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2019〕10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
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38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结合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项进行研究,制订具体细化的办理方案,强化办理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认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任务跟进和对口联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省人民政府将把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督查重点,于第三季度结合省政府大督查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情况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对此,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圆满完成涉及我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省政务督查重点内容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准备工作。
三. 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见附表1),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见附表2、3)报送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3211867)和市直对口部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附件: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
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1.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9%。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困难地区财政运转压力,决不让基本民生保障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地方政府要主动挖潜,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3. 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地方利息负担。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问题,不能搞“半拉子”工程。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4. 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5. 进一步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加强全方位服务,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落实和完善中部地区崛起的改革创新举措。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7.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8. 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中西部转移,发挥好综合保税区作用。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进口。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9.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1. 顺应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破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堵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3. 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
14.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升级。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
15. 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
16.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7. 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健全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机制和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
18.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以上。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 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9. 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明显降低辍学率,继续增加重点高校专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人数,用好教育这个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扶贫办
20. 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加强后续扶持。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
21. 对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的扶持政策要保持一段时间,巩固脱贫成果。完善考核监督,用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果。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2. 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税务局
23. 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
26. 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妇联
27. 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 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29. 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
30.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31. 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区残联
32. 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单位:区委信访局,各街道办事处
33.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委信访局、区残联
34.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支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同心协力建设 56 个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家园。
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35.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36. 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改善和加强服务,发挥好他们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画好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共创辉煌的澎湃力量。
责任单位:区侨办
37.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38. 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9.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40. 发展全域旅游,壮大旅游产业。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41. 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和快递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2.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国防科技创新步伐。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43. 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776亿元,比去年增加400亿元。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应急管理局
44.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5. 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6.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 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48.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9.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50. 加快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
51.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 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产量,优化品种结构。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做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加快农业科技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联社
53.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54. 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坚持源头治理,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
55. 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56. 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 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 加快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9.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
60.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1. 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62.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63. 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4. 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抓紧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依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青少年近视防治。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妇联
66.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7. 倡导全民阅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8. 健全国家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好地震、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9. 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70.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区信访局
71. 加强和完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责任单位: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2. 大力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3. 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
责任单位:区军运会执委会
74. 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政府要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确需审批的要简化流程和环节,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5.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6. 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7. 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抓紧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的要“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8.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不能让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9.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0.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8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2. 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83. 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供销联社
84. 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粮食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
85. 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 各级政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87. 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88. 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听取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89.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90.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91.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2. 强化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93. 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4. 衡量政绩最终是看结果。各级政府要坚决反对和整治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干部从文山会海、迎评迎检、材料报表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施“互联网+督查”。减少开会和发文数量,今年国务院及其部门要带头大幅精简会议、坚决把文件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5. 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真务实、力戒浮华,以推动改革发展的成果说话,以干事创业的实绩交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环境。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为地方大胆探索提供激励、留足空间。广大干部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努力干出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干出中国发展的新辉煌。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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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2019〕10号--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5.9.pdf
东政办〔2019〕10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
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确保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38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结合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项进行研究,制订具体细化的办理方案,强化办理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认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任务跟进和对口联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省人民政府将把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督查重点,于第三季度结合省政府大督查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落实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情况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对此,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圆满完成涉及我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省政务督查重点内容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准备工作。
三. 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见附表1),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见附表2、3)报送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3211867)和市直对口部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附件: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
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1.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9%。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缓解困难地区财政运转压力,决不让基本民生保障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地方政府要主动挖潜,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3. 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地方利息负担。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问题,不能搞“半拉子”工程。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4. 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5. 进一步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加强全方位服务,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落实和完善中部地区崛起的改革创新举措。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7.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8. 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中西部转移,发挥好综合保税区作用。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进口。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9.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1. 顺应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破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堵点。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3. 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
14.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升级。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
15. 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
16.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7. 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健全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机制和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
18.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以上。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 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9. 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明显降低辍学率,继续增加重点高校专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人数,用好教育这个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扶贫办
20. 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加强后续扶持。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
21. 对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的扶持政策要保持一段时间,巩固脱贫成果。完善考核监督,用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果。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2. 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税务局
23. 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
26. 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妇联
27. 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 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29. 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
30.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31. 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区残联
32. 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单位:区委信访局,各街道办事处
33.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委信访局、区残联
34.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支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同心协力建设 56 个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家园。
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35.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36. 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改善和加强服务,发挥好他们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画好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共创辉煌的澎湃力量。
责任单位:区侨办
37.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38. 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9.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40. 发展全域旅游,壮大旅游产业。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41. 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和快递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2.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国防科技创新步伐。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43. 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776亿元,比去年增加400亿元。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应急管理局
44.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5. 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6.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 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48.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9.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50. 加快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
51.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 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产量,优化品种结构。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做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加快农业科技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联社
53.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54. 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坚持源头治理,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
55. 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56. 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 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 加快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9.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
60.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1. 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62.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63. 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4. 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抓紧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依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青少年近视防治。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妇联
66.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7. 倡导全民阅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8. 健全国家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好地震、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9. 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70.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区信访局
71. 加强和完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责任单位: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2. 大力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3. 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
责任单位:区军运会执委会
74. 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政府要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确需审批的要简化流程和环节,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5.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6. 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7. 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抓紧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的要“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8.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不能让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79.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0.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8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2. 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83. 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供销联社
84. 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粮食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
85. 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 各级政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87. 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88. 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听取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89.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90.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91.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2. 强化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93. 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4. 衡量政绩最终是看结果。各级政府要坚决反对和整治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干部从文山会海、迎评迎检、材料报表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施“互联网+督查”。减少开会和发文数量,今年国务院及其部门要带头大幅精简会议、坚决把文件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5. 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真务实、力戒浮华,以推动改革发展的成果说话,以干事创业的实绩交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环境。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为地方大胆探索提供激励、留足空间。广大干部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努力干出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干出中国发展的新辉煌。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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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2019〕10号--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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