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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5
一、自评结论(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经综合评价,2022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48分。(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运行成本,共设立5个指标,其中公用经费控制指标1个,在职人员控制指标1个,项目支出成本控制指标3个。2022年我局合理运用预算资金,实现对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实际成本的有效控制,促进了预算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率的有效提升,5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①公用经费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3.97%。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数1711.84万元,实际执行1608.57万元,计算得出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3.97%。公用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开支。②在职人员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4.33%。2022年在职人员数量为466人,部门核定编制数为494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4.33%。在职人员数量在核定编制数内。③会议费控制率:年初目标值为450元/人/天,实际完成值为450元/人/天。2022年会议费均控制在省级三、四类会议标准450元/人/天范围内。④“三公经费”变动率: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17.44%。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0.31万元,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78.95万元下降了48.64万元,计算得出“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7.44%。⑤项目支出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87.94%。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数16467.53万元,实际执行14482.26万元,计算得出项目支出控制率为87.94%。项目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开支。(2)管理效率,共设立20个指标,其中战略管理指标2个,预算编制指标4个,预算执行指标4个,绩效管理指标5个,资产管理指标2个、财务管理3个。2022年我局在战略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有效工作,在遵循预算约束的前提下,保障部门战略得到严格执行,有效履行了自身肩负的工作职责。有13个指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①中长期规划相符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部门规划与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匹配,与部门职能相符。②工作计划健全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制定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和中长期规划相匹配。③预算编制科学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预算编制基本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规定标准编制,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④预算编制合理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预算编制合理,保障部门基本运行经费,同时也保障了重点项目实施经费,内部项目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复的情况。⑤立项规范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新增重点经费项目均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及集体决策。⑥预算调整率: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6.73%。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0073.0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2097.7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024.68万元,计算得出预算调整率为6.73%。⑦预算执行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2.22%。2022年调整预算数32097.77万元,实际执行29601.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22%,其中: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5630.24万元,实际执行15119.0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6.73%;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6467.53万元,实际执行14482.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7.94%。⑧结转结余率: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4.07%。2022年结余结转总额为1306.9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2097.77万元,计算得出结转结余率为4.07%。⑨政府采购执行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10.1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3551.58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3910.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10.11%。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事前预算政府采购,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求,确保政府采购业务合法、合规。⑩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363.72%。2022年非税收入预算金额305万元,非税收入上缴金额1109.34万元,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363.72%。⑪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2022年无新增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⑫绩效目标合理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部门年度项目支出均设置了绩效目标,同步制定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绩效指标的设置与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⑬绩效监控开展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覆盖所有项目支出,并按期完成绩效运行监控汇总分析工作。⑭绩效评价覆盖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2022年对所管理的所有省级预算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工作。⑮评价结果应用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按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将当年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预算资金分配与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⑰资产管理规范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一是能够按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资产出入库管理规范;二是定期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资产处置规范,所获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在资产处置及时性上,有进一步提升空间。⑱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健全,符合相关法规管理要求。⑲会计核算规范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部门财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真实、准确、完整,在会计核算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⑳资金使用合规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部门预算资金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公用经费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开支,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无交叉重复的地方。(3)履职效能,共设立13个核心产出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①监管“两品一械”企业家次:年初目标值2371家次,实际完成2938家次。②“两品一械”安全监管问题规范处置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③国家药品抽检品种:年初目标值8个,实际完成值8个,其中省药检院6个,武汉药检所2个。④国家化妆品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700批次,实际完成值700批次,由省药检院承担完成。⑤国家医疗器械送检合格批次检验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全年送检合格样品49批次,省器械院完成检验49批次。⑥省级药品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12500批次,实际完成值12871批次,抽检完成率102.97%。⑦省级化妆品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1600批次,实际完成值1607批次,抽检完成率100.44%。⑧省级医疗器械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500批次,实际完成536批次,抽检完成率107.2%。⑨不合格样品处置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抽检不合格样品均按照相关处置程序予以处理。⑩压缩办事时限: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3项。一是局本级压缩注册审评审批平均用时。探索推行智慧网办,注册、审评、审批平均用时压缩近70%;二是省器械院待检时限缩短了75%,2022年有源产品待检时限缩短至半个月,无源、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软件、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即送即检;三是省局审评中心将审评时限压缩了50%。⑪标准制修订:年初目标值280项,实际完成294项。其中省药检院发布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291项,省器械院制修订《彩色超声影像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通用技术条件》《超声造影成像性能试验方法》等3项。⑫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年初目标值1家,实际完成4家检查员实训基地的遴选。⑬发明专利: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2项发明专利。(4)社会效应,共设立4个指标,其中经济效益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4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①经济效益预期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我部门为行政、事业类单位,主要对“两品一械”企业实施行政监管、注册、审批等,为“两品一械”产业发展提供助推,由此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统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计算复杂,本着成本性原则,未设立具体数值。