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号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审定意见通知书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2021年第3号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审定意见通知书

各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21年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审定意见(第3号)],并予以公示。

  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1款、第49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

  请相关申请人于2022510日前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并到市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件换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的,将撤销本许可决定。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10

2.2021年第3号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审定意见通知书(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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