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2-09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陂政办2018〕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长江新城(新区)建设历史性机遇,按照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勤勉履责,真抓实干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部门抓协调、专责部门抓落实;对于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要及时报告区分管领导,提请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工作责任,加强督查问效。责任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责任事项的办理,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责任事项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含10件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黄陂督查平台定期公布各责任单位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促进落实。区考评办坚持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滞后或导致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将依照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区治庸办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

 

一、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1%(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区民政局)

(七)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突出培育新兴产业,精准招商选资

1.继续以第一力度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以更高的产业定位、服务定位抓项目引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将今天的招商结构作为明天的产业结构,重点围绕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纤维、生命健康等高新高效产业招商,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3.突出园区布局精准招商、重点产业配套招商、龙头企业带动招商,严把招商引资质量关,坚持亩产论英雄,注重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税收回报,考量项目对产业链、区域价值以及就业增收的带动能力,算好招商引资要素和政策成本与项目经济回报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各工业园指挥部、相关街乡)

4.建立重大项目引进落地“绿色通道”和政策支持体系,让好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让好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做得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相关街乡)

突出“五集”模式,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5.坚持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五集”发展模式,加快“新两园”(临空现代产业园、汉口北智能创新小微园)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乡)

6.以引进和培育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中小企业为着力点,加快壮大提升临空经济区、前川-罗汉工业园,加快推进前川新城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前川街、罗汉街、汉口北管委会、武湖街、滠口街、三里街、大潭办事处

7.支持中车长客、周大福珠宝、卓尔通航、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程力专用汽车等10家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带动产业链配套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道)

8.力促翰宇药业、金运激光等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及相关街道)

9.支持惠强新材料、精工钢构等重点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现代服务业

11.进一步突出批发+零售、内贸+外贸、线上+线下、贸易+服务,重点扶持汉口北市场提升产业配套、业态互补、产城融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2.壮大提升专业批发市场,积极拓展商品展示和体验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3.进一步支持汉口北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申报设立省级外贸新业态综合试验园区和汉口北进出口商品保税仓库,带动外贸出口突破性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4.支持长江青年城首期汉口北项目加快建设,打造大型青年居住创业社区,助推汉口北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国土规划局、汉口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

15.加快汉口北国际多式联运物流港项目建设,拓宽国际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区物流局、汉口北管委会、滠口街、武湖街)

16.支持菜鸟、越海、圆通、汉口北高新物流园二期等重点项目建成运营。(责任单位:区物流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

17.进一步加快临空总部区建设,促进航空企业总部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东航、国航、海航等区域总部建设。(责任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8.进一步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打造刘店金融总部聚集区,推动众邦金融港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管委会)

19.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突出区位资源优势,提升文化生态旅游业

20.发挥山水生态资源、盘龙和木兰主题文化品牌以及大都市近郊区位等优势,瞄准国际性旅游目的地、全国休闲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全域旅游提档升级,打造“五色”旅游精品,提升旅游+文娱、运动、教育、康养、会展产业融合度,聚集旅游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1.启动以木兰山为龙头的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做深做精做强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品牌,打造全国最大的城市主题文化生态景群。(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等相关街乡

22.5A级景区加快推进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遗址博物馆、遗址核心区正式对外开放,完成园区道路成型、外环路通车及部分园林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23.支持木兰胜天、木兰花乡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王家河、姚集等街乡)

24.力促长江非遗小镇、铭泰赛车小镇、蓝城木兰春风小镇、卓尔黄花涝小镇、开元木兰湖森泊乐园、庭瑞罗汉文旅小镇、奥山冰雪运动城等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区文化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5.推进便捷化、智慧化、标准化、人性化旅游服务提升。完善旅游交通驿站和厕所等配套设施,增设5个旅游综合服务区、10个旅游驿站。(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6.建立客源市场大数据分析系统,推动景区实现智慧导游、免费WIFI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突出发展新民营经济,助推产业升级

27.大力营造创业创新创富的浓厚社会氛围,着力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8.培育和弘扬创业文化,落实扶持新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努力造就一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9.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30.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31.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继续推进国家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机制,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32.整街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滠口、大潭、木兰山管理处共26个村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滠口街、大潭办事处、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

33.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家、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家。(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4.充分发挥街乡“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全力提升现代都市农业

35.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提升特色效益,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6.主攻绿色有机蔬菜、林果、两茶、花卉苗木、种子种苗等绿色高效种植业,新增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7.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农委)

38.大力发展田园休闲、农耕文化、农产品采摘等观光体验农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39.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负责制。提高农业生产品质,完成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0.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四项制度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乡)

全力推进农村电商工程

41.按照村民“购买不出村、销售不出村、金融服务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的发展定位,推动“电商+农销、电商+农旅、电商+农村服务”,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施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带动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42.每个街乡扶持1个电商示范店、每个行政村扶持1个电商网点。(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3.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的区农村电商运营中心、15000平方米物流仓储,配备物流配送车辆18辆,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286家,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全力推进“三乡工程”

44.推广木兰草原、木兰花乡模式,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升,推动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资产有效对接,建设一批特色村镇和美丽乡村,重点打造都市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5.新建5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8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省级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村,完成20个“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6.加快姚集石桥、蔡榨长岭岗、王家河张家榨、六指滨湖4个“村镇型”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祁家湾智能互联生态农业小镇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姚集街、蔡榨街王家河街、六指街、祁家湾街

47.依托“美丽乡村”、旅游景区、扶贫重点地区,吸引市民、企业下乡租房租地,开展创业创富、休闲养老。(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48.用三年时间实现“三乡工程”全覆盖,2018年覆盖30%的行政村,吸引各类市场主体投资6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8亿元。(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位

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大提升

49.抢抓历史性机遇,高标准全面对接长江新城(新区)规划,高起点全面对接融入武汉主城区发展,推进空间布局对接融合、产业定位对接融合、城区功能配套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环境统筹治理。(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50.按照产城融合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前川新城,打造创新之城、智慧之城、未来之城。(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51.创新投入方式,采用PPP模式加快启动建设,力争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及前川街)

