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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伍家岗区司法局关于印发 《伍家岗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解读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4-22 加入收藏
一、起草背景年月日,为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号)、《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清单》(宜司通号)文件精神,结合伍家岗区实际,开展制定工作。二、

  一、起草背景

  2022年4月19日,为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清单》(宜司通〔2021〕8 号)文件精神,结合伍家岗区实际,开展制定工作。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

  4、《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宜昌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清单》(宜司通〔2021〕8 号)

  三、主要内容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村(社区)法律顾问是指取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实习律师、实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独立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四、工作制度

  明确各司法所、村(社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职责,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工作制度等。

  五、工作考核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制度,村(居)委会负责法律顾问履责情况日常考核工作(占40%),各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履责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占60%)。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流程、评定等次标准等,考核评定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参与村(居)委员会自治管理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 “法律带头人”、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矛盾调处、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执行工作日志制度情况、执行年度工作总结制度情况、服务效果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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