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公开告〔2023〕34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XX同志:
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7月13日收悉。关于您申请公开的我省相关预决算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对您申请公开的信息答复如下:
1.关于“2014-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2018-2020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的线下数据”“2014-2015年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表”,现对您公开,有关数据见附件。
2.关于“2020-2021年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表中的明细款级项目数据”,已在我省财政厅官网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http://czt.hubei.gov.cn/bmdt/ztzl/hbsyjsxxgk/)公开,请自行查询。
3.关于“2018-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的线下部分数据”。根据《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政府预决算经本级人大批准后,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2018-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是代编预算,不包含线下收支数据。2018-2021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的线下收支数据已在我省财政厅官网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http://czt.hubei.gov.cn/bmdt/ztzl/hbsyjsxxgk/)公开。如需了解我省各市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请自行查询我省各市县政府信息网相关专栏。
如果您认为本告知书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2014年湖北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
2.2015年湖北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
3.2018-2020年湖北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线下数据)
4.2014-2015年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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