推进交通路网大联通

52.加快连接武汉主城通道、贯穿东西通道、升级南北通道、完善旅游环线、畅通城镇循环路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3.完成新河特大桥、滨湖路延长线、木兰大道(前川-长岭)建设,加快轨道交通前川线、机场快线、三环线南湖互通、程家墩互通建设,全力服务岱黄高速府河大桥加宽、岱山大桥、北四环线及青山长江大桥、武汉至大悟高速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南部经济带与武汉主城区、临空副城及长江新城(新区)畅通快速连接的“大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协助单位:相关街道)

54.争取启动天河空港至长江新城(新区)轨道交通前期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区重点办)

55.强力推进前陈公路、姚姚公路、横天公路、李蔡公路、孝天公路、机场西线、木兰湖环湖东路、祁泡公路、熊许公路、蔡店至大悟精准扶贫公路以及汉孝城际铁路天河站配套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启动G318前川二桥至六指段改扩建、李集至韩集公路、石门至柿子公路、府河西堤黄花涝至道贯泉道路、刘大公路与火塔公路连接线等交通项目,提档升级区内骨干路网“中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6.强力推进前川城区、临空产业园、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路网“微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前川街、临空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

57.大力实施交通惠民工程,启动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推进城镇功能大配套

58.创新旧城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前川等重点区域旧城改造。(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等相关街道)

59.加快推进滠水“一河两岸”生态景观轴建设,启动滠水三桥、滠水西堤道路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前川街)

60.积极推进管线入地,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定远公园建设加快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全面提升前川城区、街乡镇区环境绿化美化亮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前川街及相关街乡)

61.统筹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各街乡)

62.高质量完成军运会保障道路提档升级和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3.全面推进大余湾等5个特色小镇创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4.全面完成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5.建成110KV刘店变电站,彻底解决盘龙地区供电“卡口”问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66.新增变压器187台,改造低压导线电缆219Km,全面改善北部地区电压不足现象。(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67.加快人防疏散基地、科教基地和人防指挥所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防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推进城乡综合管理水平大改善

68.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城乡综合管理模式,让城乡环境洁、绿、亮、静、美。(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编办、区法制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69.重点实施城管精细化提标行动,精准治理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噪声油烟、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燃气安全、超载超限、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交巡大队〕、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助单位:各街乡)

70.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改造7座老旧生活垃圾中转站。(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71.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现“减存量、零增量”。(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72.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创建比例,打造宜居城市新典范。(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四)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黄陂

全面抓好生态示范创建

73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PM10和PM2.5平均浓度下降率达到市级绩效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交巡大队〕及各街乡)

74.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5.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创建1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15个市级生态示范村、80个区级生态示范村。(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农委、各街乡)

全面实施“四水共治”

76.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巩固长江武湖岸线综合整治成果。(责任单位:武湖街、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77.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成14条河流治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编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8.完成童家湖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滠水河西岸定远段堤防,启动滠水河姚集至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天河街、前川街、姚集街)

79.实施1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北部大型山塘综合整治,完善水库山塘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80.完善前川、盘龙、汉口北及临空产业园排水管网建设,建成童家湖泵站和武湖二泵站,新建盘龙城泵站、后湖二泵站、四联垸二泵站和青凤泵站,更新改造后湖泵站、武湖泵站和四联垸泵站。(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管委会、临空产业园指挥部、武湖街等相关街乡)

81.扩建前川污水处理厂,加大前川、汉口北、盘龙城、滠口、天河、横店、祁家湾和临空经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汉口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天河街、横店街、祁家湾街和临空产业园指挥部)

82.继续推进鲁台片区截污工程建设,实施梦桥河、解放港和西河(二龙潭公园段)黑臭水体治理,启动西河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前川街;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林业和园林局)

83.完成长湖综合整治和黄龙教明渠改造工程,启动后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盘龙湖水系连通及水环境整治、滠水河东岸综合整治等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横店街、滠口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84.启动农村村湾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0%中心村湾、保留村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各街乡)

85.完成姚集、木兰等8个街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水投公司、相关街乡)

86.建设北部地区11个街乡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水投公司、相关街乡)

87.建成木兰山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

88.扩建前川水厂和新武湖水厂,推进前川及南部地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保障人口集中区域供水需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天河街、横店街)

89.完成前川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实施“引院入川”工程,提高前川及南部地区供水质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水投公司;协助单位:前川街、长岭街、罗汉街)

深入推进“绿满黄陂”行动

90.按军运会保障要求,完成机场二通道生态视廊5212亩背景区域绿化、1100亩山体复绿工程,完成岱黄高速、木兰大道、长塔公路、锦绣大道、黄海大道绿化提升主体工程。(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相关街乡)

91.实施1.3万亩宜林荒山精准灭荒。(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2.完成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10万亩、四旁植树150万株、油茶5000亩、山体修复1200亩。(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3.完成绿道建设50公里。(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4.全面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提升保护成效。(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五)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转换发展动能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5.纵深推进“三办”改革,不断提高“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事项比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编办)

96.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区水务局)

97.进一步深化全域旅游发展改革,创新旅游发展政策措施、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98.完善预算编制,提高支出预算保障水平,增强预算约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9.全面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九定”,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相关部门)

100.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01.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及街乡)

102.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陂调查队;协助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乡)

持续推进创新驱动

103.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加快推进“木兰畅谷”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滠口街、汉口北管委会)

104.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激励各类发明和应用专利申请。(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5.积极支持中国普天集团“智慧城市科创中心”、清华大学“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中部国际物联港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物流局)

106.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建立研发平台,促进科技与资本、与企业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7大力实施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工程,力争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8.开展创新主体成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成长机制。(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9.深入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聚力发展“菁英经济”“校友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

110.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创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

111.创新投融资机制,激活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实五大国有投资公司,用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科技和经信局)

112.完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区验收。(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113.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引进度,提高国内“双招双引”层次,加大国际“双招双引”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14.完善汉口北出口商、采购商“双孵化”模式,设立“出口商品展示中心”“海外仓”等平台,加强外贸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15.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体平台和虚拟外贸总部基地,打通线上线下双向开放通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16.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全区外派劳务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社局)

