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18〕5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
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武政〔2018〕3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四三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武政〔2018〕34号)的要求,紧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补齐乡村生态短板,促进乡村繁荣兴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全方位发展。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乡村生态振兴总体要求,根据本区发展实际,结合全区十三五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确定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因地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确定实施撤村并点等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已纳入3年内重大建设项目区域的村庄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二)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分阶段并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以及选址在规划保留村庄内的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三)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四)尊重民意,惠民利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不搞形象工程。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二、总体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理念,稳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四三行动计划”,力争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全面结账,实现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高。
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区新改建各类公厕111座,开放单位内设厕所30个,农户无害化厕所基本改造完成(拆迁区域除外)。全区永久保留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处理率达85%以上,实现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管护全覆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5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现美丽农村路创建全覆盖,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街道;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整治涉水环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绿色村湾建设,建成八向大队等45片湾子林和10条林荫路;结合“三乡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现代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和旅游线路,对农房和建筑进行立面整治;全面完成截至2017年底在册垦区C级危房的治理任务,同时对2018年后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两年内完成治理;开展非集建区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等编制工作,推行农村村庄规划“多规合一”,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构建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为主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规范化的垃圾收运模式,完成区废弃物分拣转运中心建设、长青高桥中转站改建任务。建设区有机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一处区大件垃圾处理场,建设1—2个有机易腐垃圾处理项目,购置有机垃圾生化处理设备。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区供销联社基层网络作用,促进农村垃圾集约化回收、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委;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规划局、区供销联社,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农村“厕所革命”。按照“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对标建设、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全区田园综合体、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重大综合整治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十件实事任务,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区城镇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农村旅游厕所和农户无害化厕所建设改造工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对外开放一批内设厕所,加强日常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提升文明如厕的社会参与度。全面提升我区厕所管理水平,实现全区城乡厕所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卫生环保、管理精细、服务到位、人民满意”的目标。(牵头单位:区城管委;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体旅游局,区服投集团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以永久保留村庄为基本单元,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营运、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实行连片治理农村村庄生活污水。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布局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模式。参照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指挥部颁布的技术与建设指南,选取先进适用技术,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实施、制度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服投集团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庄绿化,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一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现全区危桥改造完成率100%。制定农村道路修复计划,对全区农村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建设一家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街道。二是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整治涉水环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四是结合“三乡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现代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和旅游线路,对农房和建筑进行立面整治。五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规划的充分衔接,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六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明确公用设施的管护主体和责任,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建立长效管护制度。(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政策支撑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项目建设资金要多争取市级奖补资金,区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制定具体措施,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等“四三行动计划”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二)强化技术人才支撑。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街道、大队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指挥部,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协调推进“四三行动计划”。各街道办事处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整合区域资源,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年度任务,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四三行动计划”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推进举措,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乡村生态振兴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参照《武汉市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任务和标准,每月检查通报、季度观摩评比、年终检查考核。区财政、审计和规划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和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对任务完成出色的街道通报表彰,落实奖补政策;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以及连续月度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问责,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在牵头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乡村生态振兴的重大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乡村生态振兴良好氛围。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
东西湖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
“四三行动计划”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一、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彭 涛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涂亚平 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
刘卓然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忠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绿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 凤 区考评办副主任
李 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新红 区信访局局长
王新刚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传勇 区财政局局长
刘益德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杨 朔 区环保局局长
陶连生 区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和林业局)局长
袁发武 区城管委主任
管维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松林 区水务局局长
张铭玉 区农委主任
李 平 区卫计委主任
陈海军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范 春 柏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文胜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庆成 辛安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树明 走马岭街工委书记
肖四清 新沟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巧玲 慈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传彪 区服投集团公司总经理
邝 斌 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西湖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办公,由张铭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三行动计划”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 “厕所革命”行动计划指挥部
指 挥 长:韩忠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陈 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袁发武 区城管委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卫计委、区文体(旅游)局、区妇联、区供销联社、区服投集团公司、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西湖分公司和各有关街道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委办公,由袁发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农村“厕所革命”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政策研究、计划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指挥部
指 挥 长:刘卓然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张绿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铭玉 区农委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文体(旅游)局、区卫计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妇联、区服投集团公司、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西湖分公司和各有关街道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办公,由张铭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政策研究、计划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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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18〕5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
