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关于对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1-24
【部门】关于对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解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并公开发布。现对该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研究和编制的重点      

(一)全面分析新时期、新阶段我市质监事业发展的环境和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寄予新期望。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三个转变”。李克强总理深切指明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并要求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质量发展上升到“质量强国”战略层面,“质量为先”成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重要的基本方针。省政府全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市政府将“质量强市”战略确定为城市发展战略。质量工作政治氛围良好,政策支持坚实有力,质监事业发展上升到全新高度。武汉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经济、城市和民生三个“升级版”宏伟目标中,给质监事业的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为质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舞台。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武汉市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全新产业创新体系的关键时期,也是质监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编制好质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好规划引领发展、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研究“十三五”时期我市质监事业发展战略。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把“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写入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谋划“十三五”质监事业发展的蓝本。我们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战略定位体现前瞻性。坚持以习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质监事业发展,明确提出打造“武汉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作为贯穿全篇的灵魂和精髓,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中都有体现。二是发展思路体现创新性。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质监工作的要求,围绕市委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总体要求,突出质量和安全,把创新理念、创新举措和创新要求贯穿始终。三是政策措施体现可操作性。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描述未来5年各项业务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实现途径,做到能量化的尽量量化,能细化的尽量细化,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内容涵盖体现综合性。在宏观上,注意做好与《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及《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与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事项对接,与质监工作有关专项子规划对应,既照顾到面,又关注到点,做到统筹兼顾。      

二、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十大重点目标      

(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实施。依据《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武办发[2016]11号),大力推动“三个转变”(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二)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更加健全。到2020年,湖北名牌产品数达240家。《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政[2013]67号)中明确要求“培育一批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名牌产品实行滚动培育,根据“十二五”时期实际数据,我市有效期内湖北名牌产品数在170家左右,为保证名牌产品含金量,避免过多、过滥,根据武汉市现有企业状况,提出了240家的目标。      

(三)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引导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0%以上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政[2013]67号)中提出要在提高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推广导入卓越绩效经营模式。“十二五”期间该项工作一直持续开展,实践证明,卓越绩效经营模式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运行效果更好,依据我市目前产值过10亿的企业数,我们提出引导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政[2013]67号)中明确提出:9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四)可比性地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能的重要途径,因此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3号)、《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鄂质监监函【2014】9号)要求,组织对地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合格率作为地区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依据,也列为市级绩效目标;正在创建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要求可比性地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4%;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因抽查基数较小,合格率波动较大,近年来都在90%左右,一般都会低于常规监督抽查合格率。本着“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自我加压,通过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使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      

(五)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5起以下,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控制在0.29人以下,不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国际上普遍将万台事故死亡率作为特种设备事故风险指标,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万台设备7.9起事故,下降到目前的万台设备0.5起事故。“十二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5人以下,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十三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0.29人的指标值,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9人以下。      

(六)特种设备责任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特种设备投诉举报规定时限内办结率、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场所监督检查率100%。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是由政府统一领导,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共同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的运行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特种设备各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及相互关系;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和措施,保障安全责任履行;加强执法与监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十三五”期间要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特种设备投诉举报规定时限内办结率、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场所监督检查率均达到100%。      

(七)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制修订国际标准15-18项,国家、行业标准350-380项。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委《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基地主要从科技创新、标准研制、标准信息共享、人员培训、标准数据验证和标准服务等方面着手,将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创新实践。目前,国标委已批复北京中关村(2013.10)、广东(华南中心)(2015.2)以及广州市(2015.2)三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的筹建,我市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完成申报并获得批复。截止目前,我市累计制定国际标准25项,国家、行业标准1000余项,十三五时期力争完成制修订国际标准15-18项,国家、行业标准350-380项。      

(八)科技、标准、产业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组建5-8个技术标准联盟,制定10-15项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      

在建立全国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争取国家、行业标准立项方面得到国标委支持,可以在团体标准研制等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可加快推进科研攻关与技术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标准发布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技术标准实施同步,促进优势产业发展,进而带动经济发展。截止目前,我市标准联盟仅2个,落后于先进发达城市。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在这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组建5-8个技术标准联盟,制定10-15项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       

(九)全市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覆盖率达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到500项,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步入省会城市前列。      