(六)大力推进民生改善,加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下绣花功夫打赢脱贫攻坚战

117.严格兑现脱贫销号军令状,突出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产业扶贫,强化政策兜底保障,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全面完成3323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的目标,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118.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就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乡)

119.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帮助更多的人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0.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135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21.优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和发放程序,扎实做好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行黄陂支行、区人社局)

122.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面征缴1.6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23.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4.继续加大失业保险金的杠杆作用,扩大对企业稳岗补贴、社保补贴范围,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招收困难群体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25.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

126.新建4家“幸福食堂”,继续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办

127.完成区殡仪馆搬迁建设主体工程,加快推进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搬迁和区光荣院迁建工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进一步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

128.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9.推进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1.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和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新建前川七小、横店二中,天河第二幼儿园,推进长岭小学、姚集中学建设及滠口中学、前川第二幼儿园改扩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前川街、横店街、天河街、长岭街、姚集街、滠口街

132.加快区一中迁建工作,启动区职校搬迁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133.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引进1-2所优质民办学校。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70所学校无线网络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4.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教育教学环境,实施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及一键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打造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

深入推进健康黄陂战略

135.加快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医改工作落实落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36.强化“互联网+”智慧医疗建设,完善健康大数据,建立医疗服务智能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3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

138.启动区中医院三期、人民医院盘龙城院区、市儿童医院北院和区120急救中心建设,支持加快市一医院盘龙分院建设。(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39.深化基层卫生计生人才、技术融合,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均等化服务

140.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运动计划,继续办好群众文化艺术节和全民健身运动会,高质量举办第十届木兰山登山节,策划组织山地马拉松、山地自行车赛事活动,加大武术之乡建设力度。精心编导大型楚剧《花木兰》。(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41.完成二程书院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142.支持卓尔中部足球文化产业园开放运营。(责任单位:区文化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43.加大古民居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农委、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44.完成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百姓舞台50个、文体广场50个。(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45.启动国家级木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区旅游委、区环保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水务局、相关街乡)

146.建成区档案馆新馆,启动数字档案馆、方志馆建设,推动地方志修编。责任单位:区史志和档案局)

147.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免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打造文化惠民先行区、文化产业新兴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

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

148.全面完成区、街、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网格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149.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三社联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50.抓好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51.加快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发改委、前川街)

152.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

153.实施警务大数据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和警务改革双轮驱动,不断提高“平安黄陂”创建水平。(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54.做实网上群众工作部,提高群众网上诉求建议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155.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立体式法治宣传载体,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56.强化食品药品和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物价局

157.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协助单位:区各部门、各街乡)

三、2018年十件实事

(一)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完成村湾公共旱厕改造1000座、户厕改造4万座。(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二)加强通村公路维护

2.完成200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70座危桥改造、300公里安保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分步推进管道燃气进集镇社区、部队营区、工业园区工程

3.新增天然气用户16000户。(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相关街乡)

(四)实施法治普惠重点项目

4.新建王家河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教育局、王家河街)

5.新建区、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设立7个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临空工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乡)

7.建设4个重点法治文化阵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街乡)

(五)实施健康关爱工程

8.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9.对农村年满75周岁以上的农民,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买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10. 为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六)实施旅游惠民工程

11.实行黄陂景区对黄陂居民免费开放,为来黄陂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2.建设全区统一的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3.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4.推进区街两级养老机构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八)实施关爱贫困大学生工程

15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农委、相关街乡)

(九)打造“平安黄陂”

16.启动第七期城市视频建设工程,完成13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7.完成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8.建设“互联网+智慧电梯监测”系统,在有条件的小区选择500台电梯先行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相关街乡)

(十)加大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19.更新户外健身器材490套,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薄弱村(社区)和重点贫困村新建户外健身器材150套。(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2018-02-09 01:19

                           陂政办2018〕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长江新城(新区)建设历史性机遇,按照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勤勉履责,真抓实干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部门抓协调、专责部门抓落实;对于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要及时报告区分管领导,提请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工作责任,加强督查问效。责任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责任事项的办理,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责任事项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含10件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黄陂督查平台定期公布各责任单位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促进落实。区考评办坚持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滞后或导致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将依照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区治庸办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

 

一、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1%(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区民政局)

(七)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突出培育新兴产业,精准招商选资

1.继续以第一力度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以更高的产业定位、服务定位抓项目引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将今天的招商结构作为明天的产业结构,重点围绕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纤维、生命健康等高新高效产业招商,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3.突出园区布局精准招商、重点产业配套招商、龙头企业带动招商,严把招商引资质量关,坚持亩产论英雄,注重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税收回报,考量项目对产业链、区域价值以及就业增收的带动能力,算好招商引资要素和政策成本与项目经济回报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各工业园指挥部、相关街乡)

4.建立重大项目引进落地“绿色通道”和政策支持体系,让好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让好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做得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相关街乡)

突出“五集”模式,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5.坚持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五集”发展模式,加快“新两园”(临空现代产业园、汉口北智能创新小微园)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乡)

6.以引进和培育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中小企业为着力点,加快壮大提升临空经济区、前川-罗汉工业园,加快推进前川新城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前川街、罗汉街、汉口北管委会、武湖街、滠口街、三里街、大潭办事处

7.支持中车长客、周大福珠宝、卓尔通航、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程力专用汽车等10家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带动产业链配套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道)

8.力促翰宇药业、金运激光等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及相关街道)

9.支持惠强新材料、精工钢构等重点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现代服务业

11.进一步突出批发+零售、内贸+外贸、线上+线下、贸易+服务,重点扶持汉口北市场提升产业配套、业态互补、产城融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2.壮大提升专业批发市场,积极拓展商品展示和体验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3.进一步支持汉口北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申报设立省级外贸新业态综合试验园区和汉口北进出口商品保税仓库,带动外贸出口突破性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4.支持长江青年城首期汉口北项目加快建设,打造大型青年居住创业社区,助推汉口北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国土规划局、汉口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

