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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之家办事服务热点解答之不动产篇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自然人可以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吗?可以。目前有三种方式,分别为:以合同方式设立、遗嘱设立、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咨询电话:0717-6233768。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2020年7月9日起,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目前已实现孩子入学、办户口、贷款等政务服务事项中所有涉

  自然人可以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吗?

  可以。目前有三种方式,分别为:以合同方式设立、遗嘱设立、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咨询电话:0717-6233768。

  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2020年7月9日起,全面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目前已实现孩子入学、办户口、贷款等政务服务事项中所有涉及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均可使用电子证照,办事群众无需再出示相关证照信息。咨询电话:0717-6233223。

  不动产电子证照如何查询及下载?

  目前有三种方式:一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市不动产e登记大厅”查询,二手机下载登录“鄂汇办”APP办理;三通过“宜格服务”微信小程序下载。同时,开通抵押登记延伸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和下载,咨询电话:0717-6233223

  全面推进存量房“带押过户”

  新模式2022年10月26日,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一事联办办理模式,即卖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存在抵押情形,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的,可实现“带押过户”。创新构建“三个一”标准,将原来的转移登记、抵押注销、抵押权首次登记三个业务整合为一个并联事项。咨询电话: 0717-6233768。

  夫妻婚内“加减名”如何办理登记?

  夫妻婚内“加减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不动产权利情形的,夫妻双方可以携带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共同到场申请办理增加或减少共有权人登记;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需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由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被查封的,须在解除查封后申请“加减名”登记。

  如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如银行贷款已还清,需要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可在贷款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贷款结清材料,到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综合A区窗口取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当场办结。(来源: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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