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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3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总体情况2022年,省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制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发布精度。2022年,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911条,同比增长6.17%。(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信息公开申请件的登记、受理、分办,着重规范答复书的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保障依申请公开件依规限时办结。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按时答复率100%。(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解读”原则,在局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悉度。2022年,省药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发布解读信息2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2次。(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省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药品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不断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2022年度,省局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830条。其中,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发布各类信息1501条推文,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发布信息329条,总阅读量突破80万次。(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印发《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横向协同各部门抓落实。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工作提醒函,点对点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举办药品安全大讲堂,邀请专家作政务公开专题辅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24416《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8289《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84行政强制0《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417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自然人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总计数据统计层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8001037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92000011(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00001(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3 600009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 000108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0000052.重复申请 1000001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 268001035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00002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203200020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省药监局高度重视2021年度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基础信息公开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组织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相关问题均整改落实到位。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修订发布省药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促进主动公开质效提升。二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组织业务处室逐一梳理规范性文件,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积极强化政务公开组织指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举措。2022年,省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不够突出、重要决策预公开不够规范、智能查询问答服务不够全面、少数主动公开件和监管执法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落地。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加强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联动,增进交流互动,增强用户体验,传播药品监管权威声音。四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加强信息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五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督办落实。紧扣问题整改回头看,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合重点工作,推进考评整改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多层级的业务培训交流,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1件、会办10件),政协提案5件(主办1件、会办4件),主要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委员,主动公开主办件办理结果2件。(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流医药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店小二服务力度,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湖北药品安全”专栏,有效扩大了药监影响力。积极开展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专家访谈、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了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处罚/强制”,及时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制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发布精度。2022年,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911条,同比增长6.17%。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信息公开申请件的登记、受理、分办,着重规范答复书的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保障依申请公开件依规限时办结。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解读”原则,在局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悉度。2022年,省药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发布解读信息2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省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药品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不断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2022年度,省局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830条其中,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发布各类信息1501条推文,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发布信息329总阅读量突破80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印发《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横向协同各部门抓落实。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工作提醒函,点对点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举办药品安全大讲堂,邀请专家作政务公开专题辅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4

1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8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17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数据统计层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8

0

0

1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2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6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1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8

0

0

1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2

0

3

2

0

0

0

2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省药监局高度重视2021年度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基础信息公开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组织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相关问题均整改落实到位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修订发布省药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促进主动公开质效提升。二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组织业务处室逐一梳理规范性文件,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积极强化政务公开组织指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2022年度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举措2022年,省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不够突出、重要决策预公开不够规范、智能查询问答服务不够全面、少数主动公开件和监管执法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落地。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加强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联动,增进交流互动,增强用户体验,传播药品监管权威声音。四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加强信息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五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督办落实。紧扣问题整改回头看,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合重点工作,推进考评整改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多层级的业务培训交流,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主办1件、会办10件),政协提案5件(主办1件、会办4件),主要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委员,主动公开主办件办理结果2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流医药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店小二服务力度,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湖北药品安全”专栏,有效扩大了药监影响力。积极开展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专家访谈、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了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处罚/强制”,及时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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