计量工作的核心任务是“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而这一切则需要一个可靠的量传溯源体系加以保障。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明确提出计量发展量化目标之一即“国家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在发展目标中也明确提出,“全省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是衡量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我市累计建立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0余项,处于省会城市中等水平。考虑到武汉市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的总体目标、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已有的计量工作基础,故设定以上“十三五”时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500项。      

(十)打造中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中心,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宽带网络、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建设个国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不少于9个。我市正面临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历史机遇和任务,加快推进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更为紧迫,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目标,紧跟国家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方向,瞄准国内国际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一流标准和最新动态,立足武汉、辐射中部、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将武汉打造成为中部检验检测服务业中心。目前我市拥有国家质检中心11个,十三五期间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武汉质检所、我市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建立在高端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车用智能产品、建筑及桥梁钢结构、新型工程材料、宽带网络、集成电路、光显示及光纤传感器、工业激光器、生命健康等领域不少于9个国家质检中心,十三五期末力争拥有国家质检中心超过20个。      

四、规划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框架和组成,分为9大部分:      

(一)第一部分对十二五时期质监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阐述“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提出指导思想和十大重点目标。      

一是对“十二五”时期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技术标准、计量基础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质监建设、打假治劣、检验检测能力等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二是分析阐述“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的发展环境,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十大重点目标(十大重点目标前面已说明)。      

(二)第二部分——第八部分从七个方面规划“十三五”时期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1、围绕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开展质量发展理论研究、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动质量诚信建设5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1“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在争创中国质量奖、新增长江质量奖、湖北名牌产品数、开展中小企业能力提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和政府工作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由于中国质量奖和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均为每2年评选一次,且名额有限,“十二五”时期,我市仅2家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4家企业获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据此,并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提出“争创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2-3家,新增湖北省人民政府长江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3-4家”的目标值。      

(2)按照《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武办发[2016]11号)的要求,设置“金融服务、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展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教育、医疗、零售、餐饮、物业服务、公共交通等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以上,在2个以上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初步构建标准化体系”目标值。      

2、围绕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从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深化质量共治机制、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改进产品监管方式、持续保持执法打假安高压态势5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2“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在产品监督抽查体系、获证产品监管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依据《产品质量法》,在全国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断改进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式,建立不同价值取向的常规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等制度体系,一方面加大旨在发现问题、预防风险的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规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量每年以10%递增指标;本地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率保持100%;确定“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可比性地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率保持100%。专项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量每年以10%递增”的目标值。      

(2)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规定》,按照“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的精神,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两证”产品企业的证后巡查和监管。制定“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覆盖率保持100%”的目标值,形成完善的不符合法定条件获证企业退出机制。      

3、围绕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从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系统、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完善责任机制与措施、强化节能监管工作7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3“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在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创新电梯监管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系统,主要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建立不少于30人的专家队伍,确保每类设备有3-4名专家,发挥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在完善应急预案和协助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2)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是一种先进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特种设备安全组织网络体系是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其作用是确保安全监察工作到位,更大程度上发挥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全社会力量的作用。十三五时期,搭建全市“一库六平台”智慧电梯系统,通过对电梯运行、维保、检验、监察等数据的采集、分析,实现对电梯运行风险的监测与预警。      

(3)建立电梯监督抽查机制,按照《武汉市电梯管理办法》有管规定,确定每年选取不少于10%的在用电梯,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检验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4、围绕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从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城市发展标准化水平6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4“标准化水平提升工程”,在推进标准化战略、促进团体标准发展、开展服务业标准工作等方成确定量化指标。      

(1)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创新型产业体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现代制造业技术标准水平,有效支撑质量和品牌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十三五”时期力争“采标数目完成200~250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      

(2)“十三五”期间,将在商贸物流、金融保险、工程设计、文化创意、会展推介、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质量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及物业管理、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组织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40~50项,新建各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15~20个”、“重点在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激光产品、健康用品等重点领域,指导服务组建5~8个企业标准联盟,制定10~15项联盟标准”,力争服务标准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5、围绕强化计量基础作用,从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强计量能力建设、提升产业计量服务水平、加强计量监督管理4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5“计量基础及创新能力建设”,在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建设计量技术基础平台、加强计量监管等工作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目前我市已通过CNAS认可项目170余项。根据“十三五”期间预测及参考其他城市规划,提出建设目标为200项和“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完好率达95%以上”的目标。同时依据每年我市完成省局地主计量规范制定修订任务3-4项左右的水平,因此提出“十三五”期间“完成2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的目标。      

