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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加入收藏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水利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普法宣传,规范依法行政,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依法治水能力。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举措及成效(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水利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普法宣传,规范依法行政,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依法治水能力。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治思维,夯实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水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学法用法纳入重点内容安排学习讨论,2023年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

  (二)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筑牢法治根基。一是落实法治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水利法治建设纳入全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对干部学法用法、水利普法宣传、水行政执法等重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严格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聘用一名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对外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撑。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讨论5次,参加规范性文件审查14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31份。三是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事指南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报送5类行政管理信息。

  (三)创新普法载体,加强法治宣传,厚植法治文化。一是深入学法用法,提升法治能力素养。通过集中夜学、专家授课、知识测试、交流研讨、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编制水利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扎实抓好“智慧普法云平台”学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106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答题、法治建设征文等活动。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突出水利特色,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多频次、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拍摄《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宣传短视频。承办湖北省“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参加全市“法治‘典’亮长江共建美好宜昌”主题活动。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枝江市代家滩违规种植林木清理典型案例为题拍摄法治宣传视频,在三峡电视台等主要媒体播出,提升全社会的河湖安全意识。三是打造示范亮点,擦亮水利法治品牌。积极推进善溪冲水库“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流域综合治理法治保障新路径,“聚法治之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法治项目被评选为湖北省第二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四)规范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沮漳河流域立法、黄柏河流域地方性法规修订以及《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开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等专题调研。起草《宜昌市东风渠城市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加强重大民生水利工程管理。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许可流程,高质效做好审批服务,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办件98件,其中全程代办37件、告知承诺制审批4件、简易程序审批4件。积极推广水利政务服务品牌“水利办”,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1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首席服务员”服务清单。三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运用法治思维,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水事纠纷及信访积案,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37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6个信访积案全部化解销号。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围绕河湖保护、防洪保安、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组织开展汛前水利工程执法检查,排查整改水事违法问题10处。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宜昌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常态化开展长江禁采联合执法巡查。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全市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河湖问题线索21件,立案查处14件。代家滩碍洪林木清理入选全国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并被《半月谈》《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五)打造过硬队伍,强化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法律素养。组织局机关及专职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资格考试,共69人取得执法资格。将水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统筹纳入河湖长制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对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组队参加全市首届行政执法竞赛,夺得团体二等奖,两名队员荣获优秀选手。二是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认真贯彻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对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抽查各县市区2020年以来办理的执法案卷20件,印发评查通报,督促各地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编印水行政执法案例汇编,指导基层执法办案。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办理案卷获得优秀等次。三是构建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加强区域联动,组织有关县市区对15条跨界河流建立“四联”(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与荆州签订长江交界水域打击非法采砂协作协议;与襄阳、荆门及漳河水库签订漳河库区联合执法协作协议。加强部门联合,与长航公安、交通、海事、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签订打击非法采砂合作协议;将河道采砂和清淤砂综合利用纳入多部门联合检查事项;以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与公检法司建立河湖安全保护协作机制,将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化。加强刑事司法衔接,扎实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行河湖检察长制,加强联合巡查、线索共享和公益诉讼协作,2023年以来联合办理涉水检察建议7件,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1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文化还需挖掘。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不多。执法保障仍需加强。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养不高,法律专业人才紧缺。水行政执法体制有待完善。(三)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水行政审批、检查和执法衔接不够紧密,执法效能有待提升。

  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聚焦“政治使命”,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问题亲自督办,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2023年,局党组先后多次专题研究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党组书记、局长靳鹏亲自动员部署,主导建立河湖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深入一线督办检查,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二)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我局“八五”普法和年度学法计划,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扎实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扎实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学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到法治学习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执行议事规则,严格依法决策,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按章办事,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新途径。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时效性、参与性和针对性上探索新路子,注重宣传的广泛性、群众性和深入性。通过在局官方平台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定期发布法治宣传短视频、以案释法系列节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体系。

  (二)多措并举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域联动、部门联合、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针对水利领域实际问题,持续推进专项执法行动。

  (三)积极稳妥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抓好水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综合执法改革、赋权下放等新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衔接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形成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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