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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总体情况2023年,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保存、处理和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2条,通过“宜昌市民之家”微信推送信息58条。依据宜昌市降成本“十五条”措施相关要求,为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宜昌财政局共建“宜昌市惠企直达智能服务平台”专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获得了企业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全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数
0 0 0
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通过在线申请3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为公民用于学术研究和公民咨询。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人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总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透明、增强公共信任的关键一步。然而,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改进。

  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政府文件、政策法规等方面,而对于政府决策过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仍显不足。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更加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

  为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将更多内容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制定、执行情况等信息,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实现信息的多元化传播和获取,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年未产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47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其中宜昌市人大主办2件、会办8件,省人大会办件1件),政协提案36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31件),做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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