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三方委员会)业已成立。为便于开展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三方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统筹解决发展中劳动关系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分析研判全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时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信息沟通、形势研判和协调处置机制。
(三)督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并抓好落实。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四)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大力培养和宣传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水平。
(五)健全劳动关系预警信息网络,做好劳动关系应急维稳工作。对在全区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等劳动关系问题,三方共同组织调查,研究应对措施,协调一致行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
(六)加强与国家、省、市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提高三方机制在全社会的作用和影响。
(七)其他有关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吴建国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熊剑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姚仁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兴雄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刘志涛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松林 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会长
成 员:金国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邱攻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夏万祥 区工商联副主席
胡宜德 区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区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金国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三方委员会)业已成立。为便于开展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三方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统筹解决发展中劳动关系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分析研判全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时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信息沟通、形势研判和协调处置机制。
(三)督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并抓好落实。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四)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大力培养和宣传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水平。
(五)健全劳动关系预警信息网络,做好劳动关系应急维稳工作。对在全区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等劳动关系问题,三方共同组织调查,研究应对措施,协调一致行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
(六)加强与国家、省、市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提高三方机制在全社会的作用和影响。
(七)其他有关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吴建国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熊剑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姚仁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兴雄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刘志涛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松林 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会长
成 员:金国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邱攻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夏万祥 区工商联副主席
胡宜德 区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区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金国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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