15.加快汉口北国际多式联运物流港项目建设,拓宽国际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区物流局、汉口北管委会、滠口街、武湖街)

16.支持菜鸟、越海、圆通、汉口北高新物流园二期等重点项目建成运营。(责任单位:区物流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

17.进一步加快临空总部区建设,促进航空企业总部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东航、国航、海航等区域总部建设。(责任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8.进一步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打造刘店金融总部聚集区,推动众邦金融港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管委会)

19.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突出区位资源优势,提升文化生态旅游业

20.发挥山水生态资源、盘龙和木兰主题文化品牌以及大都市近郊区位等优势,瞄准国际性旅游目的地、全国休闲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全域旅游提档升级,打造“五色”旅游精品,提升旅游+文娱、运动、教育、康养、会展产业融合度,聚集旅游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1.启动以木兰山为龙头的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做深做精做强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品牌,打造全国最大的城市主题文化生态景群。(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等相关街乡

22.5A级景区加快推进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遗址博物馆、遗址核心区正式对外开放,完成园区道路成型、外环路通车及部分园林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23.支持木兰胜天、木兰花乡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王家河、姚集等街乡)

24.力促长江非遗小镇、铭泰赛车小镇、蓝城木兰春风小镇、卓尔黄花涝小镇、开元木兰湖森泊乐园、庭瑞罗汉文旅小镇、奥山冰雪运动城等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区文化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5.推进便捷化、智慧化、标准化、人性化旅游服务提升。完善旅游交通驿站和厕所等配套设施,增设5个旅游综合服务区、10个旅游驿站。(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6.建立客源市场大数据分析系统,推动景区实现智慧导游、免费WIFI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突出发展新民营经济,助推产业升级

27.大力营造创业创新创富的浓厚社会氛围,着力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8.培育和弘扬创业文化,落实扶持新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努力造就一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9.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30.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31.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继续推进国家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机制,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32.整街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滠口、大潭、木兰山管理处共26个村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滠口街、大潭办事处、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

33.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家、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家。(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4.充分发挥街乡“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全力提升现代都市农业

35.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提升特色效益,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6.主攻绿色有机蔬菜、林果、两茶、花卉苗木、种子种苗等绿色高效种植业,新增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7.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农委)

38.大力发展田园休闲、农耕文化、农产品采摘等观光体验农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39.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负责制。提高农业生产品质,完成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0.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四项制度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乡)

全力推进农村电商工程

41.按照村民“购买不出村、销售不出村、金融服务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的发展定位,推动“电商+农销、电商+农旅、电商+农村服务”,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施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带动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42.每个街乡扶持1个电商示范店、每个行政村扶持1个电商网点。(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3.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的区农村电商运营中心、15000平方米物流仓储,配备物流配送车辆18辆,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286家,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全力推进“三乡工程”

44.推广木兰草原、木兰花乡模式,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升,推动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资产有效对接,建设一批特色村镇和美丽乡村,重点打造都市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5.新建5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8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省级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村,完成20个“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6.加快姚集石桥、蔡榨长岭岗、王家河张家榨、六指滨湖4个“村镇型”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祁家湾智能互联生态农业小镇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姚集街、蔡榨街王家河街、六指街、祁家湾街

47.依托“美丽乡村”、旅游景区、扶贫重点地区,吸引市民、企业下乡租房租地,开展创业创富、休闲养老。(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48.用三年时间实现“三乡工程”全覆盖,2018年覆盖30%的行政村,吸引各类市场主体投资6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8亿元。(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位

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大提升

49.抢抓历史性机遇,高标准全面对接长江新城(新区)规划,高起点全面对接融入武汉主城区发展,推进空间布局对接融合、产业定位对接融合、城区功能配套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环境统筹治理。(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50.按照产城融合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前川新城,打造创新之城、智慧之城、未来之城。(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51.创新投入方式,采用PPP模式加快启动建设,力争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及前川街)

推进交通路网大联通

52.加快连接武汉主城通道、贯穿东西通道、升级南北通道、完善旅游环线、畅通城镇循环路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3.完成新河特大桥、滨湖路延长线、木兰大道(前川-长岭)建设,加快轨道交通前川线、机场快线、三环线南湖互通、程家墩互通建设,全力服务岱黄高速府河大桥加宽、岱山大桥、北四环线及青山长江大桥、武汉至大悟高速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南部经济带与武汉主城区、临空副城及长江新城(新区)畅通快速连接的“大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协助单位:相关街道)

54.争取启动天河空港至长江新城(新区)轨道交通前期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区重点办)

55.强力推进前陈公路、姚姚公路、横天公路、李蔡公路、孝天公路、机场西线、木兰湖环湖东路、祁泡公路、熊许公路、蔡店至大悟精准扶贫公路以及汉孝城际铁路天河站配套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启动G318前川二桥至六指段改扩建、李集至韩集公路、石门至柿子公路、府河西堤黄花涝至道贯泉道路、刘大公路与火塔公路连接线等交通项目,提档升级区内骨干路网“中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6.强力推进前川城区、临空产业园、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路网“微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前川街、临空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

57.大力实施交通惠民工程,启动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推进城镇功能大配套

58.创新旧城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前川等重点区域旧城改造。(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等相关街道)

59.加快推进滠水“一河两岸”生态景观轴建设,启动滠水三桥、滠水西堤道路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前川街)

60.积极推进管线入地,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定远公园建设加快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全面提升前川城区、街乡镇区环境绿化美化亮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前川街及相关街乡)

61.统筹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各街乡)

62.高质量完成军运会保障道路提档升级和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3.全面推进大余湾等5个特色小镇创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4.全面完成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5.建成110KV刘店变电站,彻底解决盘龙地区供电“卡口”问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66.新增变压器187台,改造低压导线电缆219Km,全面改善北部地区电压不足现象。(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67.加快人防疏散基地、科教基地和人防指挥所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防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推进城乡综合管理水平大改善

