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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30 加入收藏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政务督查室:2023年省民政厅共承办政协提案52件,其中主办(分办) 8件、会办44件,涉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建设、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等内容。8月31日前,省民政厅所承办的政协提案实现了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厅党组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根据《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逐件梳理政协提案,厅党组专门审议《省民政厅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二、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厅机关履职尽责考评内容,建立厅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厅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处室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在分解任务时,提前谋划安排,在办结时间节点基础上,要求承办处室提前半个月完成主办件和会办件答复工作。对承办提案登记造册,建立督办台账,随时跟踪掌握办理进度,对承办数量多、任务重、进度慢的处室实行电话催办或上门督办。三、积极沟通联络,确保委员满意。把沟通联络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拓展多样化的沟通联络渠道,让沟通联络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办理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政务督查室报告,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协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主动与省直部门相关办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反馈相关办理信息。把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掌握提案的真实意图和委员的办理期望,作为提高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做到“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交流”。对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办件一律重新办理,直到满意为止。四、认真细致审核,确保办理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政协提案接收、承办、沟通、审核、答复、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对提案的答复实行承办处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承办人员、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厅领导六级审核,重点审核答复有无实质性内容、行文是否规范、是否与委员进行沟通、委员是否满意等。厅党组成员对分管处室承办的每一件提案答复的办理过程、答复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程序、答复意见质量不高、没有实际内容的,一律退回补充办理,保证提案办理的质量。湖北省民政厅2023年11月29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政务督查室:

2023年省民政厅共承办政协提案52件,其中主办(分办) 8件、会办44件,涉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建设、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等内容。8月31日前,省民政厅所承办的政协提案实现了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厅党组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根据《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逐件梳理政协提案,厅党组专门审议《省民政厅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二、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厅机关履职尽责考评内容,建立厅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厅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处室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在分解任务时,提前谋划安排,在办结时间节点基础上,要求承办处室提前半个月完成主办件和会办件答复工作。对承办提案登记造册,建立督办台账,随时跟踪掌握办理进度,对承办数量多、任务重、进度慢的处室实行电话催办或上门督办。

三、积极沟通联络,确保委员满意。把沟通联络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拓展多样化的沟通联络渠道,让沟通联络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办理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政务督查室报告,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协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主动与省直部门相关办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反馈相关办理信息。把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掌握提案的真实意图和委员的办理期望,作为提高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做到“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交流”。对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办件一律重新办理,直到满意为止。

四、认真细致审核,确保办理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政协提案接收、承办、沟通、审核、答复、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对提案的答复实行承办处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承办人员、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厅领导六级审核,重点审核答复有无实质性内容、行文是否规范、是否与委员进行沟通、委员是否满意等。厅党组成员对分管处室承办的每一件提案答复的办理过程、答复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程序、答复意见质量不高、没有实际内容的,一律退回补充办理,保证提案办理的质量。

湖北省民政厅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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