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4月19日,为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清单》(宜司通〔2021〕8 号)文件精神,结合伍家岗区实际,开展制定工作。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
4、《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清单》(宜司通〔2021〕8 号)
三、主要内容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取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实习律师、实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独立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四、工作制度
明确各司法所、村(社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职责,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工作制度等。
五、工作考核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制度,村(居)委会负责法律顾问履责情况日常考核工作(占40%),各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履责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占60%)。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流程、评定等次标准等,考核评定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参与村(居)委员会自治管理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 “法律带头人”、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矛盾调处、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执行工作日志制度情况、执行年度工作总结制度情况、服务效果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