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0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线,强化履职尽责,奋力拼搏赶超,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市齐心共创,荣获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历经三年,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全市各部门合力、市区联创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经过省级现场评价、审议推荐,国家综合评议、社会公示、明查暗访、集中表决等验收评议程序,2017628日,国务院食安办制发《关于命名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食安办〔201721号),我市成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722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一新批示:“表示祝贺!创安工作值得肯定表扬,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718日,市长万勇批示:“可喜可贺,再接再厉,请李忠同志安排以适当方式通报表扬和报道宣传”。91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1013日市委第38次常委会议研究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武汉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规定》。

(二)推进措施得力,超额完成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一是规范建设100家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与各区签订工作责任书,下拨专项以奖代补资金150万元,及时总结各区经验做法,全市106家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完成规范建设。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3万批次,每月公布抽检结果。联合市财政局明确市区抽检经费,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全市完成食品抽检60384批次,公示抽检信息41期。

(三)对标“三个办”要求,积极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网上申请和预审率达90%,网上全程办理率达41%,一次性办理率达100%,平均办理时限由25天压缩至8.5天,行政许可证书实现电子化。推动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五证合一”,出台《关于支持食品药品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汉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贮存配送条件若干规定》、《关于办理许可证注销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若干规定》等,制定小餐饮小作坊许可审查细则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市政府第80期《要情专报》对我局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创新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四)加强抽检监测,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态势。全市完成食品抽检60384批次、合格率98.14%,药品抽检3038批次、合格率97.48%(基本药物合格率99.8%)。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495件,处置完毕337件。全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3048例,达1230/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95例,达235/百万人口,获评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监管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办理举报投诉11964件,办结11952件。处置突发事件52起,处置率100%。监测舆情74条,处置率100%。成功保障省市“两会”、 C4峰会、“汉马”、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武网”、2017年亚洲羽毛球锦标赛等43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局专门通报表扬。在今年央视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中,武汉在104个城市样本中居民幸福感较高,是全国幸福感较高的十个城市之一,其中食品安全位列民调满意第二名。

(五)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全程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先后开展“餐桌污染”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治理,无证无照小餐饮专项整治等。重点围绕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网络订餐、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开展专项整治,责令整改2043家次,依法取缔106家,下线网络订餐违规单位4689家。组织开展中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麻醉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等专项检查,围绕小药店、小诊所、处方药销售等开展专项整治,责令整改1986家次,移交案件线索152起。组织开展高风险低信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和产品合法性、无菌和植入性、定制式义齿等专项检查,责令整改210家次。统筹市区执法力量,通过“双随机”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百日执法大检查”行动,检查重点企业(单位)400家,责令整改249家。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修订《武汉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案审会议事规则》,对办案流程予以全程规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办理全程上线“综合监管平台”,市本级共录入行政处罚结案案件684件。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制定《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年度项目清单》。全市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31起,线索移送司法机关2323人、涉罪移送司法机关44,公开行政处罚案件879件。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获评“全省食品稽查十佳办案集体”和“全省药械化稽查十佳办案集体”称号。

(七)发挥主体作用,企业示范创建成效初显。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中百仓储水果湖店、武商超级生活馆、永旺金银潭店等3家企业纳入全国首批创建试点,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国专项会议上作交流。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全市已有1.2万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大型以上餐馆覆盖率达72.91%,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覆盖率达70.29%,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餐饮示范创建活动,全市申报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店94家、示范街10条、“放心食堂”40家。2017323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郭文奇调研我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时,对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大胆创新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广。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公开食品药品知名企业守信承诺书,全市推荐评选“讲诚信重质量示范企业”24家。

(八)扩大受众范围,新闻及科普宣传赢得点赞。截至10月底,累计播发新闻通稿225篇、专版22个、微信304篇、头条576篇、微博879条,组织开展“331守护食药安全”暨“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科技宣传周、科普宣教基地揭牌仪式、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持续做好大讲堂、健康行、开放日等常规宣传,先后开展大型活动29场,线上线下关注人数近500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排名始终稳居前列。629日,武汉食品药品监管“康康姐”作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及科普宣传的唯一参展代表,受邀参加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参观“康康姐”展厅时给予充分肯定并寄语点赞。

(九)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夯实监管基础。一是推进“智慧监管”深入实施。加大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使用考核力度,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年人均使用256次,采集办结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抽样检测、行政许可等数据近24万笔。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武汉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顺利开工建设。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原实验楼装修改造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完成省级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扩项评审,通过CNAS换证复评。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积极推进“吸入制剂质量”和“药代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建设,LIMS项目进入系统运行、验收阶段。三是加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投入经费500余万元,验收评定44个标准所、8个示范所。201711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调研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对我市加强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四是加强教育培训。针对全市基层监管人员开展网络培训,涉及9个专题75门课程。开展现场培训15场次,总学时达200多学时,人数达2300人次。联合浙江大学举办2期培训班,基本完成全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轮训。五是开展业务“大比武”。在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大比武中,均取得团体第一名,7名参赛选手进入个人赛前十名。在全省食品快检大比武中,取得团体第一名,2名参赛选手荣获全省“十佳快检能手”。

(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截至11月底,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12次,组织集中辅导报告3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40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党组及成员职责清单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努力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水平。制定《市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帐》等,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2.狠抓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积极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评定和对口帮扶等活动,打造红色执法队伍,繁荣机关红色文化。不断完善支部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纳入纪检组织履职试点。深入推进“双万双联”活动,成功对接小微企业37家,收集企业反映的29个问题,解决29个。成功对接困难群众121家,收集问题和困难17条,解决问题13条,捐助帮扶资金22604元。

3.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评议机关中层处室等三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廉洁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市管领导干部明察暗访及联系服务基层工作的通知》、《关于“微腐败”和“新衙门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严防“四风”反弹。对电视问政曝光问题、履职尽责不到位和微腐败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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