②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2022年是全省系统面临挑战众多、压力巨大的一年,也是守正创新、成果丰硕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关心指导下,全省药监系统牢牢守住了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两个底线”,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公众用药安全。③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对在产新冠疫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派驻检查;二是先后出台优化审评审批、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42条措施。升级4.0版智慧审批系统,探索推行智慧网办,注册、审评、审批平均用时压缩近70%。在全国率先推出“即报即办”审批事项清单38项,即办率达27.7%,成为审批时间最短省份之一;三是引导国内优质医疗器械企业和产品向我省集聚转移,快速办理外省企业109个产品转移至我省,迅速实现产业化,平均取证周期缩短半年以上。④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我局水、电、汽、油等能源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5)可持续发展能力,共设立7个指标,其中体制机制改革指标2个,人才支撑指标3个,科技支撑2个。7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①服务体制改革成效: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4项。一是出台做好防疫药械促产保供8条政策;二是开辟应急审评审批和检验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三是先后出台优化审评审批、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42条措施;四是压缩审评、注册、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1项。在全国率先推出“即报即办”审批事项清单38项,即办率达27.7%,成为审批时间最短省份之一。③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按照年初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完成了相关学习与培训任务。④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年初目标值“制度合理 符合部门发展需求”,我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鄂药监党[2023]42号)中,明确提出了制定《省局人才队伍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日前,省局正在起草制定《省局人才队伍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按程序征求意见、报批后发布。⑤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年初目标值30%,实际完成值40.87%。目前,在职人员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43人,博士研究生35人,28人拥有高级职称。⑥信息化建设情况: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我局致力于智慧化监管,审评、注册、审批、检验检测等各项工作,均实现了网上数据传输,信息化应用覆盖率达100%,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⑦人工智能建设情况: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1项。省器械院建成国内首个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超级计算平台”,入选国家药监局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6)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立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①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年初目标值80分,实际完成值84.81分。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了解掌握广大群众对所在地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更好地促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使公众用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局特委托湖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22年12月在全省开展了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按照测评方案计算,2022年全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4.81分(百分制)。②上级部门肯定:年初目标值“获得肯定”,实际完成值“获得肯定”。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药注册、支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新冠检测试剂及抗疫新药研发监管、抗疫药械促产保供等多项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肯定。新冠检测试剂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多项工作得到国家药监局主要领导肯定。2.创新型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占比。我部门设立整体绩效指标51个,总分值100分,其中绩效创新型指标8个,分值25分,占比25%。创新型指标分别为“压缩办事时限”“标准制修订”“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发明专利”“服务体制改革成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人工智能建设情况”“上级部门肯定”,据以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来看,8个创新型指标,亮点突出,服务提质,创新意识浓厚。(三)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1)自评结果指导预算,优化财政资金投向。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2)丰富完善指标体系。根据业务情况,结合绩效自评结果,大大丰富、完善了绩效指标体系,使指标涵盖整个业务范围和流程。(3)公开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让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2.本年度主要成效(1)是预算、业务和绩效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绩效管理、预算管理、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强化了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明显增强。(2)尝试、探索设立整体绩效指标,明确财政支出所要达到的运行成本控制、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要求,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意识,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部门创新能力提供支持。(3)自我加压,设置创新型指标。深入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路径,提升绩效意识,设立挑战性、压力型创新指标,提高部门对外服务能力,提升部门整体履职能力。(4)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积极申报省财政厅改革事项,以此为契机,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座谈等方式,动态调整、完善系统绩效指标体系。3.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动态调整、优化。目前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基本能够反映工作的重点、核心,不过在实现绩效指标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方面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提升指标的科学性和压力性。进一步围绕部门和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提炼、萃取核心指标。一是提高绩效指标量化比例。定性指标在绩效评价中往往存在目标值模糊、难以量化考核,定量指标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事前用的“明白”,事后评的“清楚”。二是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在梳理原有指标体系基础上,修改完善质量不高、设置不合理的指标,新增实用性强、反映部门核心工作任务的指标,确保指标体系中指标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三是在目前指标体系基础上,优化基本型指标,进一步设置、丰富创新型指标,激发创新破局热情,提升履职能力。(2)年度绩效指标值的设立,可结合全局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增加挑战性和压力性绩效目标,通过绩效目标倒逼业务工作,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3)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对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进行解读,在编制预算时要提高各个预算编制主体的绩效责任意识,宣贯预算编制与绩效自评工作之间的关联关系,体现主要工作成效和便于提供佐证材料的指标优先采用;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前,对绩效自评工作流程及成果要件进行讲解,强化责任约束,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打下基础。(4)调整部门预算的同时,同步申请调整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预算资金相匹配,与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紧密结合。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综合分析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对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且预算执行率较高的项目,重点保障、优先保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对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项目,可适当减少预算安排;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完成不好的项目,按绩效管理办法减少或取消该项目预算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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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经综合评价,2022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48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运行成本,共设立5个指标,其中公用经费控制指标1个,在职人员控制指标1个,项目支出成本控制指标3个。2022年我局合理运用预算资金,实现对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实际成本的有效控制,促进了预算资金配置与使用效率的有效提升,5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公用经费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3.97%。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数1711.84万元,实际执行1608.57万元,计算得出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3.97%。公用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开支。

