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点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根据《湖北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
指 挥 长:区政府杨勇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李玉林副主任
区公安分局郑晓军副局长
区消防大队周正桃大队长
成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周正桃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统筹整个“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定期收集、上报工作情况。
二、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控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一般火灾明显减少。
三、清剿重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旅游景点、寺庙、大型化工、木材、棉花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二)“十小”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小餐馆、小洗浴、小商店、小网吧、小诊所、小仓库、小危化场所、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十小场所”,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社区、农村及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整治是否建立了安全组织及检查制度,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开展了经常性消防宣传,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
(四)其他场所。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点军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区、乡镇(街办)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1月8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每一个社区、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1月9日至2012年2月6日)。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人每天的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的整改火灾隐患。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开展针对性的整改隐患活动。
(四)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对“清剿火患”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上报先进经验材料。
五、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清剿火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具体负责组织、督导本辖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完善各种消防安全台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形成良性管理机制,做到对辖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三)执法部门要加大整改力度。按照李鸿忠书记提出的“三铁”要求,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区公安分局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六个一律”的刚性措施,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总结经验,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各乡镇、街办根据辖区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五大清剿火患方案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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