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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9-20 加入收藏
宜昌市点军区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5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42号)精神,点军
宜昌市点军区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5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42号)精神,点军区政府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园满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点军区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7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点政办文〔201022号)。《通知》对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清理范围和任务、基本原则和时间要求、组织领导等,作了全方位部署。79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白华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大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分管规文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和进行了认真安排总署,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清理职责、任务、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措施之一。做到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扎实清理,规范处理

  点军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7月10日正式开始,至810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其主要做法是:(一)领导挂帅,专人负责。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都由负责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领导亲自挂帅,并落实专人进行清理,做到了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二)逐年清理,不掉不漏。这次清理,时间跨度大。共清理了自2001年以来计10年的规范性文件。各清理单位通过查档案、横向核对、上下核对、逐年登记,保证了清理的彻底性和完全性,做到了不掉不漏。(三)起草单位清理,法制部门把关。根据“分级负责”,“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这次规文清理,一律由文件原起草单位负责进行,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然后报区政府决定。整个清理工作,责任明确,秩序井然,效率较高。(四)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因种种原因,有些单位对什么是规范性文件不清楚,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对规范性文件的处理程序也不明了。区政府法制办主动服务,及时加强信息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有关部门“补课”,区分规范性文件和一般公文,并指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五)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任务。这次共清理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73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6件,废止的7件。并已提出处理意见,决定废止。

  三、引为契机,强化管理

  点军区这次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各部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管理的认识,对于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点军区政府决心以这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规文管理制度。已经建立的制度要严格执行。正常情况下,确保每二年清理一次的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分管理领导负领导责任,具体承办人员负工作责任,明确分工与任务,确保年度清理工作落实。三是不断创新规文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研究、探索规文管理工作的新措施。以创新精神,开始规文管理工作新局面,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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