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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栏目:西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2-30 加入收藏
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区政府决定建立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联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区政府决定建立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我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研究实施我区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我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和强区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涉及我区相关部门的有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西陵公安分局、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共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区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备案。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负责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负责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体系和人才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二)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承担全区版权保护、管理、监督工作。

  (三)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协调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参与区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加强全区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在全区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指导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增强青少年发明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区科技局。主要负责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发挥各类科技项目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协助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工作。

  (六)区经信局。主要负责推动产业和工业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指导企业把技术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会同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等部门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服务工作。

  (七)区司法局。主要负责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备案工作;管理、指导和配合知识产权公证、律师工作;协调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

  (八)区财政局。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完善本地知识产权财政支持政策。

  (九)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将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纳入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人力资源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和人才产出的激励、职称评价等制度。

  (十)区水利局。依法查处农作物品种侵权行为,开展农资打假治理行动;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和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知识产权。

  (十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协调处理涉外贸易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对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商务(大型)会展实施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十二)区文旅局。根据职能职责主要负责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深入开展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规范整治行动;加强我区文物、文化种类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工作,保护我区特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人文、自然景观及旅游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价值。

  (十三)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的宣传培训;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十四)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开展全区知识产权统计相关工作;协助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建立地方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工作。

  (十五)区地方金融局。主要负责推广普及知识产权金融知识,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推动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基于各类知识产权的金融产品创新。

  (十六)区法院。主要负责对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惩罚性赔偿制度及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司法解释;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十七)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违法行为、执行违法行为;对涉及知识产权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行为通过公益诉讼实行监督。

  (十八)西陵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依法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会商和衔接配合。

  (十九)生态环境西陵分局。主要负责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监督指导承担侵权假冒商品销毁任务的单位根据收缴侵权假冒商品的性质,选择适合的环境无害化销毁方式,确保处理时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污染控制标准,防止我区有关部门收缴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过程造成二次污染。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西陵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订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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