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2021〕17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民族等街道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优化调整的批复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03
江政〔2021〕17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民族等街道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优化调整的批复

各有关街道:

你街道关于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族街道撤销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武胜社区,将原武胜社区并入万年社区。调整后,万年社区管辖范围:东至统一街、盛唐西路,南至沿河大道,西至民族路,北至大兴路、民权路。

(二)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民族街道共有5个社区,即万年社区、涂家社区、大董社区、和平社区、龙王庙社区。

二、同意民权街道撤销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积庆社区,将原积庆社区贤乐巷以北区域并入打铜社区,贤乐巷以南区域并入三民社区。对打铜社区、三民社区规模进行调整,将打铜社区打铜街以南的楚风阁、嘉富楼并入三民社区。调整后,打铜社区管辖范围:东至花楼街,南起打铜街沿统一街至贤乐巷,西至中山大道,北至民生路;三民社区管辖范围:东至花楼街,南至民权路,西至三民路,北起中山大道沿贤乐巷、统一街至打铜街。

(二)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民权街道共有6个社区,即王家巷社区、民生社区、大龙社区、世彩社区、打铜社区、三民社区。

三、同意花楼水塔街道撤销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苗家社区,将原苗家社区并入江汉关社区。调整后,江汉关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长江沿线,南至民生路,西至鄱阳路,北至交通巷、临江巷。

(二)撤销联保社区,将原联保社区并入永康社区。调整后,永康社区管辖范围:东至中山大道,南至前进四路,西起民主一街沿前进五路至江汉一路,北至江汉路。

(三)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四)调整后,花楼水塔街道共有8个社区,即永康社区、华中社区、老甫社区、东民社区、前进社区、交通路社区、花楼社区、江汉关社区。

四、同意前进街道撤销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桃源社区、永安社区,将原桃源社区、永安社区并入任冬社区。调整后,任冬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前进四路,南起中山大道沿前进二路至民主一街,西起前进二路沿民主一街至前进一路,北至自治街。

(二)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前进街道共有3个社区,即济生社区、任冬社区、燕马社区。

五、同意新华街道撤销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协和社区,将原协和社区并入省运社区。对取水楼社区、省运社区、江北社区、循礼社区、精武社区、新育社区、邮三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将取水楼社区银松路以南区域并入省运社区,将省运社区新华路以东区域并入精武社区,将江北社区越秀一期区域并入精武社区,将循礼社区越秀小学和越秀幼儿园区域并入精武社区,将邮三社区以南、京汉大道以北新育社区管辖的江城华庭、逸安公寓、财政宿舍三个小区并入邮三社区。

调整后,取水楼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小南湖公园,南至银松路,西至劲松巷、红松巷,北至建设大道。省运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解放大道,西至中山公园,北至银松路。江北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江汉北路,南至武汉市第二十八中学,西至新华路,北至浦发银行大厦。循礼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江汉北路,南至解放大道,西至精武路,北至精武一路。精武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江汉北路,南至解放大道,西至新华路,北至精武横路。新育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双洞正街,南至京汉大道,西至武展东路,北至解放大道。邮三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单洞三路,南至京汉大道,西至双洞正街,北至解放大道。

(二)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新华街道共有8个社区,即省运社区、取水楼社区、精武社区、循礼社区、江北社区、新育社区、邮三社区、单洞社区。

六、同意万松街道撤销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销地质社区,将原地质社区并入武展社区。调整后,武展社区管辖范围:东起中山公园围墙沿解放大道至武展东路,南至京汉大道,西起武胜路沿解放大道至万松园路,北至西园围墙。

(二)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万松街道共有14个社区,即凌云社区、白松社区、青松社区、青年社区、机场社区、电力社区、电业社区、航侧社区、王家墩社区、妙墩社区、航空社区、公园社区、武展社区、云天社区。

七、同意北湖街道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对横堤社区、妙三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将横堤社区御玺湾小区并入到妙三社区。调整后,横堤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黄孝西路,西至青年路,北至北湖西路。妙三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建设大道,西至青年路,北至黄孝西路。

(二)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调整后,北湖街道共有6个社区,即妙三社区、德望社区、正街社区、建设社区、横堤社区、环保社区。

八、同意唐家墩街道设立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设立三眼桥社区,将西桥社区穗丰东区院墙以东区域划入三眼桥社区。调整后,西桥社区管辖范围:东南以三眼桥路穗丰东区院墙至香港路292号穗丰花园小区的院墙为界,西南至香港路,西北至三眼桥北路,东北至三眼桥路。三眼桥社区管辖范围:东南至建设大道,西南至香港路,西北以三眼桥路穗丰东区院墙至香港路292号穗丰花园小区的院墙为界,东北至三眼桥路。

