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新民矿业有限公司莫家垭磷矿采矿权开发利用范围及使用土地情况的通告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16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樟村坪镇栗林河村设立宜昌市新民矿业有限公司莫家垭磷矿采矿权,现就采矿权开发利用范围及使用土地情况通告如下:一、矿区范围地理位置:夷陵区樟村坪镇栗林河村矿区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樟村坪镇栗林河村设立宜昌市新民矿业有限公司莫家垭磷矿采矿权,现就采矿权开发利用范围及使用土地情况通告如下:

  一、矿区范围

  地理位置:夷陵区樟村坪镇栗林河村

  矿区范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坐标 Y坐标
1 3465904.14 37522683.96
2 3465905.59 37523345.02
3 3463961.60 37524793.08
4 3465663.98 37525408.09
5 3465660.32 37523847.97
6 3466122.31 37523846.92
7 3466121.42 37523450.30
8 3466583.41 37523449.27
9 3466582.59 37523079.10
10 3466428.32 37523079.38
11 3466718.12 37522992.54
12 3467271.26 37521559.16
13 3467262.84 37521517.08
14 3466700.57 37522974.12
15 3466381.52 37523079.54
16 3466120.60 37523080.11
17 3466119.74 37522683.49
矿区面积:2.1866平方千米,开采标高:+926米—+455米
         开采矿种:磷矿石

  资源储量:1871.50万吨

  拟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年

  矿山服务年限:21.2年

  二、用地范围

  省自然资源厅出让该采矿权后,由竞得人确定开采方案,再行确定具体征收范围。

  三、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为宜昌市新民矿业有限公司莫家垭磷矿采矿权采矿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

  四、土地使用补偿方案

  使用土地补偿处置工作由樟村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在矿山生产实际使用土地时,由樟村坪镇人民政府按照实际使用时的补偿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兑现,同时由村委会按程序收回承包经营权。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