②在职人员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4.33%。2022年在职人员数量为466人,部门核定编制数为494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4.33%。在职人员数量在核定编制数内。

③会议费控制率:年初目标值为450元/人/天,实际完成值为450元/人/天。2022年会议费均控制在省级三、四类会议标准450元/人/天范围内。

④“三公经费”变动率: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17.44%。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0.31万元,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78.95万元下降了48.64万元,计算得出“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7.44%。

⑤项目支出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87.94%。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数16467.53万元,实际执行14482.26万元,计算得出项目支出控制率为87.94%。项目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开支

(2)管理效率,共设立20个指标,其中战略管理指标2个,预算编制指标4个,预算执行指标4个,绩效管理指标5个,资产管理指标2个、财务管理3个。2022年我局在战略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有效工作,在遵循预算约束的前提下,保障部门战略得到严格执行,有效履行了自身肩负的工作职责。有13个指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中长期规划相符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部门规划与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匹配,与部门职能相符。

②工作计划健全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制定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和中长期规划相匹配。

③预算编制科学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预算编制基本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规定标准编制,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

④预算编制合理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预算编制合理,保障部门基本运行经费,同时也保障了重点项目实施经费,内部项目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复的情况。

⑤立项规范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新增重点经费项目均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及集体决策。

⑥预算调整率: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6.73%。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0073.0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2097.7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024.68万元,计算得出预算调整率为6.73%。

⑦预算执行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2.22%。2022年调整预算数32097.77万元,实际执行29601.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22%,其中: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5630.24万元,实际执行15119.0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6.73%;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6467.53万元,实际执行14482.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7.94%。

