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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关于落实十五届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加入收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3日,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认领,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在县委编办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总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编办主任李仟全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陈红丽、龚玉梅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股,龚玉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印发了《县委编办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推动联动整改、系统整改。

  (二)落实责任,务求整改实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分解任务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做、有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立行立改的同时,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这次巡视整改,彻底解决一些“疑难杂症”。切实把握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解决问题的成效体现到问题整改的实效上。

  (三)全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注重加强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推进,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检查落实,及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全面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治顽疾,动真碰硬抓整改,又举一反三,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抓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及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的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未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问题。县委编办持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研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机关例会集中学、干部职工自学等方式,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今年,县委编办结合全县“三比三争三讲三增三抢”比亮晒活动,创新开展“编学编讲——股长讲堂”活动,聚焦机构编制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调研成果等方面制定学习主题,要求每名干部一年至少轮讲一次。3月20日,第二期“股长讲堂”活动再次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学精讲纳入干部集中学习研讨内容,第三期“股长讲堂”定于4月份开展,机构编制股业务人员将围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定(试行)》进行解读。通过股长授课、集中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有效推动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问题2: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配置重要职能部门人员不到位,服务推动县委实施“大县城大交通”战略不力的问题。一是聚焦“大县城大交通”重大战略实施,将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并对77名在编在岗人员经费渠道一并予以调整。二是统筹调配用编计划,通过“招、调、引”等多种方式,侧重向农业、城管、住建、交通等重点职能部门倾斜,加大人才保障力度。2023年共下达公务员用编计划120名(其中:县直机关12名、参公事业12名),其中下达县农业农村局公务员招录计划2名、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参公招录计划3名;下达县城管局公务员招录计划1名;下达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参公招录计划1名。在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县农业绿色发展中心、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核准用编计划5名;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核准用编计划5名。优先满足交通、城管、住建、农业等重点领域进人需求,充实人员力量。自巡察以来,先后通过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为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水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补充新人8人,通过县内调整为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补充1人。

  针对县渔政执法大队未明确具体职能职责,下设执法中队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县委编办深入自查,2021年1月6日县委编委已批复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政执法大队,明确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挂牌,同时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下设的水产执法中队更名为渔政执法中队,在原有职能职责基础上新增“负责辖区水域的退渔禁捕工作”,突出渔政执法职责,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目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编人员49人,除畜牧业外,种植业与渔业执法人员打通使用,具体从事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达21人。

  问题3:执行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违规挂编问题。通过认真自查,全县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等9家单位共超编43人。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一是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超编问题。截止3月底,通过自然减员方式已消化超编7人,其中人大机关3人、县文旅局1人、县财政局1人、县应急局2人。近3个月内,通过自然减员方式还可消化超编人员4人,其中人大机关1人、财政局1人、市场监管局2人。二是通过干部交流方式对超编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截止3月底,已理顺县委政法委、县民宗局、高家堰镇、都镇湾镇等单位挂编问题。三是严把人员进口关,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加强沟通协作,在今后调整干部时,严格执行空编审核、上会讨论、申请用编、办理进编工作程序,严禁超编进人现象发生。

  针对混岗问题管理不到位问题。教育局机关借出5名公务员到外单位工作,又长期借用县内学校事业编制人员37人到机关工作;县交运局机关和下属企事业人员严重混岗等事项。2023年2月,县委编办印发《关于做好混编混岗人员专项调查的工作提示》,通过公务门户网转发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对全县行政单位借用所属行政单位人员、行政单位借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二级事业单位之间混岗人员(编制和岗位不一致人员)等4类借调情形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截3月份,全县存在混编混岗的单位有28个、混岗人员527人。针对混岗较严重的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教育局,分别下发了《关于混编混岗人员整改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整改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迅速制定混编混岗人员清理整改方案。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编岗一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混岗人员,或回原单位工作,或调整理顺编制关系,或规范借用手续,逐步减少混岗人员。目前,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已将整改情况报送县委编办。

  问题4:履行机构编制主责主业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调整优化机构职能不及时的问题。县委编办及时整改,于2023年2月8日印发《关于拟定和完善“三定”规定的工作提示》至相关单位,并多次就“三定”规定起草工作与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目前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县统计局、县委党校等单位已完成“三定”规定初步方案,县委编办相关业务股室正在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目前,省市虽已启动公安体制改革,但县级层面尚未开展,且县级无正科级及以上规格单位调整权限。加上今年是改革之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相关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涉改部门一般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所以目前县公安局暂时无法重新“三定”。为做好下一步改革工作,县委编办积极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对接,并就县公安局机构编制现状进行摸底调研,梳理形成了机构沿革台账和领导职数台账,为后期公安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做好准备。

