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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1-15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9〕2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9〕2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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