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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01 加入收藏
各乡镇监管所,执法大队,相关股室(中心):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县局制定了《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全面统筹全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

  各乡镇监管所,执法大队,相关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县局制定了《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统筹全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县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

  二、检查时间

  2023年2月至12月,具体完成时间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日常监督检查(含双随机)、专项整治、飞行检查(配合上级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企业类别。糕点、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企业和小作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和小作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和小作坊;投诉举报、媒体舆情、有关部门通报、转办线索等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内容详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2)中检查项目: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食品加工小作坊检查内容,按照小作坊检查要点表执行。

  各所在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要全面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平均每个被检查单位应发现不低于3个问题并如实做好记录,能当场整改的迅速要求现场整改到位,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开展整改复查,存在严重问题或违法行为的要立案查处。

  (三)强化企业自查。督促企业和小作坊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2022年提交的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核实。

  (四)用好“鄂食安”系统。检查结果应当场在“鄂食安”小程序录入,并上传现场检查照片和检查记录。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录入的,需拍摄好照片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录。督促企业和小作坊运用“鄂食安”系统进行自查,B级以上企业应在“鄂食安”系统上进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五)建立整改销号清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逐一验收销号,督促其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各所每月将整改销号清单报食品股。整改销号清单见附件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销号清单》。

  五、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3年2月)

  各所要根据实际情况,摸清监管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家数,进一步更新监管台账,不留监管盲区。同时要根据2022年日常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情况,确定2023年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完善信用档案。

  (二)组织实施(2023年3月至12月)

  1.日常监督检查。各所要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县局全年监督检查计划以及企业上一年度风险分级等次结果,具体负责开展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确保覆盖率100%,监管频次与风险分级结果一致,停产单位必须提交停产报告。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专项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双随机”检查等工作同步进行,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逐一验收销号,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汇总整理、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2.配合飞行检查。积极配合市局组织的飞行检查,市局组织的飞行检查,食品股、基层所派人参加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限期全面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及时向上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总结分析(2023年12月)

  食品股汇总全县监督检查的情况,对2023年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梳理、分析、总结,12月20日前书面向市局上报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是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各所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责任分工,统筹监管力量,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最大化利用,做到及早谋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落地。

  (二)检查督办。各所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三次以下不合格的企业由各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三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县局实施约谈。食品股要及时关注全县检查进展情况,掌握全县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对各所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严肃纪律。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监管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

  (四)信息报送。食品股负责制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各所要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查找突出问题,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每月月底最后1个工作日报本月检查情况和整改销号清单,12月10日前报监督检查总结。联系人:何芮,13197302085,邮箱267325577@qq.com

  附件1:检查完成时间安排表

  附件2: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

  附件3: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销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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