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5-2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高效透明、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打造服务型政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依法依规、简便易行、权责清晰、内外分开、制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权力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行政成本最低、行政相对人最方便”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在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先外后内、先清权后清责的思路,探索建立“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分步有序推进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一)建立“程序清单”

1.编制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针对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以事项登记表为基础,包括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提交的材料、颁发证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等要素内容,将行政相对人办事过程中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以及需要配合的相关要求一次性告知,做到办事信息、办事流程“一表清”。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权力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法定环节不得随意减少;对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专项资金分配、行政服务和其他权力事项,不得随意增加办事环节,能够优化的尽量优化。同时,严禁将内部程序外部化,变相转嫁给行政相对人承担。

此项工作20145月份启动,6月底前完成。6月上旬前,各责任单位将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报送区清理工作办公室;6月中旬前,区清理工作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审核工作;6月底前,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编制内部流程。在遵循外部流程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规定要求和规律,抓紧编制完善行政权力内部流程,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程序,优化单位内部办理环节和流转过程,明确各个办理环节的名称、职责、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等。编制内部流程,应当坚持严谨合法、科学高效、便于监督制约的原则,体现行政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部流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权力实际运行程序科学制定。同时,内部流程的建立,应当注意对接中央、省、市公布实施的流程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方便信息化对接。

此项工作20146月下旬启动,7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报区清理工作办公室汇总。

3.完善并联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以现行实施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为基础,修改和完善武汉市江夏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总流程图(政府投资类、企业投资类),进一步提高并联审批效率,以方便企业办事。

此项工作20145月启动,6月底前完成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责任清单”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问责制度,分类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列明15类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行使权力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建立权力清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工作与制定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同步进行,2014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

坚持依法、及时、规范、高效的原则,做好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和更新维护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形成权力事项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凡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立、改、废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发生调整的,以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要及时调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权力清单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责任分工

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由区编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负责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和“权力行使责任规范”,为“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网上公布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

二)区编办: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督办及区清理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各类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参与研究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协调确定入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具体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的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

(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各类权力事项“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具体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类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联系法律专家和机构参与审核论证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五)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给付、行政服务、其他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负责做好并联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修订完善工作。

(六)区监察局:负责实施行政监察,加强执纪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参与研究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国资办等部门根据工作进程和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行政许可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2.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3.行政处罚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4.行政征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5.行政强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6.行政给付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7.行政执法奖励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8.行政确认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9.行政征用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0.行政裁决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1.行政监督检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2.行政服务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3.行政备案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4.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5.其他权力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9

 

 

 

 

附件1

 

行政许可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审批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条件

 

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颁发证件名称

及法律效力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注:“收费依据”栏目中“收费”指工本费、材料费等。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1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填写区人民政府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立依据。

三、审批流程: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格式统一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或听证等)→批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填写法律法规明确的时限,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填无;承诺时限在原定承诺时限内只减不增。

六、需提交的材料: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涉及的中介环节,没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省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予以取消;在行政审批中介环节清理中单位同意取消的中介环节予以取消。

七、颁发证件名称及法律效力:填写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证件名称和有效期限。

八、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填写行政许可办理科、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未设置行政许可办理科的,填写具体承办科(室)、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附件2

 

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审批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条件

 

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颁发证件名称

及法律效力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注:“收费依据”栏目中“收费”指工本费、材料费等。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2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填写区人民政府已公布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立依据。

三、审批流程: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格式统一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或听证等)→批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填写法律法规明确的时限,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填无;承诺时限在原定承诺时限内只减不增。

六、需提交的材料: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涉及的中介环节,没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省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予以取消;在行政审批中介环节清理中单位同意取消的中介环节予以取消。

七、颁发证件名称及法律效力:填写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证件名称和有效期限。

八、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填写行政许可办理科、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未设置行政许可办理科的,填写具体承办处(室)、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附件3

行政处罚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处罚流程

 

处罚种类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3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处罚种类、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处罚流程

1.一般程序: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罚前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符合听证情形)→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2.简易程序:发现违法事实→表明执法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于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报告备案

各部门在填写时如该事项只适用其中一种程序,则只需填写其中一种;如适用两种程序,则需将两种程序都予以填写。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4

 

行政征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征收条件

 

征收标准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4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征收条件、征收标准、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办理流程:

1.行政征收(税费)类运行流程:申报→审核→出具缴税或缴费凭证→缴税或缴费→办结;

2.行政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类运行流程: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公布补偿方案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研究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实施补偿→搬迁→办结。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5

行政强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强制种类

 

强制条件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5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强制种类、强制条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办理流程: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批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实施→决定(处理)→没收、销毁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移送司法机关→书面告知当事人→结案;

2.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后报负责人批准(24小时内)→决定(批准的)→没收、销毁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移送司法机关→书面告知当事人→结案;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启动→催告履行→听取当事人意见→决定(执行)→送达→执行→结案。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不包括立即强制执行、解除行政强制、中止或终结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且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6

