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江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5-2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江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江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6

 

 

 

 

2014年江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加快推进“一个率先,三个示范”、建设“三个江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6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尽职尽责、务实创新,扎实开展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科学素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召开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会,对全区2014年工作进行部署、督办、检查、考核。(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根据江夏区“十二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科学素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科学素质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共建协议》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强化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坚持多部门大联合大协作的机制,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调整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大各类媒体对科普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等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围绕《纲要》主题,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一)围绕“百万市民学科学”主题,组织开展“三下乡”、“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系列品牌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委,区科技、农业、教育、环保、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

(二)承办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团中央、中科院、工程院联合主办的“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汇演江夏分场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协)

(三)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雾霾、转基因、食品安全、应急避险、低碳生活等热点问题,结合国际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主题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水务、安监、林业、科技局,区科协)

三、坚持科普惠民,深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组织“院士专家进校园”系列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协)

2.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多途径开展培训,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着力推进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场所建设,充实科普展教资源。(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区科协等)

4.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科普夏令营、青少年环境大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环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5.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普宣讲、科普教育与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协)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各级科普惠农服务站管理;巩固和发展村级科普“站-栏-员”。(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区科协)

2.针对农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送科技、送信息、送技术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农业、林业、科技、水务局,区科协,区水产、农机、畜牧服务中心等)

3.继续实施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加大科普惠农项目的培育、管理及示范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协)

4.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科学致富带头人等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林业、科技局,区科协,区农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等)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委,区农业、科技局,区科协,区水产、农机、畜牧服务中心等)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多形式的就业、再就业、创业技能及继续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安监、经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2.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劳动竞赛活动,继续深化“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以及“科普助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行动”,推动企业科协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人社、经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等)

3.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安监、经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在区委党校干部轮训中,安排科学决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社、科技局,区科协等)

2.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和科普大讲堂等。(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社局)

3.以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社局等)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发展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科普宣传员,完善社区科普组织体系和科普阵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科技、文化局,区科协,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2.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科技、文化、安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

四、夯实服务平台,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一)积极推进科普展教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文化局,区科协等)

(二)鼓励动员区内各大专院校、科研场所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区科协)

(三)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状况调研、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协助活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统计局,区科协)

(四)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推动科普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科普事业。(责任单位:区财政、科技局)

五、落实各项保障,确保科学素质工作有效推进

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联系实际,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典型材料。把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江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6

 

 

 

 

2014年江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加快推进“一个率先,三个示范”、建设“三个江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6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尽职尽责、务实创新,扎实开展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科学素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召开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会,对全区2014年工作进行部署、督办、检查、考核。(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根据江夏区“十二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科学素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科学素质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共建协议》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强化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坚持多部门大联合大协作的机制,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调整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大各类媒体对科普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等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围绕《纲要》主题,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一)围绕“百万市民学科学”主题,组织开展“三下乡”、“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系列品牌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委,区科技、农业、教育、环保、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

(二)承办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团中央、中科院、工程院联合主办的“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汇演江夏分场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协)

(三)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雾霾、转基因、食品安全、应急避险、低碳生活等热点问题,结合国际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主题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水务、安监、林业、科技局,区科协)

三、坚持科普惠民,深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组织“院士专家进校园”系列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协)

2.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多途径开展培训,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着力推进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场所建设,充实科普展教资源。(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区科协等)

4.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科普夏令营、青少年环境大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环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5.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普宣讲、科普教育与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协)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各级科普惠农服务站管理;巩固和发展村级科普“站-栏-员”。(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区科协)

2.针对农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送科技、送信息、送技术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农业、林业、科技、水务局,区科协,区水产、农机、畜牧服务中心等)

3.继续实施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加大科普惠农项目的培育、管理及示范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协)

4.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科学致富带头人等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林业、科技局,区科协,区农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等)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委,区农业、科技局,区科协,区水产、农机、畜牧服务中心等)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多形式的就业、再就业、创业技能及继续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安监、经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2.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劳动竞赛活动,继续深化“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以及“科普助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行动”,推动企业科协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人社、经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等)

3.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安监、经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在区委党校干部轮训中,安排科学决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社、科技局,区科协等)

2.举办科普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和科普大讲堂等。(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社局)

3.以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人社局等)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发展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科普宣传员,完善社区科普组织体系和科普阵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科技、文化局,区科协,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2.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科技、文化、安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

四、夯实服务平台,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一)积极推进科普展教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文化局,区科协等)

(二)鼓励动员区内各大专院校、科研场所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区科协)

(三)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状况调研、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协助活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统计局,区科协)

(四)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推动科普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科普事业。(责任单位:区财政、科技局)

五、落实各项保障,确保科学素质工作有效推进

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联系实际,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典型材料。把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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