(2)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结合湖北各地域产业规划与定位,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全市计量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154号)中关于计量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中也提出要“建设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重点计量实验室5家以上”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积极争取建立国家港口计量检测中心,争取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天然气及液化气能源等领域建立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省范围内引导并培育4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结合省局目标,提出引导并培育6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6、围绕提高质量公共服务能力,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设国质检计量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集聚区、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科研能力4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6“质监科技能力建设”,在集聚区建设、国家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装备投入等方面确定了量化指标。      

(1)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将检验检测服务划定为8大高科技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之一。随后,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提出,在全国规划建设一批影响力大、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各地积极响应,已有上海市、重庆市、广州市、南京市、宁波市、长沙市、嘉兴市、襄阳市等城市积极行动,其中广州市已经成为第一个获批的城市。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目标,因此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建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2)“十二五”期间,质监事业装备投入达到2亿元,“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检验检测装备投入,用于装备投入的资金不少于3亿元,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      

7、围绕全面实施智慧质监建设,从搭建全市质监系统数据中心、推进智慧质监子平台建设、打造公众信息服务平台3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7“智慧质监工程”,建设智慧质监各个子平台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5〕5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将探索互联网+与武汉质监的关系,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传感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质监政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建设集成化、一体化的质监业务系统和应用平台,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打造“智慧·质监”—武汉质监互联网+监管服务平台,开展包括质监数据中心和智慧标准、智慧质量、智慧计量、智慧特设、智慧检测、智慧审批在内的“一中心、六平台”的建设,实现互联网+与质监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行政效率、科学决策、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提升武汉质监工作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第九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改革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文化建设6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规划的两个附件主要是列出“十三五”期间质量监督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清单,其中附件1主要是“十三五”期间要建成的17个国家级检测中心所涉及的产业类别和行业领域;附件2主要是“十三五”期间全市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和标志性重点建设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并公开发布。现对该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研究和编制的重点      

(一)全面分析新时期、新阶段我市质监事业发展的环境和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寄予新期望。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三个转变”。李克强总理深切指明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并要求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质量发展上升到“质量强国”战略层面,“质量为先”成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重要的基本方针。省政府全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市政府将“质量强市”战略确定为城市发展战略。质量工作政治氛围良好,政策支持坚实有力,质监事业发展上升到全新高度。武汉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经济、城市和民生三个“升级版”宏伟目标中,给质监事业的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为质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舞台。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武汉市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全新产业创新体系的关键时期,也是质监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编制好质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好规划引领发展、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研究“十三五”时期我市质监事业发展战略。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把“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写入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谋划“十三五”质监事业发展的蓝本。我们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战略定位体现前瞻性。坚持以习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质监事业发展,明确提出打造“武汉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作为贯穿全篇的灵魂和精髓,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中都有体现。二是发展思路体现创新性。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质监工作的要求,围绕市委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总体要求,突出质量和安全,把创新理念、创新举措和创新要求贯穿始终。三是政策措施体现可操作性。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描述未来5年各项业务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实现途径,做到能量化的尽量量化,能细化的尽量细化,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内容涵盖体现综合性。在宏观上,注意做好与《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及《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与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事项对接,与质监工作有关专项子规划对应,既照顾到面,又关注到点,做到统筹兼顾。      

二、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十大重点目标      

(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实施。依据《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武办发[2016]11号),大力推动“三个转变”(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二)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更加健全。到2020年,湖北名牌产品数达240家。《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政[2013]67号)中明确要求“培育一批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名牌产品实行滚动培育,根据“十二五”时期实际数据,我市有效期内湖北名牌产品数在170家左右,为保证名牌产品含金量,避免过多、过滥,根据武汉市现有企业状况,提出了240家的目标。      

