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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水许可〔2023〕222号省水利厅关于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13 加入收藏
鄂水许可〔2023〕222号省水利厅关于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随文报送的《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近期,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厅报送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一、项目情况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位于长江中游簰洲湾河段右岸嘉鱼县合镇垸内,对应合镇垸垸堤桩号10+900。该工程涉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簰洲湾中心水厂净水厂网格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等。二、总体意见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意见及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三、有关要求(一)合镇垸分洪运用时,拟建工程将受到洪水浸泡和冲刷,你单位应充分重视其风险,加强工程防护,落实相关的防洪保安措施,并自行承担因分洪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三)应充分注意和防范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应加强临堤侧的基坑支护,确保防洪安全。基坑开挖及施工应及时做好支护和防渗处理等措施,并加强对基坑周边及附近堤防的监测,做好应急抢护措施及预案,防止出现沉降位移变形影响堤防安全。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四)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省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附件: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意见2023年10月16日,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武汉中能华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武汉组织召开《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洪湖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绿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审查形成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1月3日进行了复审,形成主要意见如下:一、总体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较齐全,影响分析范围合理,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二、拟建工程基本情况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位于长江中游簰洲湾南岸嘉鱼县合镇垸内簰洲湾镇陈家坊村,在现状西流湾水厂北侧空地建设,对应合镇垸垸堤桩号10+900,属保留区岸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簰洲湾中心水厂净水厂及更换现有取水泵房内水泵(取水、输水设施利旧),具体包括新建2座网格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2座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排泥池和3处干化场。原西流湾水厂净水厂区构筑物拆除工程列入其他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网格絮凝沉淀池。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合建,单座建筑平面尺寸12.80米16.50米。絮凝池和沉淀池底板面高程均为23.50米(1985国家高程系统,下同),两侧排泥池底板面高程为23.00米~23.10米。基坑深度1.5米,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施工,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及反冲洗排水池合建,其中:V型滤池平面尺寸26.83米15.35米,底板面高程22.45米,基坑深度2.05米;反冲洗泵房平面尺寸13.75米18.65米,底板面高程22.70米,基坑深度1.80米;反冲洗排水池平面尺寸26.83米4.70米,底板面高程22.55米,基坑深度1.95米。均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清水池。单座清水池平面尺寸23.28米19.48米,底板面高程19.90米。基坑深度4.40米,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送水泵房。平面尺寸23.95米10.45米,底板面高程21.40米。基坑深度为2.1米,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配电间平面尺寸8.40米10.45米,为一层框架结构,无基坑。加药间。平面尺寸14.95米9.25米,底板面高程24.50米。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无基坑。排泥池。平面尺寸12.20米19.10米,底板面高程为20.50米。基坑深度4.0米,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干化场。设3块干化场,1块进泥,1块干泥,1块清泥,每块面积20.0米8.0米,基础埋深1.3米,底板采用C15素砼垫层硬化,从下至上分别铺设200毫米厚粗砾石、200毫米厚细砂砾石和100毫米厚粗砂。本工程建设不抬高现有地面高程。净水厂与合镇垸垸堤内脚最近建筑物为2#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最近距离为93米;与长江干堤堤外脚最近建筑物为配电间,最近距离约为9千米。三、河道演变分析基本同意《报告》关于工程河段河演分析的结论。河演分析表明,工程所在河段岸线稳定性较差,簰洲湾河段下深槽附近未守护段或已护工程薄弱段可能发生崩岸险情。四、防洪评价计算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计算表明,工程建成前、施工期及运行期,渗透稳定满足规范要求。五、防洪综合评价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分析的结论意见。工程对河道行洪、防洪安全、防汛抢险、堤防安全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 createPageHTML(1, 0,"t20231213_5002925", "shtml", "pages clearfix",0);

鄂水许可〔2023222

省水利厅关于嘉鱼县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批复

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随文报送的《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近期,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厅报送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位于长江中游簰洲湾河段右岸嘉鱼县合镇垸,对合镇垸垸堤桩号10+900。该工程涉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簰洲湾中心水厂净水厂网格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

二、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意见及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合镇垸分洪运用时,拟建工程将受到洪水浸泡和冲刷,你单位应充分重视其风险,加强工程防护,落实相关的防洪保安措施,并自行承担因分洪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应充分注意和防范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应加强临堤侧的基坑支护,确保防洪安全。基坑开挖及施工应及时做好支护和防渗处理等措施,并加强对基坑周边及附近堤防的监测,做好应急抢护措施及预案,防止出现沉降位移变形影响堤防安全。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防洪安全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省防汛期为每年的51日至10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

意见

湖北省水利厅    

202312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鱼县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

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20231016日,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武汉中能华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武汉组织召开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洪湖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绿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审查形成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113日进行了复审,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资料较齐全,影响分析范围合理,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建工程基本情况

嘉鱼县簰洲湾中心水厂新建工程位于长江中游簰洲湾南岸嘉鱼县合镇垸簰洲湾镇陈家坊村,现状西流湾水厂北侧空地建设对应合镇垸垸堤桩号10+900,属保留区岸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簰洲湾中心水厂净水厂及更换现有取水泵房内水泵(取水、输水设施利旧),具体包括新建2网格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2座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排泥池和3处干化场。原西流湾水厂净水厂区构筑物拆除工程列入其他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网格絮凝沉淀池。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合建,单座建筑平面尺寸12.80×16.50。絮凝池和沉淀池底板面高程均为23.501985国家高程系统,下同),两侧排泥池底板面高程为23.00~23.10。基坑深度1.5,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施工,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

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及反冲洗排水池合建,其中:V型滤池平面尺寸26.83×15.35,底板面高程22.45,基坑深度2.05;反冲洗泵房平面尺寸13.75×18.65,底板面高程22.70,基坑深度1.80;反冲洗排水池平面尺寸26.83×4.70,底板面高程22.55,基坑深度1.95。均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

清水池。单座清水池平面尺寸23.28×19.48,底板面高程19.90。基坑深度4.40,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

送水泵房。平面尺寸23.95×10.45,底板面高程21.40。基坑深度为2.1,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配电间平面尺寸8.40×10.45,为一层框架结构,无基坑。

加药间。平面尺寸14.95×9.25,底板面高程24.50。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无基坑。

排泥池。平面尺寸12.20×19.10,底板面高程为20.50。基坑深度4.0,采用整板基础,放坡开挖,容许开挖坡度1:1.25,喷浆支护。

干化场。设3块干化场,1块进泥,1块干泥,1块清泥,每块面积20.0×8.0,基础埋深1.3,底板采用C15素砼垫层硬化,从下至上分别铺设200毫米厚粗砾石、200毫米厚细砂砾石和100毫米厚粗砂。

本工程建设不抬高现有地面高程。净水厂与合镇垸垸堤内脚最近建筑物为2#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最近距离为93;与长江干堤堤外脚最近建筑物为配电间,最近距离约为9千米

三、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工程河段河演分析的结论。河演分析表明,工程所在河段岸线稳定性较差簰洲湾河段下深槽附近未守护段或已护工程薄弱段可能发生崩岸险情。

四、防洪评价计算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内容、方法和成果。计算表明工程建成前、施工期及运行期,渗透稳定满足规范要求。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分析的结论意见。工程对河道行洪、防洪安全、防汛抢险、堤防安全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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