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11-27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陂政办[2018]1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5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号)和《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武办文〔201771号),就在全区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区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全域覆盖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完成已的农村老旧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按照源头三分、节点细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原则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入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实施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居民小区、生鲜市场超市和农村地区垃圾两级四分类2018年,率先在城区16家公共机构、3个社区和96个行政村开展试点,2019-2020年在积累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整个街道推进为重点,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完善垃圾桶收集站(点)压缩车垃圾桶压缩车等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重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系统。城区采取与园林绿化等空间复合利用的方式,以及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房),以区为主建成一批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收集站(点),配置湿垃圾收集车辆,建立湿垃圾分类收集路径。城区干垃圾延用现行收集系统收集,按密闭化、环保化的要求,城区垃圾收集车以侧装式和后装式压缩车压缩收集为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原则上自然村湾按每30户设置1个分类垃圾收集点(不足30户的村湾按30户计算)、每150户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和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易腐垃圾采用小型垃圾收集车收集转运;不腐垃圾沿用现行收运模式和收运网络收运。

(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不断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系统,按照高标准、规模化、综合型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重点城市建设工程,以区为主建设一批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优化和升级改造一批小型转运站布局,形成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辅以直运的垃圾分类转运模式,提高垃圾清运效能。条件适宜的大型转运站建设分选线,强化垃圾物流中端的减量和物资回收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按照标准配齐配全收运设施。按照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要求,分街乡重点建立健全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清运设施系统,统筹垃圾分类清运网络,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线路,完善垃圾收运作业规定和管理流程,合理调配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基本实现专车专运、按规定线路分类运输、湿垃圾日产日清。

(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设施。遵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对现有垃圾中转站进行全面提标升级,全部垃圾处理设施严格按高标准环保化稳定运行。至2020年,全区干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500/天,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面启动湿垃圾(厨余垃圾/餐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为逐步实现湿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提供末端处理设施支撑,使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与末端处理相衔接。至2020年,全区湿垃圾集中处理总能力达到390/天。实施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建成一批建筑垃圾(弃土)消纳场,2020年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处理利用规范有序。

完善和优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乡转运、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不腐垃圾由市区统筹安排实施无害化处理;易腐垃圾利用生态堆肥或生化处理快速堆肥等方式实施资源化处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取缔农村地区敞口垃圾池,对已停用的14座农村已的简易填埋场实施生态修复。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1-12月)。

1、制定方案。制定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分工。

2、启动专项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街乡试点,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

3、制定规划。着手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与系统治理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明确区街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不少于96个行政村试点,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5%以上。

4、年度考核。2018年底,淘汰或改造完成50%以上的敞口垃圾池,制定出台农村已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建设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1-12月)。

1、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验,以整街推进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广。全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覆盖不少于31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湿垃圾和干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并顺利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

3全面总结归纳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经验,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补齐农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

4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基本完成已的老旧简易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程,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

(三)达标巩固阶段(20201-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系统、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控。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2、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包括湿垃圾、建筑垃圾、存量垃圾)完成阶段性目标,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或超过湖北省全达标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过程在线监测。

3、按《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不低于省标要求,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各街乡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不少于52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堆肥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00/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丁朝辉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喻佑平、区城管委主任李荣奎任副指挥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乡、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各街乡、管委会也要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列入重要事项进行推进,成立相应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整合各类资源,科学统筹推进。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街乡、管委会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加强宣传发动。把发动群众作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资源,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伴我行”等专题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

(四)严格督查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分内容、标准,提升考评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聘请第三方开展暗访检查,每月打分、排名、通报,纳入大城管考核范畴,对成绩连续摆尾的街乡进行曝光、追责。

(五)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垃圾处理生态补偿制度,确保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通过以街乡(管委会)为主、区级奖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经费投入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财政扶持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投入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

 

 

 

 

 

 

 

 

 

 

2018-11-27 06:22

陂政办[2018]1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5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号)和《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武办文〔201771号),就在全区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区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全域覆盖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完成已的农村老旧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按照源头三分、节点细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原则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入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实施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居民小区、生鲜市场超市和农村地区垃圾两级四分类2018年,率先在城区16家公共机构、3个社区和96个行政村开展试点,2019-2020年在积累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整个街道推进为重点,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完善垃圾桶收集站(点)压缩车垃圾桶压缩车等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重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系统。城区采取与园林绿化等空间复合利用的方式,以及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房),以区为主建成一批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收集站(点),配置湿垃圾收集车辆,建立湿垃圾分类收集路径。城区干垃圾延用现行收集系统收集,按密闭化、环保化的要求,城区垃圾收集车以侧装式和后装式压缩车压缩收集为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原则上自然村湾按每30户设置1个分类垃圾收集点(不足30户的村湾按30户计算)、每150户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和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易腐垃圾采用小型垃圾收集车收集转运;不腐垃圾沿用现行收运模式和收运网络收运。

(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不断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系统,按照高标准、规模化、综合型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重点城市建设工程,以区为主建设一批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优化和升级改造一批小型转运站布局,形成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辅以直运的垃圾分类转运模式,提高垃圾清运效能。条件适宜的大型转运站建设分选线,强化垃圾物流中端的减量和物资回收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按照标准配齐配全收运设施。按照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要求,分街乡重点建立健全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清运设施系统,统筹垃圾分类清运网络,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线路,完善垃圾收运作业规定和管理流程,合理调配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基本实现专车专运、按规定线路分类运输、湿垃圾日产日清。