(三)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引导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0%以上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政[2013]67号)中提出要在提高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推广导入卓越绩效经营模式。“十二五”期间该项工作一直持续开展,实践证明,卓越绩效经营模式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运行效果更好,依据我市目前产值过10亿的企业数,我们提出引导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政[2013]67号)中明确提出:9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四)可比性地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能的重要途径,因此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3号)、《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鄂质监监函【2014】9号)要求,组织对地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合格率作为地区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依据,也列为市级绩效目标;正在创建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要求可比性地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4%;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因抽查基数较小,合格率波动较大,近年来都在90%左右,一般都会低于常规监督抽查合格率。本着“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自我加压,通过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使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      

(五)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5起以下,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控制在0.29人以下,不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国际上普遍将万台事故死亡率作为特种设备事故风险指标,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万台设备7.9起事故,下降到目前的万台设备0.5起事故。“十二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5人以下,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十三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0.29人的指标值,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9人以下。      

(六)特种设备责任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特种设备投诉举报规定时限内办结率、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场所监督检查率100%。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是由政府统一领导,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共同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的运行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特种设备各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及相互关系;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和措施,保障安全责任履行;加强执法与监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十三五”期间要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特种设备投诉举报规定时限内办结率、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场所监督检查率均达到100%。      

(七)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制修订国际标准15-18项,国家、行业标准350-380项。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委《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基地主要从科技创新、标准研制、标准信息共享、人员培训、标准数据验证和标准服务等方面着手,将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创新实践。目前,国标委已批复北京中关村(2013.10)、广东(华南中心)(2015.2)以及广州市(2015.2)三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的筹建,我市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完成申报并获得批复。截止目前,我市累计制定国际标准25项,国家、行业标准1000余项,十三五时期力争完成制修订国际标准15-18项,国家、行业标准350-380项。      

(八)科技、标准、产业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组建5-8个技术标准联盟,制定10-15项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      

在建立全国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争取国家、行业标准立项方面得到国标委支持,可以在团体标准研制等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可加快推进科研攻关与技术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标准发布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技术标准实施同步,促进优势产业发展,进而带动经济发展。截止目前,我市标准联盟仅2个,落后于先进发达城市。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在这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组建5-8个技术标准联盟,制定10-15项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       

(九)全市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覆盖率达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到500项,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步入省会城市前列。      

计量工作的核心任务是“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而这一切则需要一个可靠的量传溯源体系加以保障。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明确提出计量发展量化目标之一即“国家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在发展目标中也明确提出,“全省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是衡量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我市累计建立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0余项,处于省会城市中等水平。考虑到武汉市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的总体目标、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已有的计量工作基础,故设定以上“十三五”时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500项。      

(十)打造中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中心,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宽带网络、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建设个国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不少于9个。我市正面临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历史机遇和任务,加快推进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更为紧迫,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目标,紧跟国家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方向,瞄准国内国际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一流标准和最新动态,立足武汉、辐射中部、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将武汉打造成为中部检验检测服务业中心。目前我市拥有国家质检中心11个,十三五期间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武汉质检所、我市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建立在高端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车用智能产品、建筑及桥梁钢结构、新型工程材料、宽带网络、集成电路、光显示及光纤传感器、工业激光器、生命健康等领域不少于9个国家质检中心,十三五期末力争拥有国家质检中心超过20个。      

四、规划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框架和组成,分为9大部分:      

(一)第一部分对十二五时期质监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阐述“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提出指导思想和十大重点目标。      

一是对“十二五”时期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技术标准、计量基础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制质监建设、打假治劣、检验检测能力等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二是分析阐述“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的发展环境,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十大重点目标(十大重点目标前面已说明)。      

(二)第二部分——第八部分从七个方面规划“十三五”时期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1、围绕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开展质量发展理论研究、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动质量诚信建设5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1“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在争创中国质量奖、新增长江质量奖、湖北名牌产品数、开展中小企业能力提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和政府工作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由于中国质量奖和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均为每2年评选一次,且名额有限,“十二五”时期,我市仅2家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4家企业获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据此,并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提出“争创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2-3家,新增湖北省人民政府长江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3-4家”的目标值。      

(2)按照《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武办发[2016]11号)的要求,设置“金融服务、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展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教育、医疗、零售、餐饮、物业服务、公共交通等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以上,在2个以上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初步构建标准化体系”目标值。      

