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印发伍家岗区河库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2-25 加入收藏
伍家岗区级河库长联系单位、各街乡河库长办: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河库长制,加强我区河库水域岸线管护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伍办发号)精神,需进一步压实基层河库长制工作职责,现将《伍家岗区河库管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各自职责,抓好河库长制

  伍家岗区级河库长联系单位、各街乡河库长办: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河库长制,加强我区河库水域岸线管护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伍办发〔2017〕19号)精神,需进一步压实基层河库长制工作职责,现将《伍家岗区河库管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各自职责,抓好河库长制工作落实。

  宜昌市伍家岗区河库长制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伍家岗区河库管护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河库长制,加强我区河库水域岸线管护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伍办发〔2017〕19号)精神,需进一步压实基层河库长制工作职责。

  一、责任范围

  纳入区级河库长制管理的河流、水库,包括:长江、柏临河、东山运河、后河、花艳排洪沟和龙盘湖水库、巴陡山水库、清滩湾水库、南湾水库;已推行河库长制的小微水体,包括:共同大堰(原共同水库)、白洋冲大堰(原白洋冲水库)及灵宝、南湾村已纳入管理的堰塘。

  二、职责分工

  (一)区河库长制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河库管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办,并纳入年度河库长制考核内容。

  (二)各街乡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辖管范围内河道、水库管护责任,负责河库管护力量的配置和管护队伍的聘用管理,落实配套资金和街乡级工作方案。

  三、管护内容

  (一)非法侵占问题:围垦河湖、填高滩地、筑坝拦汊、填占水库等侵占河道、水库的行为。

  (二)非法采砂问题:包括未经批准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采石、取土的行为。

  (三)乱堆乱弃问题: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包含水域及岸线内堆放物料、弃置渣土、倾倒、漂浮垃圾的行为和现象。

  (四)水环境问题:非法污水直排、网箱养殖、投肥投粪养殖等污染水质的行为,水域及岸坡环境脏、乱、差问题。

  (五)毁坏涉水工程问题:侵占、毁坏堤防、护岸、涵闸、泵站、水文观测等设施设备的行为;河库界碑界桩、河库长制各类公示牌设施的清洁维护情况。

  (六)其他违法违规或损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管理要求

  (一)区河库长制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河道水库巡查督导,落实通报机制,制定考核制度。

  (二)各街乡落实属地河道、水库管护责任,履行河库日常巡查管护职责,巡查督导村社级河道、水库管护履责。

  (三)重点对城镇人口活动密集区、农村居民聚居区、涉河建设重点河段加密管护力度。

  五、问题处理

  (一)发现非法侵占、非法采砂、乱堆乱弃、毁坏涉水工程和损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落实整改、建立台账,定期向河库长制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

  (二)发现涉河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级河长联系单位。

  (三)对上级巡查暗访交办的河库管护问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销号并将书面整改情况向区河库长制办公室报告。

  六、其他

  本方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伍家岗区河库管护工作责任划分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