⑧结转结余率:年初目标值0%,实际完成值4.07%。2022年结余结转总额为1306.9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2097.77万元,计算得出结转结余率为4.07%。

⑨政府采购执行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10.11%。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3551.58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3910.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10.11%。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事前预算政府采购,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求,确保政府采购业务合法、合规。

⑩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363.72%。2022年非税收入预算金额305万元,非税收入上缴金额1109.34万元,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363.72%。

⑪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2022年无新增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

⑫绩效目标合理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部门年度项目支出均设置了绩效目标,同步制定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绩效指标的设置与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⑬绩效监控开展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覆盖所有项目支出,并按期完成绩效运行监控汇总分析工作。

⑭绩效评价覆盖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2022年对所管理的所有省级预算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⑮评价结果应用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按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将当年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预算资金分配与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

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

⑰资产管理规范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一是能够按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资产出入库管理规范;二是定期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资产处置规范,所获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在资产处置及时性上,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⑱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健全,符合相关法规管理要求。

⑲会计核算规范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90%。部门财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真实、准确、完整,在会计核算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⑳资金使用合规性: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部门预算资金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公用经费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开支,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无交叉重复的地方

(3)履职效能,共设立13个核心产出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监管“两品一械”企业家次:年初目标值2371家次,实际完成2938家次。

②“两品一械”安全监管问题规范处置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③国家药品抽检品种:年初目标值8个,实际完成值8个,其中省药检院6个,武汉药检所2个。

④国家化妆品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700批次,实际完成值700批次,由省药检院承担完成。

⑤国家医疗器械送检合格批次检验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全年送检合格样品49批次,省器械院完成检验49批次。

⑥省级药品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12500批次,实际完成值12871批次,抽检完成率102.97%。

⑦省级化妆品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1600批次,实际完成值1607批次,抽检完成率100.44%。

⑧省级医疗器械抽检批次:年初目标值500批次,实际完成536批次,抽检完成率107.2%。

⑨不合格样品处置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抽检不合格样品均按照相关处置程序予以处理。

⑩压缩办事时限: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3项。一是局本级压缩注册审评审批平均用时。探索推行智慧网办,注册、审评、审批平均用时压缩近70%;二是省器械院待检时限缩短了75%,2022年有源产品待检时限缩短至半个月,无源、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软件、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即送即检;三是省局审评中心将审评时限压缩了50%。

标准制修订:年初目标值280项,实际完成294项。其中省药检院发布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291项,省器械院制修订《彩色超声影像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通用技术条件》《超声造影成像性能试验方法》等3项。

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年初目标值1家,实际完成4家检查员实训基地的遴选。

发明专利: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2项发明专利。

(4)社会效应,共设立4个指标,其中经济效益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4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经济效益预期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我部门为行政、事业类单位,主要对“两品一械”企业实施行政监管、注册、审批等,为“两品一械”产业发展提供助推,由此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统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计算复杂,本着成本性原则,未设立具体数值。

②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2022年是全省系统面临挑战众多、压力巨大的一年,也是守正创新、成果丰硕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关心指导下,全省药监系统牢牢守住了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两个底线”,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公众用药安全。

③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对在产新冠疫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派驻检查;二是先后出台优化审评审批、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42条措施。升级4.0版智慧审批系统,探索推行智慧网办,注册、审评、审批平均用时压缩近70%。在全国率先推出“即报即办”审批事项清单38项,即办率达27.7%,成为审批时间最短省份之一;三是引导国内优质医疗器械企业和产品向我省集聚转移,快速办理外省企业109个产品转移至我省,迅速实现产业化,平均取证周期缩短半年以上。

④能源资源消耗控制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我局水、电、汽、油等能源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

(5)可持续发展能力,共设立7个指标,其中体制机制改革指标2个,人才支撑指标3个,科技支撑2个。7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服务体制改革成效: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4项。一是出台做好防疫药械促产保供8条政策;二是开辟应急审评审批和检验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三是先后出台优化审评审批、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42条措施;四是压缩审评、注册、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1项。在全国率先推出“即报即办”审批事项清单38项,即办率达27.7%,成为审批时间最短省份之一。