68.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城乡综合管理模式,让城乡环境洁、绿、亮、静、美。(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编办、区法制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69.重点实施城管精细化提标行动,精准治理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噪声油烟、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燃气安全、超载超限、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交巡大队〕、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助单位:各街乡)

70.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改造7座老旧生活垃圾中转站。(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71.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现“减存量、零增量”。(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72.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创建比例,打造宜居城市新典范。(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四)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黄陂

全面抓好生态示范创建

73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PM10和PM2.5平均浓度下降率达到市级绩效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交巡大队〕及各街乡)

74.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5.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创建1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15个市级生态示范村、80个区级生态示范村。(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农委、各街乡)

全面实施“四水共治”

76.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巩固长江武湖岸线综合整治成果。(责任单位:武湖街、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77.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成14条河流治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编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8.完成童家湖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滠水河西岸定远段堤防,启动滠水河姚集至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天河街、前川街、姚集街)

79.实施1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北部大型山塘综合整治,完善水库山塘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80.完善前川、盘龙、汉口北及临空产业园排水管网建设,建成童家湖泵站和武湖二泵站,新建盘龙城泵站、后湖二泵站、四联垸二泵站和青凤泵站,更新改造后湖泵站、武湖泵站和四联垸泵站。(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管委会、临空产业园指挥部、武湖街等相关街乡)

81.扩建前川污水处理厂,加大前川、汉口北、盘龙城、滠口、天河、横店、祁家湾和临空经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汉口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天河街、横店街、祁家湾街和临空产业园指挥部)

82.继续推进鲁台片区截污工程建设,实施梦桥河、解放港和西河(二龙潭公园段)黑臭水体治理,启动西河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前川街;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林业和园林局)

83.完成长湖综合整治和黄龙教明渠改造工程,启动后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盘龙湖水系连通及水环境整治、滠水河东岸综合整治等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横店街、滠口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84.启动农村村湾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0%中心村湾、保留村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各街乡)

85.完成姚集、木兰等8个街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水投公司、相关街乡)

86.建设北部地区11个街乡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水投公司、相关街乡)

87.建成木兰山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

88.扩建前川水厂和新武湖水厂,推进前川及南部地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保障人口集中区域供水需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天河街、横店街)

89.完成前川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实施“引院入川”工程,提高前川及南部地区供水质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水投公司;协助单位:前川街、长岭街、罗汉街)

深入推进“绿满黄陂”行动

90.按军运会保障要求,完成机场二通道生态视廊5212亩背景区域绿化、1100亩山体复绿工程,完成岱黄高速、木兰大道、长塔公路、锦绣大道、黄海大道绿化提升主体工程。(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相关街乡)

91.实施1.3万亩宜林荒山精准灭荒。(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2.完成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10万亩、四旁植树150万株、油茶5000亩、山体修复1200亩。(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3.完成绿道建设50公里。(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4.全面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提升保护成效。(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五)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转换发展动能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5.纵深推进“三办”改革,不断提高“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事项比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编办)

96.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区水务局)

97.进一步深化全域旅游发展改革,创新旅游发展政策措施、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98.完善预算编制,提高支出预算保障水平,增强预算约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9.全面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九定”,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相关部门)

100.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01.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及街乡)

102.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陂调查队;协助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乡)

持续推进创新驱动

103.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加快推进“木兰畅谷”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滠口街、汉口北管委会)

104.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激励各类发明和应用专利申请。(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5.积极支持中国普天集团“智慧城市科创中心”、清华大学“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中部国际物联港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物流局)

106.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建立研发平台,促进科技与资本、与企业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7大力实施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工程,力争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8.开展创新主体成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成长机制。(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9.深入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聚力发展“菁英经济”“校友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

110.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创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

111.创新投融资机制,激活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实五大国有投资公司,用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科技和经信局)

112.完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区验收。(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113.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引进度,提高国内“双招双引”层次,加大国际“双招双引”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14.完善汉口北出口商、采购商“双孵化”模式,设立“出口商品展示中心”“海外仓”等平台,加强外贸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15.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体平台和虚拟外贸总部基地,打通线上线下双向开放通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16.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全区外派劳务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社局)

(六)大力推进民生改善,加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下绣花功夫打赢脱贫攻坚战

117.严格兑现脱贫销号军令状,突出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产业扶贫,强化政策兜底保障,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全面完成3323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的目标,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118.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就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乡)

119.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帮助更多的人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0.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135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21.优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和发放程序,扎实做好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行黄陂支行、区人社局)

122.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面征缴1.6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23.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4.继续加大失业保险金的杠杆作用,扩大对企业稳岗补贴、社保补贴范围,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招收困难群体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25.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

126.新建4家“幸福食堂”,继续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办

127.完成区殡仪馆搬迁建设主体工程,加快推进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搬迁和区光荣院迁建工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进一步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

128.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9.推进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1.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和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新建前川七小、横店二中,天河第二幼儿园,推进长岭小学、姚集中学建设及滠口中学、前川第二幼儿园改扩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前川街、横店街、天河街、长岭街、姚集街、滠口街

132.加快区一中迁建工作,启动区职校搬迁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133.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引进1-2所优质民办学校。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70所学校无线网络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4.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教育教学环境,实施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及一键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打造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

深入推进健康黄陂战略

135.加快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医改工作落实落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36.强化“互联网+”智慧医疗建设,完善健康大数据,建立医疗服务智能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3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

138.启动区中医院三期、人民医院盘龙城院区、市儿童医院北院和区120急救中心建设,支持加快市一医院盘龙分院建设。(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39.深化基层卫生计生人才、技术融合,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均等化服务

140.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运动计划,继续办好群众文化艺术节和全民健身运动会,高质量举办第十届木兰山登山节,策划组织山地马拉松、山地自行车赛事活动,加大武术之乡建设力度。精心编导大型楚剧《花木兰》。(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41.完成二程书院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142.支持卓尔中部足球文化产业园开放运营。(责任单位:区文化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43.加大古民居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农委、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44.完成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百姓舞台50个、文体广场50个。(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45.启动国家级木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区旅游委、区环保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水务局、相关街乡)

