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4-12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97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14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任务跟进和对口联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副主任要协助各分管副区长抓好对目标任务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督导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三、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明确我区具体办理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并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强化督办,适时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9

 

 

 

 

 

附件:

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

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1. 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深化P2P网络借贷等风险点整治,加强类金融机构等薄弱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违规举债融资。有序化解银行不良贷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

3. 积极防范化解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等领域风险。(责任单位:区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

4. 实现90万人脱贫、800个村出列、17个县摘帽。

5. 加大四大片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重点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产业、健康、就业、教育、生态等扶贫。

6. 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7. 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8. 扎实推进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尽快制定支持政策。

9.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上6项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 统筹治气治水治土,打好蓝天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战役。(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

11. 加快火电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重点行业和重污染区域设置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2. 推进不达标断面综合整治,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14. 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5. 深入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重点支持食品、冶金、石化、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升级,实现优质制造。(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发区食品医药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推动集成电路、数字、生物、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万千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打造信息光电子、芯屏端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更多细分行业隐形冠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发区现代服务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17. 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更多潜力产业成长为现实增长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8. 扎实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更多名企名店、名家名匠。(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高质量运营,加快二级节点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楚天云建设。加快5G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 大力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发展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扶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成长。(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1. 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城市和中国软件名城。(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22.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更多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吃穿用消费、住行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提档升级。推动文体娱乐、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提速提质。积极发展消费新业态,鼓励实体商业转型发展,打造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生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支持武汉突破性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发展。(责任单位:开发区综合保税物流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24. 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支持3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5. 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深入实施综合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全面完成水利四大补短板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

28. 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新开工270个以上,续建620个以上。确保华星光电T4、京东方10.5代线、汉十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如期建成。集中力量推进武汉新芯二期、天马柔性屏、小米武汉总部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武汉至仙桃城际铁路、武汉至安庆航道整治、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沿江港口多式联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东风本田扩建、沿江高铁湖北段等重大项目。争取36个过江通道、一江三河连通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发区机电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2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0.       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智能创造中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1.       支持武鄂黄黄协同发展,创建国家级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开发区临空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32.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县城改造提升。推动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改造,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33.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34.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5.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聚焦优质、特色、绿色,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因地制宜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等绿色高效种养模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深入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       支持农业保险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39.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0.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具体办法,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       帮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

43.       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三乡工程,支持和调动各方面力量投身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4.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水务和湖泊局

46.       改造农村危房5.8万户。(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7.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力争20户规模以上村组通达硬化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8.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49.       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打造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50.       用好进博会、广交会、京交会等重大开放平台,办好首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华创会、台湾周、楚商大会等重大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招才局、区台办、区侨办、区卫生健康局、区工商联

51.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巩固提升系列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

52.       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非法码头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

53.       把稳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重点解决好返乡人员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扶贫办)

54.       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和政策帮扶。(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55.       推进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       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保障残疾人权益。(责任单位:区残联

57.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

58.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建一批乡镇和中心村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地方职业院校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加大对省属高校支持力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贫困家庭学生应扶尽扶、应助尽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

59.       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利用。推动万里茶道、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申遗。(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0.       推进全民健身,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61.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62.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3.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4.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更加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中履职。(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65.       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66.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67.       健全法律顾问、公示听证、决策咨询、专家论证等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广泛听取意见,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8.       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着力培养五种思维,提升八个本领。养成崇尚学习、勤于调研的好习惯,坚持实事求是作决策、干工作,在实践中找思路、想办法。不断解放思想,谋划推出更多更实的改革发展举措。提高政策研究和制定能力,创造性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产生最大整体效果。(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69.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用在干实事、抓落实上。(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70.       扎实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71.       强化正向激励,严管厚爱结合,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清正清廉为干事创业添锐气、增底气。(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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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20197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14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任务跟进和对口联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副主任要协助各分管副区长抓好对目标任务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督导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三、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明确我区具体办理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并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要强化督办,适时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9

 

 

 

 

 

附件:

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

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1. 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深化P2P网络借贷等风险点整治,加强类金融机构等薄弱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违规举债融资。有序化解银行不良贷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

3. 积极防范化解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等领域风险。(责任单位:区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

4. 实现90万人脱贫、800个村出列、17个县摘帽。

5. 加大四大片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重点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产业、健康、就业、教育、生态等扶贫。

6. 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7. 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8. 扎实推进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尽快制定支持政策。

9.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上6项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 统筹治气治水治土,打好蓝天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战役。(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

11. 加快火电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重点行业和重污染区域设置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2. 推进不达标断面综合整治,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14. 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5. 深入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重点支持食品、冶金、石化、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升级,实现优质制造。(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发区食品医药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推动集成电路、数字、生物、新能源与新材料等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万千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打造信息光电子、芯屏端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更多细分行业隐形冠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发区现代服务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17. 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更多潜力产业成长为现实增长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8. 扎实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更多名企名店、名家名匠。(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高质量运营,加快二级节点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楚天云建设。加快5G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 大力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发展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扶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成长。(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1. 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城市和中国软件名城。(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22.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更多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吃穿用消费、住行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提档升级。推动文体娱乐、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提速提质。积极发展消费新业态,鼓励实体商业转型发展,打造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生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支持武汉突破性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发展。(责任单位:开发区综合保税物流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24. 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支持3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5. 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深入实施综合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全面完成水利四大补短板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

28. 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新开工270个以上,续建620个以上。确保华星光电T4、京东方10.5代线、汉十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如期建成。集中力量推进武汉新芯二期、天马柔性屏、小米武汉总部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武汉至仙桃城际铁路、武汉至安庆航道整治、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沿江港口多式联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东风本田扩建、沿江高铁湖北段等重大项目。争取36个过江通道、一江三河连通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发区机电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2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0.       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智能创造中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1.       支持武鄂黄黄协同发展,创建国家级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开发区临空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32.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县城改造提升。推动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改造,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33.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34.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5.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聚焦优质、特色、绿色,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因地制宜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等绿色高效种养模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深入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       支持农业保险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39.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0.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具体办法,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       帮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

43.       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三乡工程,支持和调动各方面力量投身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4.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水务和湖泊局

46.       改造农村危房5.8万户。(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7.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力争20户规模以上村组通达硬化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48.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49.       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打造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50.       用好进博会、广交会、京交会等重大开放平台,办好首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华创会、台湾周、楚商大会等重大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招才局、区台办、区侨办、区卫生健康局、区工商联

51.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巩固提升系列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

52.       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非法码头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

53.       把稳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重点解决好返乡人员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扶贫办)

54.       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和政策帮扶。(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55.       推进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       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保障残疾人权益。(责任单位:区残联

57.       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

58.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建一批乡镇和中心村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地方职业院校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加大对省属高校支持力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贫困家庭学生应扶尽扶、应助尽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

59.       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利用。推动万里茶道、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申遗。(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0.       推进全民健身,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61.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62.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63.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4.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更加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中履职。(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65.       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66.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67.       健全法律顾问、公示听证、决策咨询、专家论证等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广泛听取意见,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8.       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着力培养五种思维,提升八个本领。养成崇尚学习、勤于调研的好习惯,坚持实事求是作决策、干工作,在实践中找思路、想办法。不断解放思想,谋划推出更多更实的改革发展举措。提高政策研究和制定能力,创造性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产生最大整体效果。(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69.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用在干实事、抓落实上。(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70.       扎实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71.       强化正向激励,严管厚爱结合,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清正清廉为干事创业添锐气、增底气。(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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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2019〕7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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