③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按照年初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完成了相关学习与培训任务。

④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年初目标值“制度合理 符合部门发展需求”,我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鄂药监党[2023]42号)中,明确提出了制定《省局人才队伍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日前,省局正在起草制定《省局人才队伍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按程序征求意见、报批后发布。

⑤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年初目标值30%,实际完成值40.87%。目前,在职人员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43人,博士研究生35人,28人拥有高级职称。

⑥信息化建设情况: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我局致力于智慧化监管,审评、注册、审批、检验检测等各项工作,均实现了网上数据传输,信息化应用覆盖率达100%,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⑦人工智能建设情况:年初目标值1项,实际完成值1项。省器械院建成国内首个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超级计算平台”,入选国家药监局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

(6)服务对象满意度,设立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指标均完成了年初目标值,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年初目标值80分,实际完成值84.81分。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了解掌握广大群众对所在地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更好地促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使公众用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局特委托湖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22年12月在全省开展了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按照测评方案计算,2022年全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4.81分(百分制)。

②上级部门肯定年初目标值“获得肯定”,实际完成值“获得肯定”。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药注册、支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新冠检测试剂及抗疫新药研发监管、抗疫药械促产保供等多项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肯定。新冠检测试剂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多项工作得到国家药监局主要领导肯定。

2.创新型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占比。

我部门设立整体绩效指标51个,总分值100分,其中绩效创新型指标8个,分值25分,占比25%。创新型指标分别为“压缩办事时限”“标准制修订”“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发明专利”“服务体制改革成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人工智能建设情况”“上级部门肯定”,据以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来看,8个创新型指标,亮点突出,服务提质,创新意识浓厚。

(三)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结果指导预算,优化财政资金投向。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2)丰富完善指标体系。根据业务情况,结合绩效自评结果,大大丰富、完善了绩效指标体系,使指标涵盖整个业务范围和流程。

(3)公开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让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

2.本年度主要成效

(1)是预算、业务和绩效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绩效管理、预算管理、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强化了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明显增强。

(2)尝试、探索设立整体绩效指标,明确财政支出所要达到的运行成本控制、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要求,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意识,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部门创新能力提供支持。

(3)自我加压,设置创新型指标。深入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路径,提升绩效意识,设立挑战性、压力型创新指标,提高部门对外服务能力,提升部门整体履职能力。

(4)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积极申报省财政厅改革事项,以此为契机,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座谈等方式,动态调整、完善系统绩效指标体系。

3.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动态调整、优化。目前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基本能够反映工作的重点、核心,不过在实现绩效指标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方面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提升指标的科学性和压力性。进一步围绕部门和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提炼、萃取核心指标。一是提高绩效指标量化比例。定性指标在绩效评价中往往存在目标值模糊、难以量化考核,定量指标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事前用的“明白”,事后评的“清楚”。二是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在梳理原有指标体系基础上,修改完善质量不高、设置不合理的指标,新增实用性强、反映部门核心工作任务的指标,确保指标体系中指标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三是在目前指标体系基础上,优化基本型指标,进一步设置、丰富创新型指标,激发创新破局热情,提升履职能力。

(2)年度绩效指标值的设立,可结合全局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增加挑战性和压力性绩效目标,通过绩效目标倒逼业务工作,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对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进行解读,在编制预算时要提高各个预算编制主体的绩效责任意识,宣贯预算编制与绩效自评工作之间的关联关系,体现主要工作成效和便于提供佐证材料的指标优先采用;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前,对绩效自评工作流程及成果要件进行讲解,强化责任约束,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打下基础。

(4)调整部门预算的同时,同步申请调整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预算资金相匹配,与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紧密结合。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综合分析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对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且预算执行率较高的项目,重点保障、优先保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对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项目,可适当减少预算安排;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完成不好的项目,按绩效管理办法减少或取消该项目预算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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