146.建成区档案馆新馆,启动数字档案馆、方志馆建设,推动地方志修编。责任单位:区史志和档案局)

147.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免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打造文化惠民先行区、文化产业新兴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

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

148.全面完成区、街、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网格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149.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三社联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50.抓好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51.加快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发改委、前川街)

152.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

153.实施警务大数据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和警务改革双轮驱动,不断提高“平安黄陂”创建水平。(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54.做实网上群众工作部,提高群众网上诉求建议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155.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立体式法治宣传载体,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56.强化食品药品和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物价局

157.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协助单位:区各部门、各街乡)

三、2018年十件实事

(一)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完成村湾公共旱厕改造1000座、户厕改造4万座。(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二)加强通村公路维护

2.完成200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70座危桥改造、300公里安保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分步推进管道燃气进集镇社区、部队营区、工业园区工程

3.新增天然气用户16000户。(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相关街乡)

(四)实施法治普惠重点项目

4.新建王家河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教育局、王家河街)

5.新建区、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设立7个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临空工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乡)

7.建设4个重点法治文化阵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街乡)

(五)实施健康关爱工程

8.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9.对农村年满75周岁以上的农民,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买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10. 为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六)实施旅游惠民工程

11.实行黄陂景区对黄陂居民免费开放,为来黄陂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2.建设全区统一的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3.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4.推进区街两级养老机构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八)实施关爱贫困大学生工程

15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农委、相关街乡)

(九)打造“平安黄陂”

16.启动第七期城市视频建设工程,完成13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7.完成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8.建设“互联网+智慧电梯监测”系统,在有条件的小区选择500台电梯先行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相关街乡)

(十)加大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19.更新户外健身器材490套,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薄弱村(社区)和重点贫困村新建户外健身器材150套。(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陂政办2018〕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长江新城(新区)建设历史性机遇,按照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勤勉履责,真抓实干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部门抓协调、专责部门抓落实;对于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要及时报告区分管领导,提请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工作责任,加强督查问效。责任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责任事项的办理,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责任事项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含10件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黄陂督查平台定期公布各责任单位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促进落实。区考评办坚持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滞后或导致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将依照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区治庸办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

 

一、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1%(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区民政局)

(七)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突出培育新兴产业,精准招商选资

1.继续以第一力度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以更高的产业定位、服务定位抓项目引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将今天的招商结构作为明天的产业结构,重点围绕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纤维、生命健康等高新高效产业招商,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3.突出园区布局精准招商、重点产业配套招商、龙头企业带动招商,严把招商引资质量关,坚持亩产论英雄,注重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税收回报,考量项目对产业链、区域价值以及就业增收的带动能力,算好招商引资要素和政策成本与项目经济回报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各工业园指挥部、相关街乡)

4.建立重大项目引进落地“绿色通道”和政策支持体系,让好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让好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做得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相关街乡)

突出“五集”模式,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5.坚持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五集”发展模式,加快“新两园”(临空现代产业园、汉口北智能创新小微园)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乡)

6.以引进和培育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中小企业为着力点,加快壮大提升临空经济区、前川-罗汉工业园,加快推进前川新城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前川街、罗汉街、汉口北管委会、武湖街、滠口街、三里街、大潭办事处

7.支持中车长客、周大福珠宝、卓尔通航、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程力专用汽车等10家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带动产业链配套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道)

8.力促翰宇药业、金运激光等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及相关街道)

9.支持惠强新材料、精工钢构等重点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现代服务业

11.进一步突出批发+零售、内贸+外贸、线上+线下、贸易+服务,重点扶持汉口北市场提升产业配套、业态互补、产城融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2.壮大提升专业批发市场,积极拓展商品展示和体验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3.进一步支持汉口北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申报设立省级外贸新业态综合试验园区和汉口北进出口商品保税仓库,带动外贸出口突破性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4.支持长江青年城首期汉口北项目加快建设,打造大型青年居住创业社区,助推汉口北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区重点办、区国土规划局、汉口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

15.加快汉口北国际多式联运物流港项目建设,拓宽国际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区物流局、汉口北管委会、滠口街、武湖街)

16.支持菜鸟、越海、圆通、汉口北高新物流园二期等重点项目建成运营。(责任单位:区物流局、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

17.进一步加快临空总部区建设,促进航空企业总部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东航、国航、海航等区域总部建设。(责任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8.进一步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打造刘店金融总部聚集区,推动众邦金融港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银监办、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管委会)

19.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突出区位资源优势,提升文化生态旅游业

20.发挥山水生态资源、盘龙和木兰主题文化品牌以及大都市近郊区位等优势,瞄准国际性旅游目的地、全国休闲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全域旅游提档升级,打造“五色”旅游精品,提升旅游+文娱、运动、教育、康养、会展产业融合度,聚集旅游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1.启动以木兰山为龙头的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做深做精做强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品牌,打造全国最大的城市主题文化生态景群。(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等相关街乡

22.5A级景区加快推进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遗址博物馆、遗址核心区正式对外开放,完成园区道路成型、外环路通车及部分园林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23.支持木兰胜天、木兰花乡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王家河、姚集等街乡)

24.力促长江非遗小镇、铭泰赛车小镇、蓝城木兰春风小镇、卓尔黄花涝小镇、开元木兰湖森泊乐园、庭瑞罗汉文旅小镇、奥山冰雪运动城等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区文化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5.推进便捷化、智慧化、标准化、人性化旅游服务提升。完善旅游交通驿站和厕所等配套设施,增设5个旅游综合服务区、10个旅游驿站。(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26.建立客源市场大数据分析系统,推动景区实现智慧导游、免费WIFI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旅游委、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突出发展新民营经济,助推产业升级

27.大力营造创业创新创富的浓厚社会氛围,着力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8.培育和弘扬创业文化,落实扶持新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努力造就一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29.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30.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31.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继续推进国家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机制,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32.整街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滠口、大潭、木兰山管理处共26个村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滠口街、大潭办事处、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

33.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家、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家。(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4.充分发挥街乡“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全力提升现代都市农业

