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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猇亭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猇亭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28 加入收藏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猇亭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年月日猇亭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赋能健康猇亭建设,根据《宜昌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猇亭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猇亭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赋能“健康猇亭”建设,根据《宜昌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宜府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主线,着力推进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强院工程,精准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学科、专科、专病建设,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推动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诊治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基本满足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医科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医务室、村卫生室为网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基石的多层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网络,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养生于一体,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推行中医综合服务,推进经典病房和中医日间诊疗建设。围绕中医肝病、妇科病、慢性病、脾胃病、情志病、针灸推拿、骨伤、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实施中医名科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和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以中医专科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整体服务水平。(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3.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以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为龙头,推进区域中医联盟建设,成立猇亭区中医协会,提升中医药内涵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到202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医务室、8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区卫健局)

  4.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互联网中医专科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流程再造和服务迭代升级,打造智慧中医专科。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区卫健局、区政数局)

  (二)发挥独特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基层中医馆开展治未病健康服务。规范实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专家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做好糖尿病、高血压中西医结合防治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试点和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区卫健局)

  6.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做好养老服务改革和智慧健康养老有关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中医药健康特色养老服务机构。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设置中医康复为特色的医务室,具备防治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诊疗功能,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护和康复护理等技能服务。推广使用移动智慧设备和信息终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健康养老智能化水平。(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7.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以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康复科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点为网络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推进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康复护理等建设,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技术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和理念进社区、进家庭。积极推动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康复科与区残联合作,共建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开展以医疗为主的医养结合模式,做好老年人中医养老与康复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康复科室内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

  8.强化中医药疫病防治功能。开展中医药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健全疫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动中医药“关口前移、深度介入、全程参与”应急救治,进一步完善中西医高效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依托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建全区中医疫情防治队伍。(区卫健局)

  9.中西医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糖尿病、感染性疾病和妇儿疾病,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在我区应用。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发展壮大中西医结合队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支撑

  10.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人才新政作用,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创新型人才、特色人才。支持柔性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高端中医人才。继续实施“师带徒”“西学中”“护学中”“定向委培”“在职学历提升”等人才培养项目,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内涵建设,实施针对性培训,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实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程,至少建立1个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加强基层中医药骨干师承培养。(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11.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医疗卫生单位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完善以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为导向,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评价特点的评聘标准。加大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力度,研究放宽评审条件,逐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薪酬待遇,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制度。按规定研究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促进民间中医传承发展。(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12.健全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发展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将中医药监督管理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体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区卫健局、区发改局)

  13.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医重点(扶持)学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治未病”等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14.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根据《宜昌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022版)》,配合市医疗保障局指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优化中医药服务价格制定机制,合理确定中医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一步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深入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互联网+”中医药服务项目进行医保结算。鼓励符合执业资质条件人员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鼓励提供特色中药剂型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15.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过程,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制定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举措。加强跟踪督查,共同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在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高质量发展。(区卫健局、区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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