(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设施。遵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对现有垃圾中转站进行全面提标升级,全部垃圾处理设施严格按高标准环保化稳定运行。至2020年,全区干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500/天,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面启动湿垃圾(厨余垃圾/餐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为逐步实现湿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提供末端处理设施支撑,使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与末端处理相衔接。至2020年,全区湿垃圾集中处理总能力达到390/天。实施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建成一批建筑垃圾(弃土)消纳场,2020年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处理利用规范有序。

完善和优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乡转运、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不腐垃圾由市区统筹安排实施无害化处理;易腐垃圾利用生态堆肥或生化处理快速堆肥等方式实施资源化处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取缔农村地区敞口垃圾池,对已停用的14座农村已的简易填埋场实施生态修复。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1-12月)。

1、制定方案。制定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分工。

2、启动专项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街乡试点,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

3、制定规划。着手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与系统治理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明确区街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不少于96个行政村试点,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5%以上。

4、年度考核。2018年底,淘汰或改造完成50%以上的敞口垃圾池,制定出台农村已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建设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1-12月)。

1、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验,以整街推进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广。全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覆盖不少于31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湿垃圾和干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并顺利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

3全面总结归纳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经验,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补齐农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

4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基本完成已的老旧简易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程,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

(三)达标巩固阶段(20201-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系统、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控。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2、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包括湿垃圾、建筑垃圾、存量垃圾)完成阶段性目标,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或超过湖北省全达标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过程在线监测。

3、按《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不低于省标要求,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各街乡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不少于52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堆肥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00/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丁朝辉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喻佑平、区城管委主任李荣奎任副指挥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乡、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各街乡、管委会也要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列入重要事项进行推进,成立相应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整合各类资源,科学统筹推进。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街乡、管委会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加强宣传发动。把发动群众作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资源,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伴我行”等专题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

(四)严格督查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分内容、标准,提升考评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聘请第三方开展暗访检查,每月打分、排名、通报,纳入大城管考核范畴,对成绩连续摆尾的街乡进行曝光、追责。

(五)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垃圾处理生态补偿制度,确保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通过以街乡(管委会)为主、区级奖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经费投入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财政扶持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投入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

 

 

 

 

 

 

 

 

 

 

陂政办[2018]1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5

 

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号)和《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武办文〔201771号),就在全区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区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全域覆盖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完成已的农村老旧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按照源头三分、节点细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原则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入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实施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居民小区、生鲜市场超市和农村地区垃圾两级四分类2018年,率先在城区16家公共机构、3个社区和96个行政村开展试点,2019-2020年在积累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整个街道推进为重点,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完善垃圾桶收集站(点)压缩车垃圾桶压缩车等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重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系统。城区采取与园林绿化等空间复合利用的方式,以及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房),以区为主建成一批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收集站(点),配置湿垃圾收集车辆,建立湿垃圾分类收集路径。城区干垃圾延用现行收集系统收集,按密闭化、环保化的要求,城区垃圾收集车以侧装式和后装式压缩车压缩收集为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原则上自然村湾按每30户设置1个分类垃圾收集点(不足30户的村湾按30户计算)、每150户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和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易腐垃圾采用小型垃圾收集车收集转运;不腐垃圾沿用现行收运模式和收运网络收运。

(三)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不断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系统,按照高标准、规模化、综合型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重点城市建设工程,以区为主建设一批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优化和升级改造一批小型转运站布局,形成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辅以直运的垃圾分类转运模式,提高垃圾清运效能。条件适宜的大型转运站建设分选线,强化垃圾物流中端的减量和物资回收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按照标准配齐配全收运设施。按照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要求,分街乡重点建立健全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清运设施系统,统筹垃圾分类清运网络,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线路,完善垃圾收运作业规定和管理流程,合理调配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基本实现专车专运、按规定线路分类运输、湿垃圾日产日清。

(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设施。遵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对现有垃圾中转站进行全面提标升级,全部垃圾处理设施严格按高标准环保化稳定运行。至2020年,全区干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500/天,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面启动湿垃圾(厨余垃圾/餐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为逐步实现湿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提供末端处理设施支撑,使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与末端处理相衔接。至2020年,全区湿垃圾集中处理总能力达到390/天。实施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建成一批建筑垃圾(弃土)消纳场,2020年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处理利用规范有序。

完善和优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乡转运、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不腐垃圾由市区统筹安排实施无害化处理;易腐垃圾利用生态堆肥或生化处理快速堆肥等方式实施资源化处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取缔农村地区敞口垃圾池,对已停用的14座农村已的简易填埋场实施生态修复。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1-12月)。

1、制定方案。制定黄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分工。

2、启动专项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街乡试点,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

3、制定规划。着手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与系统治理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明确区街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不少于96个行政村试点,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5%以上。

4、年度考核。2018年底,淘汰或改造完成50%以上的敞口垃圾池,制定出台农村已简易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建设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1-12月)。

1、总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验,以整街推进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广。全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覆盖不少于31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湿垃圾和干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并顺利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

3全面总结归纳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经验,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补齐农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

4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基本完成已的老旧简易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程,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

(三)达标巩固阶段(20201-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系统、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控。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2、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包括湿垃圾、建筑垃圾、存量垃圾)完成阶段性目标,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或超过湖北省全达标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过程在线监测。

3、按《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不低于省标要求,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各街乡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不少于52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堆肥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00/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丁朝辉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喻佑平、区城管委主任李荣奎任副指挥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乡、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各街乡、管委会也要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列入重要事项进行推进,成立相应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整合各类资源,科学统筹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分内容、标准,提升考评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聘请第三方开展暗访检查,每月打分、排名、通报,纳入大城管考核范畴,对成绩连续摆尾的街乡进行曝光、追责。

(五)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垃圾处理生态补偿制度,确保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通过以街乡(管委会)为主、区级奖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经费投入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财政扶持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投入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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