行政给付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给付条件及标准

 

给付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6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给付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7

行政执法奖励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奖励条件

 

奖励流程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7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奖励条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奖励流程:举报投诉等确定属实→按程序报批决定奖励的等级和金额→发放奖励。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8

行政确认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确认种类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8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确认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确认种类:具体指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等。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七、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9

行政征用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征用条件

 

征用流程

 

经济补偿依据及标准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9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征用条件、经济补偿依据及标准、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征用流程:

1.法定一般情形:拟定动议(方案、计划)→公告(听取意见)→决定→送达→实施征用→补偿评估→决定→返还、补偿;

2.法定紧急情形:告知理由→紧急征用→事后审核→补偿评估→决定→返还、补偿。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10

行政裁决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裁决流程

 

裁决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0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裁决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需提交的材料、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二、裁决流程:申请→受理→审理(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结案)→裁决(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前反悔的)→送达→结案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不包括中止或终止裁决、勘察勘验等特别程序;且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11

行政监督检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或监督检查对象)

 

办理期限(或监督检查内容)

 

需提交的材料(或监督检查方式)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1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办理条件(或监督检查对象)、办理期限(或监督检查内容)、需提交的材料(或监督检查方式)、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办理流程:

1.发现违法行为:检查方案制定→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处理情况落实情况→办结;

2.未发现违法行为:检查方案制定→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办结。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12

行政服务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2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服务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服务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七、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13

行政备案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3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备案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六、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14

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分配对象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4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具有专项资金分配权的区直主管部门。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结合专项资金分配权力事项特点填写,如转移支付类专项需将中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依据。

五、办理流程:格式统一为:申报→立项→审核→绩效评价。

六、分配对象:填写法人、公民或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等项目承担的单位。

七、办理条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如转移支付类资金,应将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专项资金下达到位作为前提条件。

八、办理期限:及时办理(或具体时限)。

九、需提交的材料:立项依据、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

十、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资金主管部门的归口科室、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附件15

其他权力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15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其他权力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六、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高效透明、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打造服务型政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依法依规、简便易行、权责清晰、内外分开、制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权力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行政成本最低、行政相对人最方便”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在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先外后内、先清权后清责的思路,探索建立“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分步有序推进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一)建立“程序清单”

1.编制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针对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以事项登记表为基础,包括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提交的材料、颁发证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等要素内容,将行政相对人办事过程中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以及需要配合的相关要求一次性告知,做到办事信息、办事流程“一表清”。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权力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法定环节不得随意减少;对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专项资金分配、行政服务和其他权力事项,不得随意增加办事环节,能够优化的尽量优化。同时,严禁将内部程序外部化,变相转嫁给行政相对人承担。

此项工作20145月份启动,6月底前完成。6月上旬前,各责任单位将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报送区清理工作办公室;6月中旬前,区清理工作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审核工作;6月底前,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编制内部流程。在遵循外部流程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规定要求和规律,抓紧编制完善行政权力内部流程,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程序,优化单位内部办理环节和流转过程,明确各个办理环节的名称、职责、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等。编制内部流程,应当坚持严谨合法、科学高效、便于监督制约的原则,体现行政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部流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权力实际运行程序科学制定。同时,内部流程的建立,应当注意对接中央、省、市公布实施的流程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方便信息化对接。

此项工作20146月下旬启动,7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报区清理工作办公室汇总。

3.完善并联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以现行实施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为基础,修改和完善武汉市江夏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总流程图(政府投资类、企业投资类),进一步提高并联审批效率,以方便企业办事。

此项工作20145月启动,6月底前完成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责任清单”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问责制度,分类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列明15类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行使权力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建立权力清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工作与制定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同步进行,2014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

坚持依法、及时、规范、高效的原则,做好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和更新维护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形成权力事项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凡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立、改、废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发生调整的,以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要及时调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权力清单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责任分工

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由区编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负责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和“权力行使责任规范”,为“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网上公布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

二)区编办: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督办及区清理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各类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参与研究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协调确定入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具体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的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

(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各类权力事项“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具体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类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联系法律专家和机构参与审核论证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五)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给付、行政服务、其他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负责做好并联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修订完善工作。

(六)区监察局:负责实施行政监察,加强执纪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参与研究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国资办等部门根据工作进程和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行政许可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2.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3.行政处罚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4.行政征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5.行政强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6.行政给付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7.行政执法奖励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8.行政确认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9.行政征用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0.行政裁决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1.行政监督检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2.行政服务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3.行政备案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4.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5.其他权力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9

 

 

 

 

附件1

 

行政许可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审批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条件

 

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颁发证件名称

及法律效力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注:“收费依据”栏目中“收费”指工本费、材料费等。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1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填写区人民政府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立依据。

三、审批流程: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格式统一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或听证等)→批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填写法律法规明确的时限,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填无;承诺时限在原定承诺时限内只减不增。