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武政〔2018〕3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四三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武政〔2018〕34号)的要求,紧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补齐乡村生态短板,促进乡村繁荣兴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全方位发展。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乡村生态振兴总体要求,根据本区发展实际,结合全区十三五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确定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因地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确定实施撤村并点等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已纳入3年内重大建设项目区域的村庄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二)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分阶段并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以及选址在规划保留村庄内的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三)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四)尊重民意,惠民利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不搞形象工程。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二、总体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理念,稳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四三行动计划”,力争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全面结账,实现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高。
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区新改建各类公厕111座,开放单位内设厕所30个,农户无害化厕所基本改造完成(拆迁区域除外)。全区永久保留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处理率达85%以上,实现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管护全覆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5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现美丽农村路创建全覆盖,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街道;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整治涉水环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绿色村湾建设,建成八向大队等45片湾子林和10条林荫路;结合“三乡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现代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和旅游线路,对农房和建筑进行立面整治;全面完成截至2017年底在册垦区C级危房的治理任务,同时对2018年后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两年内完成治理;开展非集建区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等编制工作,推行农村村庄规划“多规合一”,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构建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为主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规范化的垃圾收运模式,完成区废弃物分拣转运中心建设、长青高桥中转站改建任务。建设区有机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一处区大件垃圾处理场,建设1—2个有机易腐垃圾处理项目,购置有机垃圾生化处理设备。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区供销联社基层网络作用,促进农村垃圾集约化回收、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城管委;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规划局、区供销联社,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农村“厕所革命”。按照“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对标建设、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全区田园综合体、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重大综合整治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十件实事任务,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区城镇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农村旅游厕所和农户无害化厕所建设改造工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对外开放一批内设厕所,加强日常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提升文明如厕的社会参与度。全面提升我区厕所管理水平,实现全区城乡厕所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卫生环保、管理精细、服务到位、人民满意”的目标。(牵头单位:区城管委;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体旅游局,区服投集团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以永久保留村庄为基本单元,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营运、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实行连片治理农村村庄生活污水。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布局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模式。参照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指挥部颁布的技术与建设指南,选取先进适用技术,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实施、制度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服投集团公司,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庄绿化,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一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现全区危桥改造完成率100%。制定农村道路修复计划,对全区农村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建设一家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街道。二是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整治涉水环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四是结合“三乡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现代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和旅游线路,对农房和建筑进行立面整治。五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规划的充分衔接,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六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明确公用设施的管护主体和责任,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建立长效管护制度。(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政策支撑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项目建设资金要多争取市级奖补资金,区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制定具体措施,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等“四三行动计划”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二)强化技术人才支撑。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街道、大队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指挥部,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协调推进“四三行动计划”。各街道办事处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整合区域资源,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年度任务,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四三行动计划”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推进举措,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乡村生态振兴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参照《武汉市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任务和标准,每月检查通报、季度观摩评比、年终检查考核。区财政、审计和规划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和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对任务完成出色的街道通报表彰,落实奖补政策;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以及连续月度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问责,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入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在牵头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乡村生态振兴的重大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乡村生态振兴良好氛围。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
东西湖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
“四三行动计划”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一、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彭 涛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涂亚平 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
刘卓然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忠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绿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 凤 区考评办副主任
李 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新红 区信访局局长
王新刚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传勇 区财政局局长
刘益德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杨 朔 区环保局局长
陶连生 区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和林业局)局长
袁发武 区城管委主任
管维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松林 区水务局局长
张铭玉 区农委主任
李 平 区卫计委主任
陈海军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范 春 柏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文胜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庆成 辛安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树明 走马岭街工委书记
肖四清 新沟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巧玲 慈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传彪 区服投集团公司总经理
邝 斌 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西湖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办公,由张铭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三行动计划”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 “厕所革命”行动计划指挥部
指 挥 长:韩忠翔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陈 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袁发武 区城管委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卫计委、区文体(旅游)局、区妇联、区供销联社、区服投集团公司、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西湖分公司和各有关街道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委办公,由袁发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农村“厕所革命”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政策研究、计划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指挥部
指 挥 长:刘卓然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张绿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铭玉 区农委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和林业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文体(旅游)局、区卫计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妇联、区服投集团公司、国网武汉供电公司东西湖分公司和各有关街道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办公,由张铭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政策研究、计划制定、督查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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