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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1-21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望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区卫生计生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计生办(社事办、市民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望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申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望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区卫生计生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计生办(社事办、市民事务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望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带头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方针、政策;二是忠于职守,务实创新,业务精湛,成绩显著,在2015年工作中表现突出;三是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在职工和人民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四是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情况。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民主评议、集中推荐,并征求所在乡镇(街道)一票否决意见后上报局党办,局再进行综合评定。各单位推荐的评选对象要尽量向一线倾斜,原则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推荐申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计生办(社事局、市民事务服务中心)另行申报。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月251200前将盖章后的《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报局党办(杨英),纸质、扫描件均可。

  附件:1.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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