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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9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总体情况2023年,省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修订发布《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发布精度。2023年,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82条,同比增长8.9%。(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信息公开申请件的登记、受理、分办,着重规范答复书的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保障依申请公开件依规限时办结。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按时答复率100%。(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解读”原则,在局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悉度。2023年,省药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发布解读信息5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9次。(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省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药品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不断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2023年,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共计发布信息2245篇,科普文章856篇,总阅读量突破180万次,中国医药报社发布2023年度省级药品监管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奖十佳榜单,“湖北药监”荣获该榜单第三名。(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修订《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横向协同各部门抓落实。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工作提醒函,点对点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作政务公开专题辅导,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451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10826《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60行政强制16《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45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自然人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总计数据统计层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省本级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313000026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1000001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1(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3300006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000002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1213000025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000003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5390032500011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相比,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主动公开的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不多,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丰富了音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解读方式,但是解读数量还不多。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的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国家药品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药品监管职责,制定更具药品监管职能特色的公开举措,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2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11件(会办11件),公开率100%,回复满意率100%。建议提案进展情况和年度总体情况也及时进行了公开。(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流医药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店小二服务力度,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积极开展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专家访谈、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了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处罚/强制”,及时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修订发布《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发布精度。2023年,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82条,同比增长8.9%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信息公开申请件的登记、受理、分办,着重规范答复书的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保障依申请公开件依规限时办结。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解读”原则,在局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悉度。2023年,省药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发布解读信息5条,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9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省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药品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不断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2023年,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共计发布信息2245篇,科普文章856篇,总阅读量突破180万次,中国医药报社发布2023年度省级药品监管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奖十佳榜单,“湖北药监”荣获该榜单第三名。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修订《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流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横向协同各部门抓落实。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工作提醒函,点对点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作政务公开专题辅导,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1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2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1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数据统计层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省本级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3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3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3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5

3

9

0

0

3

2

5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相比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主动公开的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不多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丰富了音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解读方式但是解读数量还不多。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的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国家药品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药品监管职责制定更具药品监管职能特色的公开举措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局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主办2件、会办4),政协提案11(会办11),公开率100%,回复满意率100%。建议提案进展情况和年度总体情况也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流医药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店小二服务力度,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积极开展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专家访谈、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了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双公示”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处罚/强制”,及时集中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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