35.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提升特色效益,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6.主攻绿色有机蔬菜、林果、两茶、花卉苗木、种子种苗等绿色高效种植业,新增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37.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农委)

38.大力发展田园休闲、农耕文化、农产品采摘等观光体验农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39.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负责制。提高农业生产品质,完成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0.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四项制度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乡)

全力推进农村电商工程

41.按照村民“购买不出村、销售不出村、金融服务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的发展定位,推动“电商+农销、电商+农旅、电商+农村服务”,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施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带动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42.每个街乡扶持1个电商示范店、每个行政村扶持1个电商网点。(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3.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的区农村电商运营中心、15000平方米物流仓储,配备物流配送车辆18辆,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286家,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全力推进“三乡工程”

44.推广木兰草原、木兰花乡模式,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升,推动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资产有效对接,建设一批特色村镇和美丽乡村,重点打造都市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45.新建5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8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省级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村,完成20个“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46.加快姚集石桥、蔡榨长岭岗、王家河张家榨、六指滨湖4个“村镇型”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祁家湾智能互联生态农业小镇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姚集街、蔡榨街王家河街、六指街、祁家湾街

47.依托“美丽乡村”、旅游景区、扶贫重点地区,吸引市民、企业下乡租房租地,开展创业创富、休闲养老。(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旅游委、相关街乡)

48.用三年时间实现“三乡工程”全覆盖,2018年覆盖30%的行政村,吸引各类市场主体投资6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8亿元。(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位

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大提升

49.抢抓历史性机遇,高标准全面对接长江新城(新区)规划,高起点全面对接融入武汉主城区发展,推进空间布局对接融合、产业定位对接融合、城区功能配套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环境统筹治理。(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50.按照产城融合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前川新城,打造创新之城、智慧之城、未来之城。(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51.创新投入方式,采用PPP模式加快启动建设,力争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及前川街)

推进交通路网大联通

52.加快连接武汉主城通道、贯穿东西通道、升级南北通道、完善旅游环线、畅通城镇循环路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3.完成新河特大桥、滨湖路延长线、木兰大道(前川-长岭)建设,加快轨道交通前川线、机场快线、三环线南湖互通、程家墩互通建设,全力服务岱黄高速府河大桥加宽、岱山大桥、北四环线及青山长江大桥、武汉至大悟高速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南部经济带与武汉主城区、临空副城及长江新城(新区)畅通快速连接的“大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协助单位:相关街道)

54.争取启动天河空港至长江新城(新区)轨道交通前期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区重点办)

55.强力推进前陈公路、姚姚公路、横天公路、李蔡公路、孝天公路、机场西线、木兰湖环湖东路、祁泡公路、熊许公路、蔡店至大悟精准扶贫公路以及汉孝城际铁路天河站配套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启动G318前川二桥至六指段改扩建、李集至韩集公路、石门至柿子公路、府河西堤黄花涝至道贯泉道路、刘大公路与火塔公路连接线等交通项目,提档升级区内骨干路网“中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56.强力推进前川城区、临空产业园、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路网“微循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前川街、临空产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

57.大力实施交通惠民工程,启动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推进城镇功能大配套

58.创新旧城改造模式,加快推进前川等重点区域旧城改造。(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等相关街道)

59.加快推进滠水“一河两岸”生态景观轴建设,启动滠水三桥、滠水西堤道路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前川街)

60.积极推进管线入地,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定远公园建设加快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全面提升前川城区、街乡镇区环境绿化美化亮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前川街及相关街乡)

61.统筹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各街乡)

62.高质量完成军运会保障道路提档升级和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3.全面推进大余湾等5个特色小镇创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4.全面完成省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5.建成110KV刘店变电站,彻底解决盘龙地区供电“卡口”问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66.新增变压器187台,改造低压导线电缆219Km,全面改善北部地区电压不足现象。(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供电公司)

67.加快人防疏散基地、科教基地和人防指挥所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防办〕;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推进城乡综合管理水平大改善

68.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城乡综合管理模式,让城乡环境洁、绿、亮、静、美。(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编办、区法制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69.重点实施城管精细化提标行动,精准治理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噪声油烟、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燃气安全、超载超限、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交巡大队〕、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助单位:各街乡)

70.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改造7座老旧生活垃圾中转站。(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71.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现“减存量、零增量”。(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72.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创建比例,打造宜居城市新典范。(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四)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黄陂

全面抓好生态示范创建

73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PM10和PM2.5平均浓度下降率达到市级绩效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交巡大队〕及各街乡)

74.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75.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创建1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15个市级生态示范村、80个区级生态示范村。(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农委、各街乡)

全面实施“四水共治”

76.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巩固长江武湖岸线综合整治成果。(责任单位:武湖街、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77.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成14条河流治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编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78.完成童家湖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滠水河西岸定远段堤防,启动滠水河姚集至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天河街、前川街、姚集街)

79.实施1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北部大型山塘综合整治,完善水库山塘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80.完善前川、盘龙、汉口北及临空产业园排水管网建设,建成童家湖泵站和武湖二泵站,新建盘龙城泵站、后湖二泵站、四联垸二泵站和青凤泵站,更新改造后湖泵站、武湖泵站和四联垸泵站。(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管委会、临空产业园指挥部、武湖街等相关街乡)

81.扩建前川污水处理厂,加大前川、汉口北、盘龙城、滠口、天河、横店、祁家湾和临空经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汉口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天河街、横店街、祁家湾街和临空产业园指挥部)

82.继续推进鲁台片区截污工程建设,实施梦桥河、解放港和西河(二龙潭公园段)黑臭水体治理,启动西河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前川街;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林业和园林局)

83.完成长湖综合整治和黄龙教明渠改造工程,启动后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盘龙湖水系连通及水环境整治、滠水河东岸综合整治等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横店街、滠口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84.启动农村村湾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0%中心村湾、保留村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区环保局、各街乡)

85.完成姚集、木兰等8个街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水投公司、相关街乡)

86.建设北部地区11个街乡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区水投公司、相关街乡)

87.建成木兰山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协助单位: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

88.扩建前川水厂和新武湖水厂,推进前川及南部地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保障人口集中区域供水需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天河街、横店街)

