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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
栏目: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09 加入收藏
今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优秀专家、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宜昌市围绕扩大人才增量、激活人才存量开展专题调研,出台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优秀专家选拔管理服务办

  

 

  今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优秀专家、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宜昌市围绕扩大人才增量、激活人才存量开展专题调研,出台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优秀专家选拔管理服务办法》、《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体现“服务发展”理念,注重高精尖缺人才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分为总则、引进对象及条件、优惠政策、引进程序、附则共五章二十二条。在适用范围上,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城区(不含夷陵区)所属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市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引进条件上,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限定了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硕士研究生。考虑企业产业、技术、人才现状各不相同,对高层次人才需求层次也不同,对企业高层次人才相对放宽,体现了企业自主用人、政府奖励引导。同时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特别重要人才及团队、柔性引才提出了政策措施。在优惠政策上,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五年内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住房补贴和2.4万元人才津贴。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每人5至10万元奖励企业。对引才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10万元奖励。对柔性引才项目给予薪酬总额(工资所得)或单个项目报酬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在引进程序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重突出政府引导、单位主体、市场运作,事业单位引进前需审定计划,引进后认定,对企业引进前征求需求,引进后评审。
  《优秀专家选拔管理服务办法》体现“高端引领”理念,注重对高端人才的服务管理。结合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工作实际,从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程序、职责和待遇、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照原办法,从选拔名额、选拔届期、津贴补助等方面修改完善。在选拔名额上,将优秀专家名额由80名左右增加到100名左右,扩大辐射面。在选拔届期上,将市优秀专家届期由四年缩短为三年,缩短专家自然更替时间间隔,让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在津贴标准上,将优秀专家津贴由现行的每届5000元提高到每届15000元,并按年度发放。同时,从加强年度考核、组织专家活动、明确专家职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
  《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体现“整体开发”理念,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参照《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从选拔对象、选拔程序、职责和待遇、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选拔对象上,注重从全市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技能带头人中选拔。在选拔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好中选优、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采取组织申报、资格审核、专家组评审、组织考核、媒体公示、审核确认等程序进行。在选拔管理服务上,实行3年一届,每届评选30名左右,管理期限内享受一次休假疗养,每人每年发放4000元人才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体检。同时明确高技能人才承担钻研技术、技术革新、带徒传艺、决策咨询、技术交流等相关责任,优先晋升技能技术职务,优先支持其开展技术革新、疑难技术问题研讨和攻关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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