六、需提交的材料: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涉及的中介环节,没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省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予以取消;在行政审批中介环节清理中单位同意取消的中介环节予以取消。

七、颁发证件名称及法律效力:填写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证件名称和有效期限。

八、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填写行政许可办理科、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未设置行政许可办理科的,填写具体承办科(室)、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附件2

 

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审批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条件

 

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颁发证件名称

及法律效力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注:“收费依据”栏目中“收费”指工本费、材料费等。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2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填写区人民政府已公布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立依据。

三、审批流程: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格式统一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或听证等)→批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填写法律法规明确的时限,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填无;承诺时限在原定承诺时限内只减不增。

六、需提交的材料:在原定基础上只减不增。涉及的中介环节,没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省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予以取消;在行政审批中介环节清理中单位同意取消的中介环节予以取消。

七、颁发证件名称及法律效力:填写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证件名称和有效期限。

八、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填写行政许可办理科、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未设置行政许可办理科的,填写具体承办处(室)、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附件3

行政处罚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处罚流程

 

处罚种类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3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处罚种类、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处罚流程

1.一般程序: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罚前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符合听证情形)→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2.简易程序:发现违法事实→表明执法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于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报告备案

各部门在填写时如该事项只适用其中一种程序,则只需填写其中一种;如适用两种程序,则需将两种程序都予以填写。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4

 

行政征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征收条件

 

征收标准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4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征收条件、征收标准、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办理流程:

1.行政征收(税费)类运行流程:申报→审核→出具缴税或缴费凭证→缴税或缴费→办结;

2.行政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类运行流程: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公布补偿方案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研究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实施补偿→搬迁→办结。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5

行政强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强制种类

 

强制条件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5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强制种类、强制条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办理流程: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批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实施→决定(处理)→没收、销毁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移送司法机关→书面告知当事人→结案;

2.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后报负责人批准(24小时内)→决定(批准的)→没收、销毁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移送司法机关→书面告知当事人→结案;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启动→催告履行→听取当事人意见→决定(执行)→送达→执行→结案。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不包括立即强制执行、解除行政强制、中止或终结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且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6

行政给付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给付条件及标准

 

给付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6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给付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7

行政执法奖励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奖励条件

 

奖励流程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7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奖励条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8

行政确认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确认种类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8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确认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确认种类:具体指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等。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七、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9

行政征用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征用条件

 

征用流程

 

经济补偿依据及标准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09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征用条件、经济补偿依据及标准、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征用流程:

1.法定一般情形:拟定动议(方案、计划)→公告(听取意见)→决定→送达→实施征用→补偿评估→决定→返还、补偿;

2.法定紧急情形:告知理由→紧急征用→事后审核→补偿评估→决定→返还、补偿。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10

行政裁决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裁决流程

 

裁决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0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裁决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需提交的材料、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二、裁决流程:申请→受理→审理(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结案)→裁决(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前反悔的)→送达→结案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不包括中止或终止裁决、勘察勘验等特别程序;且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11

行政监督检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或监督检查对象)

 

办理期限(或监督检查内容)

 

需提交的材料(或监督检查方式)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1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办理条件(或监督检查对象)、办理期限(或监督检查内容)、需提交的材料(或监督检查方式)、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应当与各部门已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办理流程:

1.发现违法行为:检查方案制定→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处理情况落实情况→办结;

2.未发现违法行为:检查方案制定→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办结。

 

注: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中不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和特别程序。

 

 

附件12

行政服务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2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服务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服务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七、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13

行政备案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3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行政备案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六、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附件14

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分配对象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为14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具有专项资金分配权的区直主管部门。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结合专项资金分配权力事项特点填写,如转移支付类专项需将中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依据。

五、办理流程:格式统一为:申报→立项→审核→绩效评价。

六、分配对象:填写法人、公民或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等项目承担的单位。

七、办理条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如转移支付类资金,应将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专项资金下达到位作为前提条件。

八、办理期限:及时办理(或具体时限)。

九、需提交的材料:立项依据、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

十、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资金主管部门的归口科室、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附件15

其他权力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权力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权力依据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条件

 

办理期限

 

需提交的材料

 

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权力编码:序号15XXXXXX为类下项目序号。

二、权力名称:应当与各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的“权力清单”中其他权力类事项名称一致。

三、实施主体1.武汉市江夏区XXX(法定);

2.武汉市江夏区XXX(授权);

3.委托机关:XXX;受委托机关:XXX

四、权力依据:1.法律:《XXXX法》第X条;

2.行政法规:《XXXX条例》第X条;

3.地方性法规:《XXXX条例》第X条;

4.规章:《XXXX办法》第X条;

5.规范性文件:《XXX》。

(按位阶依次排列)

授权依据或委托依据: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1.XXXX法》第X条;

2.XXXX条例》第X条;

(按位阶依次排列)

标准:(若标准和依据重合,可不重复填写)。

六、承办机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承办机构能具体到科室的应具体到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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