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人实施奖励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1
蔡甸区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人实施奖励
发布日期:2017-08-21 08:29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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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人实施奖励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公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制定并印发了《武汉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蔡甸区高度重视,迅速对文件进行转发,并在全区范围内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群众踊跃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6月21日,蔡甸区蔡甸街茂源社区工作人员在进行网格巡查时,发现长喜里69号三层楼民房内用木板隔段成胶囊房,居住了67人;民房走道、楼道内放置有煤气罐26个;民房内电线乱牵乱搭现象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同志立即向蔡甸街安监站进行了举报。蔡甸街办事处会同派出所,立即组织疏散该民房居住人员,清除煤气罐,并督促雇工方妥善安置人员,及时消除了重大隐患。

蔡甸区安质监局根据《武汉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该举报进行核查,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给予该同志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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