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陂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1-17
关于《黄陂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加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武政规[2018]5号)结合我区实际,黄陂区人民政府修定了《黄陂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修定的主要内容

市人民政府修定并颁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8]5号),于2018年2月1日实施。我区原印发《黄陂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陂政规[2011]1号)已不能适应新的地方储备粮收储管理形式,应及时与新修订的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相衔接。为此,《办法》条文38条,系依据《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内容制定,比《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四十一条内容少三条,缺少内容为:

第五条:市商务部门负责对其管理的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市级储备油、市级储备成品粮应当按照先入后出的原则,实行抵补轮换,任何时点不得低于下达的储备计划。

储存的市级储备油不得超过2年。

第四十条: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由各区参照本办法制定。

二、修定的背景

近年来,《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条例、办法相继出台,表明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对储备粮管理的重视,对粮食流通环节的严密监管,对粮食安全的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相应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据此,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定了《办法》。

、《办法》修定的意义

《办法》的修定从区级储备粮计划、承储、动用以及粮食的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对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和粮食流通市场稳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从而与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致性。

  、《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粮食储备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总量,以稳定粮食市场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二是规范黄陂区区级储备粮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三是明确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从事和参与黄陂区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职责义务。四是对储备粮的计划、储存、动用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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