出: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十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各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因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交流等活动需要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十二)公务接待费,指各学校、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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