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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猇亭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08 加入收藏
宜猇府办发号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

  宜猇府办发〔2022〕23号

  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猇亭区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优投资服务环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建设审批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宽审、严管、先建、后验”的思路,以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促进投资项目快速落地施工为目标,通过创新审批体制、再造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机制,打造“拿地即开工”3.0 升级版,促进投资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二、适用范围

  “免审先建”是指工业项目业主取得土地后,按照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项目免于前置设计方案审查、免于施工图审查、免于消防设计审查,业主自行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实施全程监管和跟踪服务,项目竣工后进行联合验收与发证的审批制度。“免审先建”适用于猇亭区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以下5类项目除外∶

  (一)建筑高度大于24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项目;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项目;

  (四)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项目。

  三、实施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符合准入条件并且无失信记录企业申报的工业项目,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完成总平设计方案后即可提出“免审先建”申请,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统一受理。企业填报“免审先建”项目申请表,并提供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证)、施工合同(原件)等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受理后,转由区工改办召集区住建局(区人防办)、猇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猇亭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招商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会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核验项目准入条件,提出项目应重点承诺的相关事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节点和验收标准,明确项目与周边建筑、地下管网等需要注意的事项与内容。

  (二)承诺与公示。区工改办根据各职能部门提出的会审意见,形成适用具体项目的“免审先建”承诺书模板。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签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备案。“免审先建”承诺书经公示(公示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2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可办理“免审先建”通知书。

  (三)建设与监管。区工改办根据承诺书和准入条件标准,向项目业主发放《工业项目“免审先建”施工通知单》,项目业主凭《工业项目“免审先建”施工通知单》即可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免于前置设计方案审查、免于施工图审查、免于消防设计审查,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全程监管,完工前按要求补办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期间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监督计划,以实地办公、现场指导、整改督查等方式指导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按照标准进行施工,督促项目业主完善行政审批相关手续,并对是否按承诺标准、设计要求开展施工进行监管服务。

  (四)验收与发证。项目完工后业主按照“免审先建”承诺书内容补齐行政审批相关手续后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联合竣工验收申请。由区工改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四、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承诺与公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项目类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会审意见,设定行业和项目个性化承诺标准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责任,完善“免审先建”承诺书中需承诺的事项内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对实施“免审先建”的工业项目,严格检查是否按承诺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施工,并针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人防、消防、环保等内容进行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

  对项目建设中未按承诺要求实施的项目进行分类处置。一是通过整改、完善可达到承诺要求的一般性违反承诺现象,通过出具提示函、整改建议书等方式,明确时限,按要求整改;二是对涉及质量安全、隐蔽性工程等无法通过后续措施整改的严重违反承诺现象,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下达停工通知单,并给予相应处罚。三是经两次整改仍未达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项目,区工改办撤回《工业项目“免审先建”施工通知单》,取消其“免审先建”资格,相关部门收回相关行政审批决定,因违规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均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

  (三)强化项目联合验收。严格按照《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开展项目联合验收,项目建设需达到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站在优环境、促发展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免审先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搞好协调。工业投资项目“免审先建”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加强谋划部署,认真落实工业项目“免审先建”各项要求;各责任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抓紧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履职尽责,容错纠错。相关部门应严格对照项目承诺,加强全过程监管与服务。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和偏差的情形纳入容错范围。对“免审先建”改革实施后,因企业失信不履行承诺出现不良后果,审批人员已尽到审查义务的,不予追究责任,不作负面评价。

  附件:1.猇亭区工业项目“免审先建”审批流程

            2.工业项目“免审先建”施工通知单

            3.猇亭区工业项目“免审先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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