(二)设立金家墩社区,对陈家墩社区、站东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将陈家墩社区新华路以西区域划入金家墩社区,将站东社区马场二路以西区域划入陈家墩社区。调整后,陈家墩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马场二路,南至发展大道,西至新华路,北至京广铁路线。站东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唐家墩路,南至发展大道,西至马场二路,北至京广铁路线。金家墩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发展大道,西至金墩街,北至京广铁路线。

(三)设立高家台社区,将天门墩社区香江路以南区域划入高家台社区。调整后,天门墩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香江路,南至长江日报路,西至天门墩路,北至香港路。高家台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建设大道,南至长江日报路,西至香江路,北至香港路。

(四)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五)调整后,唐家墩街道共有13个社区,即陈家墩社区、金家墩社区、唐蔡社区、八古墩社区、汽运社区、站东社区、新村社区、西桥社区、三眼桥社区、天门墩社区、高家台社区、香江新村社区、马场社区。

九、同意常青街道设立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设立仁和社区,将发展社区常超街以东区域划入仁和社区。调整后,发展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常超街,南至发展大道,西至常腾街,北至汉丹铁路线。仁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常青路,南至发展大道,西至常超街,北至汉丹铁路线。

(二)设立德润社区,对邬家墩社区、八达里社区、富豪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将邬家墩社区牯牛洲街以南区域并入八达里社区,将八达里社区马场角小路以南、马场角横路以西区域并入富豪社区,将八达里社区马场角小路以南、马场角横路以东区域划入德润社区。调整后,邬家墩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牯牛洲街,西至青年路,北至发展大道。八达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马场角小路,西至青年路,北至牯牛洲街。富豪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马场角横路,南至北湖西路,西至青年路,北至马场角小路。德润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路,南至北湖西路,西至马场角横路,北至马场角小路。

(三)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四)调整后,常青街道共有12个社区,即八达里社区、发展社区、仁和社区、富豪社区、德润社区、邬家墩社区、常宏里社区、扬子社区、银河里社区、詹家墩社区、贺家墩社区、复兴村社区。

十、同意汉兴街道设立和优化调整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设立潇湘里社区,将水仙里社区的盛世江城小区划入潇湘里社区。调整水仙里社区、常四社区管辖范围,将水仙里社区红光小区一期区域并入常四社区。调整后,常四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华下路中学东侧围墙,南至常青五路,西至新湾三路,北起新湾路沿新湾四路至长港路、常青五垸围墙。水仙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湾五路,南至长港路,西至新湾四路,北至三环线。潇湘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起新湾四路,南至新湾路,西至新湾二路,北至三环线。

(二)设立新湾社区,将姑嫂树社区姑嫂树路以西区域划入新湾社区。调整后,姑嫂树社区管辖范围:东至青松路,南至罗家嘴路,西至姑嫂树路,北至三环线。新湾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姑嫂树路,南至新湾路,西至新湾五路,北至三环线。

(三)设立桃林社区,将常远里社区江达路以北区域划入桃林社区。调整后,常远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常青路,南至汉丹铁路线,西至园博园东路,北至江达路。桃林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常青路,南至江达路,西至园博园东路,北至三环线。

(四)对玉兰里社区、民航里社区、和祥里社区、常二社区、新华家园社区、阳光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将玉兰里社区常青菜场、红领巾国际学校、江汉区城管局用地、长春小区、福星华府西区、派出所宿舍、大兴第一实验小学金雅校区7个区域并入民航里社区,将和祥里社区常青一垸小区并入常二社区,将新华家园社区的锦绣人家小区整体并入阳光社区。

调整后,民航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湾二路,南至长港路,西至常青路,北至三环线。玉兰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湾三路,南至红旗渠路,西至常青路,北至长港路、新湾路。常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姑嫂树路,南至常青三路,西至常兴路,北至常青五路。和祥里社区管辖范围:东至绿柳路,南至京华国际、兴业路一线,西至姑嫂树路,北至罗家嘴路。新华家园社区管辖范围:东至姑嫂树路,南至常青一路,西至锦绣人家院墙,北至红旗渠路。阳光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新湾五路、锦绣人家院墙,南至红旗渠路、常青一路,西至新湾三路,北至常青五路。

(五)其他社区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六)调整后,汉兴街道共有20个社区,即常远里社区、桃林社区、姑嫂树社区、新湾社区、华安里社区、阳光社区、杨汊湖社区、新华家园社区、常二社区、常三社区、民航里社区、华苑里社区、新松里社区、常四社区、水仙里社区、潇湘里社区、红梅里社区、玉兰里社区、和祥里社区、江汉里社区。

十一、有关要求

一是确保平稳有序。区民政局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好涉调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各有关街道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尽快落实涉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并做好人员、资产、服务事项等的移交过渡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工作。各有关街道负责做好涉调社区居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调整后社区居民委员会信息;区民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调整情况对外的信息公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此复

江汉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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