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8
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对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政务中心是市政府为企业群众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事项的窗口。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公开工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听证、投资洽谈、网上议政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互动交流等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市政务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市编办核定其行政编制19人,内设综合处、审批服务协调处、公共资源交易处、督查处等4个部门。截至2015年底,市政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8人。
  2015年,市政务中心预算总收入7803.23万元,为财政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7704.72万元增加98.51万元。预算总支出70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4万元,项目支出6728.27万元。收支轧差,年末结转724.72 万元。
  市政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95.28万元,与上年支出119.62万元相比,减少了24.34万元,压缩了20.35%,其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三项支出分别是年初预算的76.02%、100.2%和97.52%。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务中心提供的审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市政务中心在预算执行以及财政收支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涉及金额200250元
  1.市政务中心2015年在项目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中列支110250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支出。
  2.市政务中心2015年2月在项目支出-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预算开支2015年迎春活动经费90000元。
  (二)无预算列支会议费78300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5年预算的函》(武财行函〔2015〕113号)的预算审批文件, 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预算中未安排会议费,2015年实际支出78300元,无预算列支会议费78300元。
  (三)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聘用人员奖励,涉及金额244200元
  市政务中心2015年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明星”奖励,累计支出金额2442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市政务中心予以整改,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严格按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其他支出;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奖励的问题,要求市政务中心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现金,控制大额现金支出。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建议: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部门预决算约束力;大力开展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提高财务人员和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法制观念,加强对本单位财政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务中心积极进行整改。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市政务中心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相关财经制度,认真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市政务中心对《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内部规章及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和财务管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对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政务中心是市政府为企业群众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事项的窗口。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公开工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听证、投资洽谈、网上议政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互动交流等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市政务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市编办核定其行政编制19人,内设综合处、审批服务协调处、公共资源交易处、督查处等4个部门。截至2015年底,市政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8人。
  2015年,市政务中心预算总收入7803.23万元,为财政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7704.72万元增加98.51万元。预算总支出70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4万元,项目支出6728.27万元。收支轧差,年末结转724.72 万元。
  市政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95.28万元,与上年支出119.62万元相比,减少了24.34万元,压缩了20.35%,其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三项支出分别是年初预算的76.02%、100.2%和97.52%。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务中心提供的审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市政务中心在预算执行以及财政收支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涉及金额200250元
  1.市政务中心2015年在项目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中列支110250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支出。
  2.市政务中心2015年2月在项目支出-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预算开支2015年迎春活动经费90000元。
  (二)无预算列支会议费78300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5年预算的函》(武财行函〔2015〕113号)的预算审批文件, 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预算中未安排会议费,2015年实际支出78300元,无预算列支会议费78300元。
  (三)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聘用人员奖励,涉及金额244200元
  市政务中心2015年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明星”奖励,累计支出金额2442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市政务中心予以整改,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严格按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其他支出;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奖励的问题,要求市政务中心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现金,控制大额现金支出。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建议: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部门预决算约束力;大力开展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提高财务人员和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法制观念,加强对本单位财政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务中心积极进行整改。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市政务中心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相关财经制度,认真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市政务中心对《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内部规章及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和财务管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201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对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政务中心是市政府为企业群众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事项的窗口。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公开工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听证、投资洽谈、网上议政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互动交流等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市政务中心是一级预算单位,市编办核定其行政编制19人,内设综合处、审批服务协调处、公共资源交易处、督查处等4个部门。截至2015年底,市政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8人。
  2015年,市政务中心预算总收入7803.23万元,为财政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7704.72万元增加98.51万元。预算总支出70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4万元,项目支出6728.27万元。收支轧差,年末结转724.72 万元。
  市政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95.28万元,与上年支出119.62万元相比,减少了24.34万元,压缩了20.35%,其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三项支出分别是年初预算的76.02%、100.2%和97.52%。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务中心提供的审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市政务中心在预算执行以及财政收支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涉及金额200250元
  1.市政务中心2015年在项目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中列支110250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支出。
  2.市政务中心2015年2月在项目支出-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预算开支2015年迎春活动经费90000元。
  (二)无预算列支会议费78300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5年预算的函》(武财行函〔2015〕113号)的预算审批文件, 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预算中未安排会议费,2015年实际支出78300元,无预算列支会议费78300元。
  (三)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聘用人员奖励,涉及金额244200元
  市政务中心2015年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聘用人员“服务明星”奖励,累计支出金额2442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市政务中心予以整改,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严格按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其他支出;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发放市民之家窗口单位奖励的问题,要求市政务中心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现金,控制大额现金支出。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建议: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部门预决算约束力;大力开展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提高财务人员和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法制观念,加强对本单位财政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务中心积极进行整改。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市政务中心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相关财经制度,认真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市政务中心对《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内部规章及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和财务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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