2、围绕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从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深化质量共治机制、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改进产品监管方式、持续保持执法打假安高压态势5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2“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在产品监督抽查体系、获证产品监管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依据《产品质量法》,在全国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不断改进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式,建立不同价值取向的常规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等制度体系,一方面加大旨在发现问题、预防风险的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规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量每年以10%递增指标;本地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率保持100%;确定“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可比性地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率保持100%。专项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量每年以10%递增”的目标值。      

(2)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规定》,按照“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的精神,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两证”产品企业的证后巡查和监管。制定“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覆盖率保持100%”的目标值,形成完善的不符合法定条件获证企业退出机制。      

3、围绕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从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系统、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完善责任机制与措施、强化节能监管工作7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3“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在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创新电梯监管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系统,主要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建立不少于30人的专家队伍,确保每类设备有3-4名专家,发挥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在完善应急预案和协助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2)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是一种先进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特种设备安全组织网络体系是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其作用是确保安全监察工作到位,更大程度上发挥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全社会力量的作用。十三五时期,搭建全市“一库六平台”智慧电梯系统,通过对电梯运行、维保、检验、监察等数据的采集、分析,实现对电梯运行风险的监测与预警。      

(3)建立电梯监督抽查机制,按照《武汉市电梯管理办法》有管规定,确定每年选取不少于10%的在用电梯,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检验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4、围绕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从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城市发展标准化水平6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4“标准化水平提升工程”,在推进标准化战略、促进团体标准发展、开展服务业标准工作等方成确定量化指标。      

(1)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创新型产业体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现代制造业技术标准水平,有效支撑质量和品牌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十三五”时期力争“采标数目完成200~250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      

(2)“十三五”期间,将在商贸物流、金融保险、工程设计、文化创意、会展推介、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质量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及物业管理、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组织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40~50项,新建各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15~20个”、“重点在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激光产品、健康用品等重点领域,指导服务组建5~8个企业标准联盟,制定10~15项联盟标准”,力争服务标准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5、围绕强化计量基础作用,从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强计量能力建设、提升产业计量服务水平、加强计量监督管理4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5“计量基础及创新能力建设”,在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建设计量技术基础平台、加强计量监管等工作方面确定量化指标。      

(1)目前我市已通过CNAS认可项目170余项。根据“十三五”期间预测及参考其他城市规划,提出建设目标为200项和“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完好率达95%以上”的目标。同时依据每年我市完成省局地主计量规范制定修订任务3-4项左右的水平,因此提出“十三五”期间“完成2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的目标。      

(2)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结合湖北各地域产业规划与定位,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全市计量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154号)中关于计量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中也提出要“建设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或重点计量实验室5家以上”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积极争取建立国家港口计量检测中心,争取在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天然气及液化气能源等领域建立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省范围内引导并培育4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结合省局目标,提出引导并培育6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6、围绕提高质量公共服务能力,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设国质检计量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集聚区、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科研能力4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6“质监科技能力建设”,在集聚区建设、国家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装备投入等方面确定了量化指标。      

(1)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将检验检测服务划定为8大高科技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之一。随后,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提出,在全国规划建设一批影响力大、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各地积极响应,已有上海市、重庆市、广州市、南京市、宁波市、长沙市、嘉兴市、襄阳市等城市积极行动,其中广州市已经成为第一个获批的城市。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目标,因此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建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2)“十二五”期间,质监事业装备投入达到2亿元,“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检验检测装备投入,用于装备投入的资金不少于3亿元,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      

7、围绕全面实施智慧质监建设,从搭建全市质监系统数据中心、推进智慧质监子平台建设、打造公众信息服务平台3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      

设立专栏7“智慧质监工程”,建设智慧质监各个子平台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5〕5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将探索互联网+与武汉质监的关系,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传感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质监政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建设集成化、一体化的质监业务系统和应用平台,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打造“智慧·质监”—武汉质监互联网+监管服务平台,开展包括质监数据中心和智慧标准、智慧质量、智慧计量、智慧特设、智慧检测、智慧审批在内的“一中心、六平台”的建设,实现互联网+与质监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行政效率、科学决策、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提升武汉质监工作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第九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改革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文化建设6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规划的两个附件主要是列出“十三五”期间质量监督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清单,其中附件1主要是“十三五”期间要建成的17个国家级检测中心所涉及的产业类别和行业领域;附件2主要是“十三五”期间全市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和标志性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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