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市教师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45号)精神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核定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166.00万元(中央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0024,省级资金项目代码: 42000021204T300000194),详见附件。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参照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对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进行安排,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
二、请高度重视“国培计划”与“省培计划”实施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 2、 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宜昌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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