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市司法行政系统精准法律扶贫十条措施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14 加入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工作要求,突出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务需求,重点解决实际困难,培植法治意识、提升用法能力、夯实法治基础,为全市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工作要求,突出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务需求,重点解决实际困难,培植法治意识、提升用法能力、夯实法治基础,为全市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及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实施意见》,加快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找律师、办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办理司法鉴定、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的预约服务、代办服务、预申请服务、全流程办理服务和部门协同服务;依托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精准扶贫绿色通道,快速受理申请和指派服务;依托乡镇(街道)法务工作指导中心,与贫困村党组织联动,强化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建设;村(社区)大力实施法务工作站提升工程创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坚持贫困地区司法所建设帮扶制度,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平衡发展。

二、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组织宜昌中心城区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加大对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地区的支援力度,签订合作支援协议,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贫困地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指导员制度。由市司法局牵头,市律协、市基协、市公协参与,招募组建贫困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帮扶团,团队成员定点联系一家贫困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定期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加大对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选派贫困县法律服务人员到宜昌中心城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跟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选派优秀律师和公证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

三、深化贫困地区法律顾问工作。围绕扶贫攻坚和城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贫困村制定村规民约、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等,主动为贫困群众申请的扶贫、创业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致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重点围绕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专业法律服务。

四、加强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宜昌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扩大贫困地区法律援助范围,将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农资农具纠纷、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等涉及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的事项和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充分发挥司法所、村(社区)法务工作站作用,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帮助提供更多便利。

五、优化贫困地区公证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公证便民五项服务措施,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减免费用。积极推动公证服务在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农村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找准切入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扶贫资金入股协议等公证,推动贫困户依托产业脱贫致富。对贫困村(社区)和贫困户申办公证事项减免相关费用,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公证援助服务。

六、加强贫困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贫困地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贫困地区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健全贫困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托法务网格信息平台,组织开展贫困地区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资源,有效衔接综治、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积极协调国土、住建、民政、人社等部门,切实化解一批积案、难案,有效维护贫困地区社会稳定。

七、加强贫困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结合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组织精准扶贫驻点单位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教育贫困户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加强贫困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在贫困村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等工作,建立农村法治文化书屋、法治橱窗、法治长廊等。指导贫困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在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抓住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贫困地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能力。

八、协调做好特殊人群扶贫帮困。建立健全贫困地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档案,不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工作。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分别落实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救助政策,协调税务部门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安置刑满释放人员的企业落实减免税政策,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有需求、有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动员、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对两类人员开展各类救助活动,认真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更好地融入社会。

九、扎实做好驻点村脱贫攻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所驻村的帮扶力度,紧紧依靠村党组织科学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大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培植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驻点村扶贫开发工作。要举全系统之力,统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等各方力量,助力驻点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要定期组织到村开展一对一结对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十、加强精准法律扶贫宣传工作。各地要将精准法律扶贫工作内容、村(社区)法律顾问、热线电话、网站平台等信息向困难群众予以公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同时利用微信、手机短信进行广泛传播,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在精准法律扶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推进措施和服务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广泛支持,为精准法律扶贫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