89.完成前川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实施“引院入川”工程,提高前川及南部地区供水质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水投公司;协助单位:前川街、长岭街、罗汉街)

深入推进“绿满黄陂”行动

90.按军运会保障要求,完成机场二通道生态视廊5212亩背景区域绿化、1100亩山体复绿工程,完成岱黄高速、木兰大道、长塔公路、锦绣大道、黄海大道绿化提升主体工程。(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相关街乡)

91.实施1.3万亩宜林荒山精准灭荒。(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2.完成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10万亩、四旁植树150万株、油茶5000亩、山体修复1200亩。(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3.完成绿道建设50公里。(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94.全面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提升保护成效。(责任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五)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转换发展动能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5.纵深推进“三办”改革,不断提高“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事项比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编办)

96.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区水务局)

97.进一步深化全域旅游发展改革,创新旅游发展政策措施、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98.完善预算编制,提高支出预算保障水平,增强预算约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9.全面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九定”,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区编办;协助单位:区相关部门)

100.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01.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及街乡)

102.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陂调查队;协助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乡)

持续推进创新驱动

103.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加快推进“木兰畅谷”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助单位:滠口街、汉口北管委会)

104.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激励各类发明和应用专利申请。(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5.积极支持中国普天集团“智慧城市科创中心”、清华大学“跨境电商产业孵化中心”、中部国际物联港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物流局)

106.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建立研发平台,促进科技与资本、与企业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7大力实施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工程,力争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8.开展创新主体成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成长机制。(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09.深入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聚力发展“菁英经济”“校友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

110.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创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

111.创新投融资机制,激活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实五大国有投资公司,用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科技和经信局)

112.完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区验收。(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113.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引进度,提高国内“双招双引”层次,加大国际“双招双引”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14.完善汉口北出口商、采购商“双孵化”模式,设立“出口商品展示中心”“海外仓”等平台,加强外贸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15.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体平台和虚拟外贸总部基地,打通线上线下双向开放通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汉口北管委会)

116.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全区外派劳务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社局)

(六)大力推进民生改善,加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下绣花功夫打赢脱贫攻坚战

117.严格兑现脱贫销号军令状,突出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产业扶贫,强化政策兜底保障,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全面完成3323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的目标,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责任单位:区农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118.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就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乡)

119.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帮助更多的人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0.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135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21.优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和发放程序,扎实做好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行黄陂支行、区人社局)

122.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面征缴1.6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23.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4.继续加大失业保险金的杠杆作用,扩大对企业稳岗补贴、社保补贴范围,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招收困难群体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125.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

126.新建4家“幸福食堂”,继续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办

127.完成区殡仪馆搬迁建设主体工程,加快推进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搬迁和区光荣院迁建工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进一步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

128.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9.推进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1.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和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新建前川七小、横店二中,天河第二幼儿园,推进长岭小学、姚集中学建设及滠口中学、前川第二幼儿园改扩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前川街、横店街、天河街、长岭街、姚集街、滠口街

132.加快区一中迁建工作,启动区职校搬迁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

133.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引进1-2所优质民办学校。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70所学校无线网络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4.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教育教学环境,实施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及一键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打造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

深入推进健康黄陂战略

135.加快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医改工作落实落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36.强化“互联网+”智慧医疗建设,完善健康大数据,建立医疗服务智能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13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

138.启动区中医院三期、人民医院盘龙城院区、市儿童医院北院和区120急救中心建设,支持加快市一医院盘龙分院建设。(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前川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39.深化基层卫生计生人才、技术融合,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均等化服务

140.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运动计划,继续办好群众文化艺术节和全民健身运动会,高质量举办第十届木兰山登山节,策划组织山地马拉松、山地自行车赛事活动,加大武术之乡建设力度。精心编导大型楚剧《花木兰》。(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41.完成二程书院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前川街)

142.支持卓尔中部足球文化产业园开放运营。(责任单位:区文化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143.加大古民居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农委、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44.完成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百姓舞台50个、文体广场50个。(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区住建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45.启动国家级木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区旅游委、区环保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水务局、相关街乡)

146.建成区档案馆新馆,启动数字档案馆、方志馆建设,推动地方志修编。责任单位:区史志和档案局)

147.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免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打造文化惠民先行区、文化产业新兴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

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

148.全面完成区、街、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网格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149.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三社联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50.抓好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151.加快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发改委、前川街)

152.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

153.实施警务大数据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和警务改革双轮驱动,不断提高“平安黄陂”创建水平。(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54.做实网上群众工作部,提高群众网上诉求建议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155.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立体式法治宣传载体,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56.强化食品药品和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物价局

157.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协助单位:区各部门、各街乡)

三、2018年十件实事

(一)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完成村湾公共旱厕改造1000座、户厕改造4万座。(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二)加强通村公路维护

2.完成200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70座危桥改造、300公里安保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各街乡)

(三)分步推进管道燃气进集镇社区、部队营区、工业园区工程

3.新增天然气用户16000户。(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协助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相关街乡)

(四)实施法治普惠重点项目

4.新建王家河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教育局、王家河街)

5.新建区、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6.设立7个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临空工业园指挥部、汉口北管委会及相关街乡)

7.建设4个重点法治文化阵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协助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街乡)

(五)实施健康关爱工程

8.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协助单位:各街乡)

9.对农村年满75周岁以上的农民,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买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协助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10. 为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协助单位:各街乡)

(六)实施旅游惠民工程

11.实行黄陂景区对黄陂居民免费开放,为来黄陂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2.建设全区统一的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3.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4.推进区街两级养老机构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八)实施关爱贫困大学生工程

15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农委、相关街乡)

(九)打造“平安黄陂”

16.启动第七期城市视频建设工程,完成1300个视频监控探头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7.完成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18.建设“互联网+智慧电梯监测”系统,在有条件的小区选择500台电梯先行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相关街乡)

(十)加大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19.更新户外健身器材490套,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薄弱村(社区)和重点贫困村新建户外健身器材150套。(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协助单位:相关街乡)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