  除对个别单位重新“三定”外,县委编办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变化情况、机构运行情况等,及时对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优化调整。1月15日,批复对县委宣传部职能职责进行调整,增加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电影放映相关监管职责,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业态要求;批复将财政金融审计股更名为财政金融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明确股室职责,并对县投资审计中心职责予以调整,进一步厘清投资审计机构职能;批复撤销县民政局所属的县城市社会福利院等3家单位,组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乡镇福利院举办单位进行调整,新增县民政局“负责管理农村福利院”等相关职责,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对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重新组建县教育科研信息中心、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县学生发展中心、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明确由县学生发展中心具体承担“双减”相关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针对发挥机构编制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的问题。根据市委编办统一安排,县委编办于2月22日下发《关于做好宜昌市委编办来长阳开展机构编制“五问五商”调研的工作提示》,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目标任务,开展机构编制“五问五商”(问情况、问成效、问短板、问需求、问建议,商定位、商目标、商思路、商措施、商共建)调研活动。于3月7日组织发改、科信、自然资源、水利湖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环保等8个部门现场座谈,梳理意见建议,形成县直部门“问题+措施”清单。于3月7日至8日组织乡镇一把手现场座谈,重点就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收集意见建议,并于3月14至15日对11个乡镇进行全覆盖实地调研,召集乡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延伸派驻机构负责人、村组代表等进行现场座谈,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形成“问题+措施”清单,并指导乡镇完成“一乡镇一方案”,为下一步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县直机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问题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思想引领 学习在先”机制,坚持周例会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二是定期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由综合股牵头,各股室积极配合,每月对机关意识形态风险开展排查。四是结合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进行自查自纠,阶段性对自身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反思,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问题6: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2022年8月班子成员调整后,没有及时发文明确分工,对干部监督教育存在“宽松软”现象,开展谈心谈话不够的问题。一是及时印发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分工文件,明确职责,定岗定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联系党员自身思想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困难,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人生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自觉服从工作大局,提醒年轻干部要避免“有学历少能力,有能力缺经验”的局限,从多方面下功夫,加强自身的能力提升,丰富人生阅历,时刻做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的准备。

  问题7:“第一责任人”履职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了解不深,管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安排部署学习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问题。县委编办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拟定《县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以身作则坚决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问题8: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纪委委员身兼数职,存在“自己监督自己”现象,日常监督虚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提醒不经常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3月,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对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重新定岗定责,结合干部实际重新分工,印发分工文件。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在工作中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约谈提醒,督促整改纠正。

  问题9: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工作标准不高,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草稿加盖公章入档,而正式文件未归档;2021年县委编办共有党员8人,10月18日机关会议选举党代表,会议记录存在“应到会9人,实到会9人、全票通过”等逻辑错误等问题。县委编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归档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对不合规的进档材料进行整改完善。建全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对档案的合规性审核。针对会议记录逻辑错误问题,经查,2021年半年报机关党员为8人,10月份新进党员干部1名,实际党员为9名。

  问题10:机关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到位的问题。具体为:2021年2月2日,向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支付2017年至2018年使用中心应急保障车辆费用,无乘车人签字、公务用车派车单等重要原始附件。对于租车派车乘车原始单据缺失情况,查询到2017年-2018年度租车当天乘车人员差旅费报销凭证,佐证乘车情况属实。下一步,编办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账务管理,财务人员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参加财政系统举办的内控、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编制及执行、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政策法规知识等培训学习,现均已建立各类支出事前审批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等会计要素进行审核,坚决做到要素不全的不予受理。

  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具体为:行政印章使用未经相关领导审批、未执行登记制度。财政支付系统出纳录入和会计审核的电子钥匙集中存放,未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等问题。2022年底,综合股对机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落实专人负责公章管理,严格按程序审批并进行登记管理。财政支付系统出纳录入和会计审核电子钥匙由会计出纳分别管理,在实行行政单位代账管理后,会计审核电子钥匙交由机关事务中心财务核算股代管会计管理,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工会财务记账不及时。具体问题为2022年度机关工会收入、支出未按要求及时记账。收入、支出原始凭证与库存货币资金不符。针对以上问题,财务会计第一时间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在工会财务系统完成2022年度机关工会收入、支出记账,并逐一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2023年3月,机关财务人员主动参加县总工会组织的工会财务新系统培训学习)。对机关和工会财务随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机关和工会财务记账及时准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问题11: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三重一大 ”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县委编办高度重视,3月20日利用周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重一大 ”议事决策制度,由副主任龚玉梅牵头,综合股负责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程序按要求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问题12: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2020年7月7日,任命两名中层干部未向县委组织部备案,也未发任职文件。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委组织部印发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干部任免呈报审批工作规程(试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备案、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确保干部任免规范有序。2023年3月,经支委会专题研究,对中层干部按程序进行了重新任免。

  针对干部配备有欠缺问题。2023年3月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空缺岗位进行了补充,对部分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明确干部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的机关干部队伍。同时注重强化干部能力提升。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多平台多形式丰富干部学习内容、活化教育载体,不断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干部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

  问题13:党建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支部党建活动单一,多以会议室集中学习为主,学习时按上级下发的工作提示照本宣科,学习内容仅作清单式记录,党建活动实效性不够的问题。2023年,编办支部多方入手,从三个方面创新开展党组织活动。一是从单一变多样。要把学习文件、读报为主的方式与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电教片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二是从静态变动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文化、参与公益活动、现场观摩等动态方式。3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乐园参观中国合作医疗发祥地纪念馆、欧美珙桐原产地乐园博物馆和非遗传承基地,与乐园村支部党员联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从灌输变互动。在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过程中,安排一定时间集中讨论,谈学习体会和收获,在互动中产生共鸣和同进。

  (四)加强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9年9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够”整改不彻底问题,县委编办立行立改,一是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 报告公示,全面掌握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费形式、资产状况及运转情况,全县312个事业单位如期完成年检工作,公示率100%;二是根据《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工作办法》,严格执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县委编办2023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建立机构编制年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各单位在机构运行、职能履行、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三是结合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全面整改挂牌机构实体化问题,核销县委离退休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县委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领导职数,对发现的其他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第一时间与组织部门沟通,进行妥善消化;四是利用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督察,定期对实名制数据库中的单位信息、编制、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先后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等8个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完善平台数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委编办将以此次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一)提高政治站位,驰而不息抓好问题整改巩固。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铁腕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着力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三)坚持统筹兼顾,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着力扩大整改成果,严防整改反弹回潮,切实放大“整改红利”,以扎实的整改成果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委编办联系电话:0717-5325763;通讯地址:县委党校4楼,电子邮箱:493381660@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13872476690,邮箱:4504164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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